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黃帝內經》靈樞·衛氣行

衛氣行原文

  黄帝问于歧伯曰:愿闻卫气之行,出入之合,何如?歧伯曰:岁有十二月,日有十二辰,子午为经,卯酉为纬。天周二十八宿,而一面七星,四七二十八星。房昴为纬,虚张为经。是故房至毕为阳,昴至心为阴。阳主昼,阴主夜。故卫气之行,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,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,夜行于阴二十五周,周于五藏。

  是故平旦阴尽,阳气出于目,目张则气上行于头,循项下足太阳,循背下至小趾之端。其散者,别于目锐眦,下手太阳,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。其散者,别于目锐眦,下足少阳,注小趾次趾之间。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,下至小指之间。别者以上至耳前,合于颔脉,注足阳明以下行,至跗上,入五趾之间。其散者,从耳下下手阳明,入大指之间,入掌中。其至于足也,入足心,出内踝,下行阴分,复合于目,故为一周。

  是故日行一舍,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;日行二舍,人气行三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;日行三舍,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;日行四舍,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;日行五舍,人气行于身九周;日行六舍,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;日行七舍,人气行于身十二周在身与十分身之六;日行十四舍,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二,阳尽于阴,阴受气矣。其始入于阴,常从足少阴注于肾,肾注于心,心注于肺,肺注于肝,肝注于脾,脾复注于肾为周。

  是故夜行一舍,人气行于阴藏一周与十分藏之八,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,而复合于目。阴阳一日一夜,合有奇分十分身之四,与十分藏之二,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,有早晏者,奇分不尽故也。

  黄帝曰:卫气之在于身也,上下往来不以期,候气而刺之,奈何?伯高曰:分有多少,日有长短,春秋冬夏,各有分理,然后常以平旦为纪,以夜尽为始。是故一日一夜,水下百刻,二十五刻者,半日之度也,常如是毋已,日入而止,随日之长短,各以为纪而刺之。谨候其时,病可与期,失时反候者,百病不治。故曰:刺实者,刺其来也,刺虚者,刺其去也。此言气存亡之时,以候虚实而刺之。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,是谓逢时。在于三阳,必候其气在于阳而刺之,病在于三阴,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。

  水下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二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三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四刻,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五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六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七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八刻,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九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十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十一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十二刻,人气在阴分。水下十三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十四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十五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十六刻,人气在阴分。水下十七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十八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十九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二十刻,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二十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二十二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二十三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二十四刻,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二十五刻,人气在太阳,此半日之度也。从房至毕一十四舍,水下五十刻,日行半度,回行一舍,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。大要曰: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。人气在太阳,是故日行一舍,人气行三阳行与阴分,常如是无已。天与地同纪,纷纷纷纷,终而复始,一日一夜水下百刻而尽矣。

衛氣行譯文

  黃帝問岐伯說:我想聽聽衛氣執行的情況,它是怎樣出入於陰陽之分而周行全身的呢?

  岐伯說:一年有十二個月,一晝夜有十二個時辰。子為北,午為南,連線子午成南北縱線,則為經;卯為東,酉為西,連線卯酉成東西橫線,則為緯。天宇周環劃分為二十八個星宿,每一方面有七個星宿,東西南北四方共有四七二十八個星宿。自東方房宿至西方昴宿為緯,自北方虛宿至南方張宿為經。因此,自房宿至畢宿為陽,自昴宿至心宿為陰。陽主白晝,陰主黑夜。所以,衛氣的執行,在一晝夜之間循行全身五十週次,白晝循行於陽分二十五週,黑夜循行於陰分二十五週,夜間環行於五臟之間。

  所以,平明的時候,夜分結束,衛氣就從目中浮出。眼睛張開,衛氣就上行於頭,沿項部下行足太陽經,再循背部向下,到達足小指外側尖端。它的分支,從目外眥別出,向下沿著手太陽經,下行到手小指外側尖端。另有分支,也從目外眥而出,沿足少陽經下行,流注於足小指與足無名指之間。又有分支,循手少陽經,下行至手小指間。其中別而向上的,則行至耳前,合於頷部的經脈,注入足陽明經,下行至足背之上,入於足中指之間。它的又一分支,從耳下沿著手陽明經,進入手大指之間,再入掌中。衛氣行至足部,進入足心,從足內踝出而行於陰分,然後再向上會合於目。這就是衛氣在白天沿著陽分循行一週的情況。

