《韓非子》·問辯

問辯原文

  或问曰:“辩安生乎?”

  对曰:“生于上之不明也。”

  问者曰:“上之不明因生辩也,何哉?”

  对曰:“明主之国,令者,言最贵者也;法者,事最适者也。言无二贵,法不两适,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。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、应变、生利、揣事者,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。言当,则有大利;不当,则有重罪。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,智者无以讼。此所以无辩之故也。乱世则不然:主有令,而民以文学非之;官府有法,民以私行矫之。人主顾渐其法令而尊学者之智行,此世之所以多文学也。夫言行者,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。夫砥砺杀矢而以妄发,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,然而不可谓善射者,无常仪的也。设五寸之的,引十步之远,非羿、逢蒙不能必中者,有常仪的也。故有常,则羿、逢蒙以五寸的为巧;无常,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为拙。今听言观行,不以功用为之的彀,言虽至察,行虽至坚,则妄发之说也。是以乱世之听言也,以难知为察,以博文为辩;其观行也,以离群为贤,以犯上为抗。人主者说辩察之言,尊贤抗之行,故夫作法术之人,立取舍之行,别辞争之论,而莫为之正。是以儒服、带剑者众,而耕战之士寡;坚白、无厚之词章,而宪令之法息。故曰:上不明,则辩生焉。

問辯譯文

  有人問道:“辯說是怎麼產生的呢?”

  韓非回答說:“產生於君主的不明智。”

  問話的人說:“君主不明智就產生辯說,為什麼呢?”

  韓非回答說:“在明君的國家裡,命令是最尊貴的言辭,而法律是處理政事的最高準則。除命令外,沒有第二種尊貴的言辭;除法律外,沒有第二種行事的準則;所以言論和行動不合乎法令的必須禁止。如果言論沒有法令作依據,但可以對付詭詐、適應事變、謀得利益、推斷事理的,君主必須採納這種言論並進而責求它的效果。言論和實效相符,就給重賞;言論和實效不符,就給重罰。因此愚笨的人畏罪而不敢說話,聰明的人沒有什麼可爭論的。這就是沒有辯說存在的原因。亂世就不是這樣了。君主有命令,而平民可以用學術主張加以反對;官府有法律,而平民可以用私人行為加以違反。君主反而放棄法令而尊崇學者的智慧和行為,這就是世上有那麼多人從事學術活動的原因。言行要以功用作為它的目的。磨快獵箭,用來無目的地亂射,箭頭不曾不射中細小的東西,但是不能稱為善於射箭的人,因為沒有固定的靶子。設立直徑五寸的箭靶,拉開十步的距離,不是羿和逢蒙不能一定射中,是因為有固定的靶子。所以有固定的靶子,羿和逢蒙射中五寸的靶子就算是技藝高的;沒有固定的靶子,胡亂發射而射中微小的東西,仍然算是技藝差的。現在聽取言論,觀察行為,不把功用作為它的目的,言論雖然很明察、行為雖然很剛直,不過是些胡發亂射的言論。因此在亂世裡,聽取言論時把隱微難辨作為明察,把博學多文作為雄辯;觀察行為時把遠離社會作為賢能,把違抗君主作為剛直。做君主的喜歡這種明察,雄辯的言論,尊重這種賢能、剛直的行為,所以那些制訂法術的人,雖然確定了行為的標準,分清了爭辯的是非,但沒有人加以肯定。因此儒生、遊俠多了,耕戰的人就少了;‘堅白’‘無厚’的詭辯風行起來,憲章法令就會遭到破壞而消亡。所以說君主不明察,辯說就產生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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