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史》志·卷七十一

卷七十一原文

  ◎刑法三

  刑法有创之自明,不衷古制者,廷杖、东西厂、锦衣卫、镇抚司狱是已。是数者,杀人至惨,而不丽于法。踵而行之,至末造而极。举朝野命,一听之武夫、宦竖之手,良可叹也。

  太祖常与侍臣论待大臣礼。太史令刘基曰:“古者公卿有罪,盘水加剑,诣请室自裁,未尝轻折辱之,所以存大臣之体。”侍读学士詹同因取《大戴礼》及贾谊疏以进,且曰:“古者刑不上大夫。以励廉耻也。必如是,君臣恩礼始两尽。”帝深然之。

  洪武六年,工部尚书王肃坐法当笞,太祖曰:“六卿贵重,不宜以细故辱。”命以俸赎罪。后群臣罣误,许以俸赎,始此。然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,工部尚书薛祥毙杖下,故上书者以大臣当诛不宜加辱为言。廷杖之刑,亦自太祖始矣。宣德三年,怒御史严皑、方鼎、何杰等沈湎酒色,久不朝参,命枷以徇。自此言官有荷校者。至正统中,王振擅权,尚书刘中敷,侍郎吴玺、陈瑺,祭酒李时勉率受此辱,而殿陛行杖习为故事矣。成化十五年,汪直诬陷侍郎马文升、都御史牟俸等,诏责给事御史李俊、王浚辈五十六人容隐,廷杖人二十。正德十四年,以谏止南巡,廷杖舒芬、黄巩等百四十六人,死者十一人。嘉靖三年,群臣争大礼,廷仗丰熙等百三十四人,死者十六人。中年刑法益峻,虽大臣不免笞辱。宣大总督翟鹏、蓟州巡抚朱方以撤防早,宣大总督郭宗皋、大同巡抚陈翟以寇入大同,刑部侍郎彭黯、左都御史屠侨、大理卿沈良才以议丁汝夔狱缓,戎政侍郎蒋应奎、左通政唐国相以子弟冒功,皆逮杖之。方、翟毙于杖下,而黯、侨、良才等杖毕,趣治事。公卿之辱,前此未有。又因正旦朝贺,怒六科给事中张思静等,皆朝服予杖,天下莫不骇然。四十余年间,杖杀朝士,倍蓰前代。万历五年,以争张居正夺情,杖吴中行等五人。其后卢洪春、孟养浩、王德完辈咸被杖,多者至一百。后帝益厌言者,疏多留中,廷杖寝不用。天启时,太监王体乾奉赦大审,重笞戚畹李承恩,以悦魏忠贤。于是万燝、吴裕中毙于杖下,台省力争不得。阁臣叶向高言:“数十年不行之敝政,三见于旬日,万万不可再行。”忠贤乃罢廷仗,而以所欲杀者悉下镇抚司,士大夫益无噍类矣。

  南京行杖,始于成化十八年。南御史李珊等以岁祲请振。帝摘其疏中讹字,令锦衣卫诣南京午门前,人杖二十,守备太监监之。至正德间,南御史李熙劾贪吏触怒刘瑾,矫旨杖三十。时南京禁卫久不行刑,选卒习数日,乃杖之,几毙。

  东厂之设,始于成祖。锦衣卫之狱,太祖尝用之,后已禁止,其复用亦自永乐时。厂与卫相倚,故言者并称厂卫。初,成祖起北平,刺探宫中事,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。故即位后专倚宦官,立东厂于东安门北,令嬖暱者提督之,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,与锦衣卫均权势,盖迁都后事也。然卫指挥纪纲、门达等大幸,更迭用事,厂权不能如。至宪宗时,尚铭领东厂,又别设西厂刺事,以汪直督之,所领缇骑倍东厂。自京师及天下,旁午侦事,虽王府不免。直中废复用,先后凡六年,冤死者相属,势远出卫上。会直数出边监军,大学士万安乃言:“太宗建北京,命锦衣官校缉访,犹恐外官徇情,故设东厂,令内臣提督,行五六十年,事有定规。往者妖狐夜出,人心惊惶,感劳圣虑,添设西厂,特命直督缉,用戒不虞,所以权一时之宜,慰安人心也。向所纷扰,臣不赘言。今直镇大同,京城众口一辞,皆以革去西厂为便。伏望圣恩特旨革罢,官校悉回原卫,宗社幸甚。”帝从之。尚铭专用事,未几亦黜。弘治元年,员外郎张伦请废东厂。不报。然孝宗仁厚,厂卫无敢横,司厂者罗祥、杨鹏,奉职而已。