  所以,太陽執行一個星宿,衛氣就在人體內執行一又十分之八週;太陽執行二宿,衛氣就在人體內執行三又十分之六週;太陽執行三宿,衛氣就在人體內執行五又十分之四周;太陽執行四宿,衛氣就在人體內執行七又十分之二週;太陽執行五宿,衛氣就在人體內執行九周;太陽執行六宿,衛氣就在人體內執行十又十分之八週;太陽執行七宿,衛氣就在人體內執行十二又十分之六週;太陽執行十四宿,衛氣就在人體內執行二十五週而又有餘數十分之二週。衛氣白天在陽分行盡二十五週,入夜後便在陰分執行。衛氣開始進入陰分,通常是從足少陰經傳注到腎臟,由腎傳注到心臟,由心傳注到肺臟,由肺傳注到肝臟,由肝傳注到脾臟,由脾又傳注到腎而為一週。所以太陽夜行一宿,衛氣就在人的五臟間執行一又十分之八週,也和白天在陽分執行一樣,一夜共執行二十五週,而後重又會合於目。

  衛氣晝行陽分,夜行陰分,一晝一夜共有餘數十分之二週身和十分之二週髒。因此,人臥起的時間有時早些,有時晚些,那是由於衛氣白天行過二十五週、夜間行過二十五週之後,都還有未盡的餘數的緣故。

  黃帝問:衛氣在人體內,上下往來執行,沒有停止的時候,怎樣候察其氣行情況而進行針刺呢?

  伯高說:以春分、秋分及夏至、冬至這四天為分界緣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之內,晝與夜的時數有多有少,有長有短,其多少長短的變化有一定規律。晝與夜的分界,通常以平旦寅時為標準,夜盡而晝始。一晝一夜,漏壺水下一百刻,二十五刻是半個白晝的度數,經常如此不已,日入則白晝終止。依隨白晝的長短不同,分別取作標準,以候察氣行陰陽的情況,而後刺治。如能謹慎地候察其氣行時機而加以針刺,則疾病的痊癒可以指日而待;如果失掉了氣行時機而且違背了歲氣執行規律,就會各種疾病都難以治癒。所以說,針刺實症,要在其氣來至之時刺而瀉之;針刺虛症,要在其氣離去之時刺而補之。這就是說,要候察氣的盛衰虛實而後加以針刺。所以,謹慎候察氣的所在而進行刺治,這就叫做逢時。病在三陽經的,一定要候伺其氣在陽分的時候刺治;病在三陰經的,一定要候伺其氣在陰分的時候刺治。

  漏壺水下一刻,衛氣在手足太陽經;漏水下二刻,衛氣在手足少陽經;漏水下三刻,衛氣在手足陽明經;漏水下四刻,衛氣在陰分。漏水下五刻,衛氣又出而入於陽分,在手足太陽經;漏水下六刻,衛氣在手足少陽經,漏水下七刻,衛氣在手足陽明經,漏水下八刻,衛氣在陰分。漏水下九刻,衛氣在手足太陽經;漏水下十刻,衛氣在手足少陽經;漏水下十一刻,衛氣在手足陽明經;漏水下十二刻,衛氣在陰分。漏水下十三刻,衛氣在手足太陽經;漏水下十四刻,衛氣在手足少陽經;漏水下十五刻,衛氣在手足陽明經;漏水下十六刻,衛氣在陰分。漏水下十七刻,衛氣在手足太陽經;漏水下十八刻,衛氣在手足少陽經;漏水下十九刻,衛氣在手足陽明經;漏水下二十刻,衛氣在陰分。漏水下二十一刻,衛氣在手足太陽經;漏水下二十二刻,衛氣在手足少陽經,漏水下二十三刻,衛氣在手足陽明經;漏水下二十四刻,衛氣在陰分。當漏水下到二十五刻的時候,衛氣又在手足太陽經。這就是衛氣在半個白晝內執行的度數。太陽從房宿執行到畢宿,歷行了一十四宿,漏水下五十刻,這是太陽執行半日的時間;從昴宿執行到心宿,也是十四宿,漏水下五十刻,前後合在一起,就是太陽周曆二十八宿、亦即一晝夜的時間。太陽執行一宿,漏水下三又七分之四刻。《大要》說:通常是每當太陽行至一個星宿時,衛氣就正執行於手足太陽經。所以,太陽每執行一個星宿區間,衛氣就執行了太陽經、少陽經、陽明經三個陽經與陰分。衛氣就是經常這樣地執行不止,與天地同其綱紀,紛紛繁繁,終而復始,一晝一夜之間。漏水下百刻,而衛氣在人體內執行五十週次的事也就完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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