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夫人,按周朝禮法為三位地位相當的高等嬪妃,僅次於皇后,位在九嬪之上
周朝以後一度不存,王茂篡漢,恢復三夫人制度,以和嬪、美御、和人,東漢再廢。晉代再度設立,以貴嬪、夫人、貴人為三夫人。此後南北朝基本沿用三夫人制度,然而具體名號多有不同。
唐初增加為四夫人,指貴妃、淑妃、德妃、賢妃,已不按舊規。唐玄宗又以惠妃、麗妃、華妃為三夫人,但後來又置貴妃,由於唐朝對後世影響力較大,以後各代也不再按此說辦事,唯金一代有設三夫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