  正德元年,杀东厂太监王岳,命丘聚代之,又设西厂以命谷大用,皆刘瑾党也。两厂争用事,遣逻卒刺事四方。南康吴登显等戏竞渡龙舟,身死家籍。远州僻壤,见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,转相避匿。有司闻风,密行贿赂。于是无赖子乘机为奸,天下皆重足立。而卫使石文义亦瑾私人,厂卫之势合矣。瑾又改惜薪司外薪厂为办事厂,荣府旧仓地为内办事厂,自领之。京师谓之内行厂,虽东西厂皆在伺察中,加酷烈焉。且创例,罪无轻重皆决杖,永远戍边,或枷项发遣。枷重至百五十斤,不数日辄死。尚宝卿顾璿、副使姚祥、工部郎张玮、御史王时中辈并不免,濒死而后谪戍。御史柴文显、汪澄以微罪至凌迟。官吏军民非法死者数千。瑾诛,西厂、内行厂俱革,独东厂如故。张锐领之,与卫使钱宁并以辑事恣罗织。厂卫之称由此著也。

  嘉靖二年,东厂芮景贤任千户陶淳,多所诬陷。给事中刘最执奏,谪判广德州。御史黄德用使乘传往。会有颜如环者同行,以黄袱裹装。景贤即奏,逮下狱,最等编戍有差。给事中刘济言:“最罪不至戍。且缉执于宦寺之门,锻炼于武夫之手,裁决于内降之旨,何以示天下?”不报。是时尽罢天下镇守太监,而大臣狃故事,谓东厂祖宗所设,不可废,不知非太祖制也。然世宗驭中官严,不敢恣,厂权不及卫使陆炳远矣。

  万历初,冯保以司礼兼厂事,建厂东上北门之北,曰内厂,而以初建者为外厂。保与张居正兴王大臣狱,欲族高拱,卫使朱希孝力持之,拱得无罪,卫犹不大附厂也。中年,矿税使数出为害,而东厂张诚、孙暹、陈矩皆恬静。矩治妖书狱,无株滥,时颇称之。会帝亦无意刻核,刑罚用稀,厂卫狱中至生青草。及天启时,魏忠贤以秉笔领厂事,用卫使田尔耕、镇抚许显纯之徒,专以酷虐钳中外,而厂卫之毒极矣。

  凡中官掌司礼监印者,其属称之曰宗主,而督东厂者曰督主。东厂之属无专官,掌刑千户一,理刑百户一,亦谓之贴刑,皆卫官。其隶役悉取给于卫,最轻黠獧巧者乃拨充之。役长曰档头,帽上锐,衣青素衤旋褶,系小绦,白皮靴,专主伺察。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。京师亡命,诓财挟仇,视干事者为窟穴。得一阴事,由之以密白于档头,档头视其事大小,先予之金。事曰起数,金曰买起数。既得事,帅番子至所犯家,左右坐曰打桩。番子即突入执讯之。无有左证符牒,贿如数,径去。少不如意,扌旁治之,名曰乾醡酒,亦曰搬罾儿,痛楚十倍官刑。且授意使牵有力者,有力者予多金,即无事。或靳不予,予不足,立闻上,下镇抚司狱,立死矣。每月旦,厂役数百人,掣签庭中,分瞰官府。其视中府诸处会审大狱、北镇抚司考讯重犯者曰听记。他官府及各城门访缉曰坐记。某官行某事,某城门得某奸,胥吏疏白坐记者上之厂曰打事件。至东华门,虽夤夜,投隙中以入,即屏人达至尊。以故事无大小,天子皆得闻之。家人米盐猥事,宫中或传为笑谑,上下惴惴无不畏打事件者。卫之法亦如厂。然须具疏,乃得上闻,以此其势不及厂远甚。有四人夜饮密室,一人酒酣,谩骂魏忠贤,其三人噤不敢出声。骂未讫,番人摄四人至忠贤所,即磔骂者,而劳三人金。三人者魄丧不敢动。

