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| píng jūn dì quán | 注音 | ㄆㄧㄥˊ ㄐㄩㄣ ㄉㄧˋ ㄑㄨㄢˊ |
首字母 | pjdq | 詞性 | 名詞 |
近義詞 | 均地權 | ||
反義詞 | 不均地權 | ||
基本解釋 | 1.孫中山所主張的解決中國土地問題的方針。民生主義的綱領之一。主張用徵收地價稅和土地增價歸公的辦法,消除地主從地租及地價增漲中獲得暴利的可能性。所擬辦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價呈報,國家按價徵稅,以後漲高的地價歸公,同時保留由國家照呈報地價收買的權利,以防地主少報地價。1924年改組中國國民黨,重新解釋三民主義,進一步提出"農民之缺乏田地淪為佃戶者,國家當給以土地",希望實現"耕者有其田"。 |
孫中山所主張的解決中國土地問題的方針。民生主義的綱領之一。主張用徵收地價稅和土地增價歸公的辦法,消除地主從地租及地價增漲中獲得暴利的可能性。所擬辦法是:私有土地由地主估價呈報,國家按價徵稅,以後漲高的地價歸公,同時保留由國家照呈報地價收買的權利,以防地主少報地價。1924年改組中國國民黨,重新解釋三民主義,進一步提出"農民之缺乏田地淪為佃戶者,國家當給以土地",希望實現"耕者有其田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