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傳》昭公·昭公十四年

昭公十四年原文

  【经】十有四年春,意如至自晋。三月,曹伯滕卒。夏四月。秋,葬曹武公。八月,莒子去疾卒。冬,莒杀其公子意恢。

  【传】十四年春,意如至自晋,尊晋罪己也。尊晋、罪己,礼也。

  南蒯之将叛也,盟费人。司徒老祁、虑癸伪废疾,使请于南蒯曰:「臣愿受盟而疾兴,若以君灵不死,请待间而盟。」许之。二子因民之欲叛也,请朝众而盟。遂劫南蒯曰:「群臣不忘其君,畏子以及今,三年听命矣。子若弗图,费人不忍其君,将不能畏子矣。子何所不逞欲?请送子。」请期五日。遂奔齐。侍饮酒于景公。公曰:「叛夫?」对曰:「臣欲张公室也。」子韩皙曰:「家臣而欲张公室,罪莫大焉。」司徒老祁、虑癸来归费,齐侯使鲍文子致之。

  夏,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,且抚其民。分贫,振穷;长孤幼,养老疾,收介特,救灾患,宥孤寡,赦罪戾;诘奸慝,举淹滞;礼新,叙旧;禄勋,合亲;任良,物官。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,亦如之。好于边疆,息民五年,而后用师,礼也。

  秋八月,莒着丘公卒,郊公不戚。国人弗顺,欲立着丘公之弟庚舆。蒲余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,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。公子铎因蒲余侯而与之谋曰:「尔杀意恢,我出君而纳庚舆。」许之。

  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,不知度。与养氏比,而求无厌。王患之。九月甲午,楚子杀斗成然,而灭养氏之族。使斗辛居郧,以无忘旧勋。

  冬十二月,蒲余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,郊公奔齐。公子铎逆庚舆于齐。齐隰党、公子锄送之,有赂田。

  晋邢侯与雍子争赂田,久而无成。士景伯如楚,叔鱼摄理,韩宣子命断旧狱,罪在雍子。雍子纳其女于叔鱼,叔鱼蔽罪邢侯。邢侯怒,杀叔鱼与雍子于朝。宣子问其罪于叔向。叔向曰:「三人同罪,施生戮死可也。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,鲋也鬻狱,刑侯专杀,其罪一也。己恶而掠美为昏,贪以败官为墨,杀人不忌为贼。《夏书》曰:『昏、墨、贼,杀。』皋陶之刑也。请从之。」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。

  仲尼曰:「叔向,古之遗直也。治国制刑,不隐于亲,三数叔鱼之恶,不为末减。曰义也夫,可谓直矣。平丘之会,数其贿也,以宽卫国,晋不为暴。归鲁季孙,称其诈也,以宽鲁国,晋不为虐。邢侯之狱,言其贪也,以正刑书,晋不为颇。三言而除三恶,加三利,杀亲益荣,犹义也夫!」

昭公十四年譯文

  十四年春季,季孫意如從晉國回來,《春秋》這樣記載,是尊重晉國而歸罪於我國。尊重晉國而歸罪於我國,這是合於禮的。

  南蒯將要叛變的時候,和費地人結盟。司徒老祁、慮癸假裝發病,派人請求南蒯說:“下臣願意接受盟約,然而疾病發作。如果託您的福而不死,請等病稍稍好一點再和您結盟。”南蒯答應了。這兩個人依靠百姓想要背叛南蒯,就要求集合百姓一起結盟。於是就劫持南蒯說:“下臣沒有忘記他們的君主,但是害怕您直到現在,服從您的命令三年了。您如果不考慮,費地的人由於不能對君主狠心,將要不再害怕您了。您在哪裡不能滿足願望?請讓我們把您送走吧!”南蒯請求等待五天。到時就逃亡到齊國。侍奉齊景公喝酒,齊景公說“叛徒!”南蒯回答說:“下臣是為了想要公室強大。”子韓皙說:“家臣想要使公室強大,沒有比這再大的罪過了。”司徒老祁、慮癸前來收回費地,齊景公也派鮑文子來送還費地。

  夏季,楚平王派然丹在宗丘選拔檢閱西部的軍隊,並且安撫當地的百姓。施捨貧賤,救濟窮困,撫育年幼的孤兒,奉養有病的老人,收容單身漢,救濟災難,寬免孤兒寡婦的賦稅,赦免有罪的人。禁治奸邪,提拔被埋沒的賢才。以禮接待新人,交往舊人,獎賞功勳,和睦親族,任用賢良,物色官吏。派屈罷在召陵選拔檢閱東部地區的武裝,也和西部一樣。和四邊的鄰國友好,讓百姓休養生息五年,然後用兵,這是合於禮的。

  秋季,八月,莒國國君著丘公死了,郊公不悲哀。國內的人們不服從他,想要立著丘公的兄弟庚輿。蒲餘侯討厭公子意恢而和庚輿要好。郊公討厭公子鐸而和意恢要好。公子鐸依靠蒲餘侯並且和他商量,說:“你去殺死意恢,我趕走國君而接納庚輿。”蒲餘侯答應了。

  楚國的令尹子旗對楚平王有過功勞,但自己卻不知道節制,和養氏勾結,貪得無厭。楚平王很擔心。九月初三日,楚平王殺了鬬成然,滅掉養氏這一家族。讓鬬辛住在鄖地,以此表示不忘過去的功勳。

  冬季,十二月,蒲餘侯茲夫殺死了莒國的公子意恢。郊公逃亡到齊國。公子鐸在齊國迎接庚輿,齊國的隰黨、公子鉏送行,莒國向齊國賄賂土田。

  晉國的邢侯和雍子爭奪鄐地的土田,很長時間也沒有調解成功。士景伯去楚國,叔魚代理他的職務。韓宣子命令他判處舊案,罪過在於雍子。雍子把女兒嫁給叔魚,叔魚宣判邢侯有罪。邢侯發怒,在朝廷上殺了叔魚和雍子。韓宣子向叔向詢問怎樣治他們的罪。叔向說:“三個人罪狀相同,殺了活著的人示眾、暴露死者的屍體就可以了。雍子知道自己的罪過,而用他女兒作為賄賂來取得勝訴;鮒出賣法律,邢侯擅自殺人,他們的罪狀相同。自己有罪惡而掠取別人的美名就是昏,貪婪而敗壞職責就是不乾淨,殺人而沒有顧忌就是賊。《夏書》說,‘昏、墨、賊,處死’,這是皋陶的刑法,請照辦。”於是就殺了邢侯陳屍示眾,並且把雍子和叔魚的屍體擺在市上示眾。

  孔子說:“叔向,他有著古代流傳下來的正直作風。治理國家大事使用刑法,不包庇親人。三次指出叔魚的罪惡,不給他減輕。做事合於道義啊,可以說得上正直了!平丘的盟會,責備他貪財,以寬免衛國,晉國就做到了不兇暴。讓魯國季孫回去,稱道他的欺詐,以寬免魯國,晉國就做到了不凌虐。邢侯這次案件,說明他的貪婪,以執行法律,晉國就做到了不偏頗。三次說話而除掉三次罪惡,加上三種利益。殺死了親人而名聲更加顯著,這也是合乎道義的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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