  庄烈帝即位,忠贤伏诛,而王体乾、王永祚、郑之惠、李承芳、曹化淳、王德化、王之心、王化民、齐本正等相继领厂事,告密之风未尝息也。之心、化淳叙缉奸功,荫弟侄锦衣卫百户,而德化及东厂理刑吴道正等侦阁臣薛国观阴事,国观由此死。时卫使慴厂威已久,大抵俯首为所用。崇祯十五年,御史杨仁愿言:“高皇帝设官,无所谓缉事衙门者。臣下不法,言官直纠之,无阴讦也。后以肃清辇毂,乃建东厂。臣待罪南城,所阅词讼,多以假番故诉冤。夫假称东厂,害犹如此,况其真乎?此由积重之势然也。所谓积重之势者,功令比较事件,番役每悬价以买事件,受买者至诱人为奸盗而卖之,番役不问其从来,诱者分利去矣。挟忿首告,诬以重法,挟者志无不逞矣。伏愿宽东厂事件,而后东厂之比较可缓,东厂之比较缓,而后番役之买事件与卖事件者俱可息,积重之势庶几可稍轻。”后复切言缇骑不当遣。帝为谕东厂,言所缉止谋逆乱伦,其作奸犯科,自有司存,不宜缉,并戒锦衣校尉之横索者。然帝倚厂卫益甚,至国亡乃已。

  锦衣卫狱者,世所称诏狱也。古者狱讼掌于司寇而已。汉武帝始置诏狱二十六所,历代因革不常。五代唐明宗设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,乃天子自将之名。至汉有侍卫司狱,凡大事皆决焉。明锦衣卫狱近之,幽系惨酷,害无甚于此者。

  太祖时,天下重罪逮至京者,收系狱中,数更大狱,多使断治,所诛杀为多。后悉焚卫刑具,以囚送刑部审理。二十六年,申明其禁,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,大小咸经法司。成祖幸纪纲,令治锦衣亲兵,复典诏狱。纲遂用其党庄敬、袁江、王谦、李春等,缘借作奸数百千端。久之,族纲,而锦衣典诏狱如故,废洪武诏不用矣。英宗初,理卫事者刘勉、徐恭皆谨饬。而王振用指挥马顺流毒天下,枷李时勉,杀刘球,皆顺为之。景帝初,有言官校缉事之弊者,帝切责其长,令所缉送法司,有诬罔者重罪。英宗复辟,召李贤,屏左右,问时政得失。贤因极论官校提人之害。帝然其言,阴察皆实,乃召其长,戒之。已缉弋阳王败伦事虚,复申戒之。而是时指挥门达、镇抚逯杲怙宠,贤亦为罗织者数矣。达遣旗校四出,杲又立程督并,以获多为主。千户黄麟之广西,执御史吴祯至,索狱具二百余副,天下朝觐官陷罪者甚众。杲死,达兼治镇抚司。构指挥使袁彬,系讯之,五毒更下,仅免。朝官杨琎、李蕃、韩祺、李观、包瑛、张祚、程万钟辈皆锒铛就逮,冤号道路者不可胜记。盖自纪纲诛,其徒稍戢。至正统时复张,天顺之末祸益炽,朝野相顾不自保。李贤虽极言之,不能救也。

  镇抚司职理狱讼,初止立一司,与外卫等。洪武十五年添设北司,而以军匠诸职掌属之南镇抚司,于是北司专理诏狱。然大狱经讯,即送法司拟罪,未尝具狱词。成化元年,始令覆奏用参语,法司益掣肘。十四年,增铸北司印信,一切刑狱毋关白本卫,即卫所行下者,亦径自上请可否,卫使毋得与闻。故镇抚职卑而其权日重。初,卫狱附卫治,至门达掌问刑,又于城西设狱舍,拘系狼籍。达败,用御史吕洪言,毁之。成化十年,都御史李宾言:“锦衣镇抚司累获妖书图本,皆诞妄不经之言。小民无知,辄被幻惑。乞备录其旧名目,榜示天下,使知畏避,免陷刑辟。”报可。缉事者诬告犹不止。十三年,捕宁晋人王凤等,诬与瞽者受妖书,署伪职,并诬其乡官知县薛方、通判曹鼎与通谋,发卒围其家,扌旁掠诬伏。方、鼎家人数声冤,下法司验得实,坐妄报妖言,当斩。帝戒以不得戕害无辜而已,不能罪也。是年,令锦衣卫副千户吴绶于镇抚司同问刑。绶性狡险,附汪直以进。后知公议不容,凡文臣非罪下狱者,不复加箠楚,忤直意,黜去。是时惟卫使朱骥持法平,治妖人狱无冤者。诏狱下所司,独用小杖,尝命中使诘责,不为改。世以是称之。弘治十三年,诏法司:“凡厂卫所送囚犯,从公审究,有枉即与辨理,勿拘成案。”正德时,卫使石文义与张采表里作威福,时称为刘瑾左右翼。然文义常侍瑾,不治事,治事者高得林。瑾诛,文义伏诛,得林亦罢。其后钱宁管事,复大恣,以叛诛。

  世宗立,革锦衣传奉官十六,汰旗校十五,复谕缉事官校,惟察不轨、妖言、人命、强盗重事,他词讼及在外州县事,毋得与。未几,事多下镇抚,镇抚结内侍,多巧中。会太监崔文奸利事发,下刑部,寻以中旨送镇抚司。尚书林俊言:“祖宗朝以刑狱付法司,事无大小,皆听平鞫。自刘瑾、钱宁用事,专任镇抚司,文致冤狱,法纪大坏。更化善治在今日,不宜复以小事挠法。”不听。俊复言:“此途一开,恐后有重情,即夤缘内降以图免,实长乱阶。”御史曹怀亦谏曰:“朝廷专任一镇抚,法司可以空曹,刑官为冗员矣。”帝俱不听。六年,侍郎张璁等言:“祖宗设三法司以纠官邪,平狱讼,设东厂、锦衣卫以缉盗贼,诘奸宄。自今贪官冤狱仍责法司,其有徇情曲法,乃听厂卫觉察。盗贼奸宄,仍责厂卫,亦必送法司拟罪。”诏如议行。然官校提人恣如故。给事中蔡经等论其害,愿罢勿遣。尚书胡世宁请从其议。詹事霍韬亦言:“刑狱付三法司足矣,锦衣卫复横挠之。昔汉光武尚名节,宋太祖刑法不加衣冠,其后忠义之徒争死效节。夫士大夫有罪下刑曹,辱矣。有重罪,废之、诛之可也,乃使官校众执之,脱冠裳,就桎梏。朝列清班,暮幽犴狱,刚心壮气,销折殆尽。及覆案非罪,即冠带立朝班,武夫捍卒指目之曰:‘某,吾辱之,某,吾系执之。’小人无所忌惮,君子遂致易行。此豪杰所以兴山林之思,而变故罕仗节之士也。愿自今东厂勿与朝仪,锦衣卫勿典刑狱。士大夫罪谪废诛,勿加笞杖锁梏,以养廉耻,振人心,励士节。”帝以韬出位妄言,不纳。祖制,凡朝会,厂卫率属及校尉五百名,列侍奉天门下纠仪。凡失仪者,即褫衣冠,执下镇抚司狱,杖之乃免,故韬言及之。迨万历时,失仪者始不付狱,罚俸而已。世宗衔张鹤龄、延龄,奸人刘东山等乃诬二人毒魇咒诅。帝大怒,下诏狱,东山因株引素所不快者。卫使王佐探得其情,论以诬罔法反坐。佐乃枷东山等阙门外,不及旬悉死,人以佐比牟斌。牟斌者,弘治中指挥也。李梦阳论延龄兄弟不法事,下狱,斌傅轻比,得不死云。世宗中年,卫使陆炳为忮,与严嵩比,而倾夏言。然帝数兴大狱,而炳多保全之,故士大夫不疾炳。

  万历中,建言及忤矿税榼者,辄下诏狱。刑科给事中杨应文言:“监司守令及齐民被逮者百五十余人,虽已打问,未送法司,狱禁森严,水火不入,疫疠之气,充斥囹圄。”卫使骆思恭亦言:“热审岁举,俱在小满前,今二年不行。镇抚司监犯且二百,多抛瓦声冤。”镇抚司陆逵亦言:“狱囚怨恨,有持刀断指者。”俱不报。然是时,告讦风衰,大臣被录者寡。其末年,稍宽逮系诸臣,而锦衣狱渐清矣。

  田尔耕、许显纯在熹宗时为魏忠贤义子,其党孙云鹤、杨寰、崔应元佐之,拷杨涟、左光斗辈,坐赃比较,立限严督之。两日为一限,输金不中程者,受全刑。全刑者曰械,曰鐐,曰棍,曰拶,曰夹棍。五毒备具,呼謈声沸然,血肉溃烂,宛转求死不得。显纯叱咤自若,然必伺忠贤旨,忠贤所遣听记者未至,不敢讯也。一夕,令诸囚分舍宿。于是狱卒曰:“今夕有当壁挺者。”壁挺,狱中言死也。明日,涟死,光斗等次第皆锁头拉死。每一人死,停数日,苇席裹尸出牢户,虫蛆腐体。狱中事秘,其家人或不知死日。庄烈帝擒戮逆党,冤死家子弟望狱门稽颡哀号,为文以祭。帝闻之恻然。

  自刘瑾创立枷,锦衣狱常用之。神宗时,御史朱应毂具言其惨,请除之。不听。至忠贤,益为大枷,又设断脊、坠指、刺心之刑。庄烈帝问左右:“立枷何为?”王体乾对曰:“以罪巨奸大憝耳。”帝愀然曰:“虽如此,终可悯。”忠贤为颈缩。东厂之祸,至忠贤而极。然厂卫未有不相结者,狱情轻重,厂能得于内。而外廷有扞格者,卫则东西两司房访缉之,北司拷问之,锻炼周内,始送法司。即东厂所获,亦必移镇抚再鞫,而后刑部得拟其罪。故厂势强,则卫附之,厂势稍弱,则卫反气凌其上。陆炳缉司礼李彬、东厂马广阴事,皆至死,以炳得内阁嵩意。及后中官愈重,阁势日轻。阁臣反比厂为之下,而卫使无不竞趋厂门,甘为役隶矣。

  锦衣卫升授勋卫、任子、科目、功升,凡四途。嘉靖以前,文臣子弟多不屑就。万历初,刘守有以名臣子掌卫,其后皆乐居之。士大夫与往还,狱急时,颇赖其力。守有子承禧及吴孟明其著者也。庄烈帝疑群下,王德化掌东厂,以惨刻辅之,孟明掌卫印,时有纵舍,然观望厂意不敢违。而镇抚梁清宏、乔可用朋比为恶。凡缙绅之门,必有数人往来踪迹,故常晏起早阖,毋敢偶语。旗校过门,如被大盗,官为囊橐,均分其利。京城中奸细潜入,佣夫贩子阴为流贼所遣,无一举发,而高门富豪跼蹐无宁居。其徒黠者恣行请托,稍拂其意,飞诬立构,摘竿牍片字,株连至十数人。姜采、熊开元下狱,帝谕掌卫骆养性潜杀之。养性泄上语,且言:“二臣当死,宜付所司,书其罪,使天下明知。若阴使臣杀之,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?”会大臣多为采等言,遂得长系。此养性之可称者,然他事肆虐亦多矣。

  锦衣旧例有功赏,惟缉不轨者当之。其后冒滥无纪,所报百无一实。吏民重困,而厂卫题请辄从。隆庆初,给事中欧阳一敬极言其弊,言:“缉事员役,其势易逞,而又各类计所获功次,以为升授。则凭可逞之势,邀必获之功,枉人利己,何所不至。有盗经出首幸免,故令多引平民以充数者;有括家囊为盗赃,挟市豪以为证者;有潜构图书,怀挟伪批,用妖言假印之律相诬陷者;或姓名相类,朦胧见收;父诉子孝,坐以忤逆。所以被访之家,谚称为刬,毒害可知矣。乞自今定制,机密重情,事干宪典者,厂卫如故题请。其情罪不明,未经谳审,必待法司详拟成狱之后,方与纪功。仍敕兵、刑二部勘问明白,请旨升赏。或经缉拿未成狱者,不得虚冒比拟,及他词讼不得概涉,以侵有司之事。如狱未成,而官校及镇抚司拷打伤重,或至死者,许法司参治。法司容隐扶同,则听科臣并参。如此则功必覆实,访必当事,而刑无冤滥。”时不能用也。

  内官同法司录囚,始于正统六年,命何文渊、王文审行在疑狱,敕同内官兴安。周忱、郭瑾往南京,敕亦如之。时虽未定五年大审之制,而南北内官得与三法司刑狱矣。景泰六年,命太监王诚会三法司审录在京刑狱,不及南京者,因灾创举也。成化八年,命司礼太监王高、少监宋文毅两京会审,而各省恤刑之差,亦以是岁而定。十七年辛卯,命太监怀恩同法司录囚。其后审录必以丙辛之岁。弘治九年不遣内官。十三年,以给事中丘俊言,复命会审。凡大审录,赍敕张黄盖于大理寺,为三尺坛,中坐,三法司左右坐,御史、郎中以下捧牍立,唯诺趋走惟谨。三法司视成案,有所出入轻重,俱视中官意,不敢忤也。成化时,会审有弟助兄斗,因殴杀人者,太监黄赐欲从末减。尚书陆瑜等持不可,赐曰:“同室斗者,尚被发缨冠救之,况其兄乎?”瑜等不敢难,卒为屈法。万历三十四年大审,御史曹学程以建言久系,群臣请宥,皆不听。刑部侍郎沈应文署尚书事,合院寺之长,以书抵太监陈矩,请宽学程罪。然后会审,狱具,署名同奏。矩复密启,言学程母老可念。帝意解,释之。其事甚美,而监权之重如此。锦衣卫使亦得与法司午门外鞫囚,及秋后承天门外会审,而大审不与也。每岁决囚后,图诸囚罪状于卫之外垣,令人观省。内臣曾奉命审录者,死则于墓寝画壁,南面坐,旁列法司堂上官,及御史、刑部郎引囚鞠躬听命状,示后世为荣观焉。

  成化二年,命内官临斩强盗宋全。嘉靖中,内臣犯法,诏免逮问,唯下司礼监治。刑部尚书林俊言:“宫府一体,内臣所犯,宜下法司,明正其罪,不当废祖宗法。”不听。按太祖之制,内官不得识字、预政,备扫除之役而已。末年焚锦衣刑具,盖示永不复用。而成祖违之,卒贻子孙之患,君子惜焉。

卷七十一譯文

  有的刑法是明代新創的,不合古制,廷杖、束廠西廠、錦衣衛、鎮撫司獄就是。

  這幾種刑法殺人極慘,而不依據法律。

  繼位君主都跟著實行,到明末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。

  歷有朝野政令,完全操縱在武夫或宦官手中,確實可嘆。

  太祖曾經和侍臣討論君主對待大臣的禮節。

  太史令劉基說:“古代公卿犯了罪,準備一盤水,將劍放在盤上,到悔過之室去自刎,不曾輕易折辱他們,故大臣的體面得以儲存。”侍讀學士詹同於是取《大戴禮》和賈誼疏文進獻給皇帝,並且說:“古代施刑不加在大夫身上,是為了激勵廉恥之心。

  一定按這樣辦,君恩臣禮才都能盡到。”皇帝認為很對。

  洪武六年,工部尚書王肅犯法應受笞刑,太祖說:“六卿身份貴重,不宜因瑣事折辱。”命令他用俸祿贖罪。

  後來群臣因過失或牽連受到處分,允許用俸祿贖罪,起始於此。

  可是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兩人都被鞭笞致死,工部尚書薛祥死於杖下,所以上書者說大臣有罪應行誅殺,不宜加以侮辱。

  廷杖的刑罰,亦從太祖開始。

  宣德三年,皇帝因御史嚴皚、方鼎、何傑等沉湎於酒色,許久不來朝見參拜而發怒,下令將他們戴上枷鎖示眾。

  從那以後,諫官就有了戴刑具的。

  到了正統年間,王振專權,尚書劉中敷,侍郎昊璽、陳瑺,祭酒李時勉都受遇這種折辱,而在殿外石階上施行杖刑已習以為常。

  成化十五年,汪直誣陷侍郎馬文升、都御史牟俸等人,皇帝下詔責備給事御史李俊、王浚等五十六人包庇汪直,每人廷杖二十下。

  正德十四年,因為群臣進諫阻止皇帝南巡,廷杖舒芬、黃鞏等一百四十六人,十一人被打死。

  嘉靖三年,群臣向皇帝爭大禮,皇帝下令廷杖豐熙等一百三十四人,十六人被打死。

  嘉靖中期刑法愈加嚴峻,就是朝廷大臣也免不了笞辱。

  宣府大同總督翟鵬、薊州巡撫朱方因為撤除防衛過早,宣府大同總督郭宗皋、大同巡撫陳耀因為敵寇侵入了大旦,刑部侍郎彭黯、左都御史屠僑、大理卿沈良才因為拖延議定丁汝夔的案子,戎政侍郎蔣應奎、左通政唐國相因子侄輩虛報軍功,都被逮捕而受了杖刑。

  朱方和陳耀被當場打死,而彭黯、屠僑、沈良才等人杖刑受畢,立即催促辦理公事。

  對公卿的侮辱,前所未有。

  又在正月初一朝賀時,因對六科給事中張思靜等發怒,一律穿著朝服實行杖責,天下人無不驚駭。

  四十多年之中,嘉靖帝用杖刑打死的朝士,比前代多幾倍。

  萬曆五年,因為對張居正守喪未滿期而出仕不同意,杖責昊中行等五人。

  此後盧洪春、孟養浩、王德完等人都被杖責,杖數多的達一百下。

  後宋皇帝越發厭惡進言者,臣下的奏疏往往留在宮中不理睬,廷杖也擱置起來不用了。

  天啟時,太監王體幹奉敕命大審,重重地笞打外戚李承恩,以取悅於魏忠賢。

  於是萬燥、昊裕中都死在杖下,政府的中央機構為之竭力諫諍,也不能保。

  內閣大臣葉向高說:“數十年沒有施行的弊政,十天以內出現了三次,萬萬不可再施行了。”魏忠賢這才放棄了廷杖,而將自己想殺的人一律下交鎮撫司,士大夫更是沒有生路了。

  南京施行廷杖,開始於成化十八年。

  南御史李珊等因收成不好請求賑濟。

  皇帝摘出其奏疏中的錯字,命令錦衣衛帶著他們到南京午門前,每人杖責二十下,讓守備太監監刑。

  到正德年問,南御史李熙檢舉貪官汙吏觸怒了劉瑾,劉瑾假傳聖旨杖責他三十下。

  當時南京禁衛軍長時間沒有用刑了,劉瑾命選取兵卒練習了幾天,才施杖刑,差點把李熙打死。

  東廠是成祖時創設的。

  錦衣衛的監獄,太祖曾經使用遇,後來禁止使用,其重新啟用亦從永樂時開始。

  廠與衛相輔相成,故說起它們來並稱廠衛。

  當初,成祖興起於北平,刺探官中的事,多以建文帝左右近臣為耳目。

  因此即位後專門倚重宦官,在柬安門北面設立了束廠,叫自己寵愛的心腹在那裡當提督,搜尋有陰謀反叛、妖言惑眾與有大奸大惡行為的人等。

  東廠與錦衣衛權勢平齊,大概是遷都以後的事了。

  不過錦衣衛指揮紀綱、門逵等大受寵幸,相繼執掌權柄,廠權比不上它。

  到憲宗時,尚銘掌管柬廠,又另設西廠刺探諸事,讓汪直督領,所掌管的武裝騎吏數量比束廠多一倍。

  這些人從京城到全國各地,往來交錯偵探諸事,連諸侯王的府第也不能倖免。

  汪直曾被廢黜而又複用,先後管事共六年,冤死其手下者累累相連,他的權勢速遠大於錦衣衛。

  遇到汪直幾次出外到邊防監軍,大學士萬安才進言說:“太宗建置北京,命令錦衣衛官員搜訪,還擔心外地官吏徇情作弊,又設定束廠,命內臣掌管。

  此制實行五六十年了,辦事有固定規程。

  過去妖怪狐精夜裡出來,人心驚惶,勞煩聖土思慮,故添設西廠,特任命汪直督查,以戒備不能預測的事件。

  這是權宜之計,用來安撫人心的。

  前段時間國內的紛擾,臣不贅述了。

  現在汪直鎮撫大同,京城人眾口一辭,都認為撤銷西廠最便利。

  伏望聖恩特別降旨撤銷它,官員們都回到原來的衛所,這將是宗廟國家的大幸事。”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。

  尚銘專權,不久也被革職。

  弘治元年,員外郎張倫請求廢除束廠,皇帝不答覆。

  不過孝宗仁厚,廠、衛都不敢兇橫,管理二廠的官員羅祥和楊鵬,奉行職責而已。

  璽德元年殺柬廠太監王嶽,命令丘聚替代他,又設西廠以任命谷大用,他們都是劉瑾集團裡的人。

  雨廠爭奪掌權,派遣巡邏兵四出偵探。

  南康昊登顥等人舉辦龍舟競渡遊戲,結果自己被處死,家產被籍沒,親人淪為官奴。

  偏遠的州縣裡,人們一見到穿著華麗服裝騎著高頭大馬操北京口音的人,就奔走相告,紛紛逃避躲藏。

  官吏們聽到風聲,悄悄送上賄賂。

  於是無賴之徒乘機作奸邪之事,天下人都畏懼得疊足而立。

  而衛使石文義也是劉瑾的私黨,廠衛的勢力合二為一了。

  劉瑾又將惜薪司的外薪廠改焉辦事廠,榮府舊倉地為內辦事廠,自己主管。

  京城人叫它做內行廠,就是東西廠也在他們的監視之中,其酷烈更為厲害。

  內行廠並且創造新例,對囚犯不論輕重一律先施杖刑,然後判子子孫孫永遠戍邊。

  有的人還用大枷枷著頸項發遣,枷的重量有達一百五十斤的,犯人戴不了幾天就喪命。

  尚寶卿顱璇、副使姚祥、工部郎張璋、御史王時中等人都沒有幸免,被折磨得瀕臨死亡然後才貶謫戍邊。

  御史柴文顯、汪澄甚至因為輕微的罪過而被凌遲處死。

  官吏、軍士和平民被非法折磨死的有數千人。

  劉瑾被誅殺以後,西廠和內行廠都撤銷了,惟有束廠依然如故。

  張銳主管束廠,與錦衣衛衛使錢寧都藉著搜訪之事恣意羅織罪名陷害人。

  廠衛之稱因此大噪。

  嘉靖二年,束廠芮景賢任用千戶陶淳,幹了許多誣陷人的事。

  給事中劉最持章上奏反對,被判貶官到廣德州。

  御史黃德用叫他乘驛車去廣德,適逢有個叫顏如環的人與他同行,用黃包袱裹了行裝。

  芮景賢立刻上奏,二人被捕下獄,按不同情況編伍充軍戍邊。

  給事中劉濟進言:“劉最所犯的罪過不至於發配戍邊。

  而且,他是由宦官逮捕酌,罪名是武夫羅織的,裁決是透過內部下旨進行的,怎麼好昭示天下?”皇帝不予響應。

  當時,各地的鎮守太監都已撤除,而大臣們習慣於老辦法,說束廠是祖宗設定的,不可廢除,不知道東廠並不是太祖的制度。

  然而世宗對宦官管制嚴格,不敢放任,束廠的權威已遠不如衛使陸炳大。

  萬曆初年,馮保以司禮太監身份兼管廠事,在束上北門之北建立新廠,叫內廠,而將先建的那個廠叫外廠。

  馮保與張居正搞出個王大臣案件,企圖族誅高拱,衛使朱希孝極力為高拱辯護,高拱得以無罪,可見當時錦衣衛還不大趨附於廠。

  萬曆中期,礦稅使多次出行為害,而束廠張誠、孫暹、陳矩都安然寂靜。

  陳矩審理妖書一案,沒有株連無辜和濫判,當時的人頗稱道他。

  恰逢皇帝也無意於峻刻勘查,刑罰用得稀少,廠衛的監獄裡甚至生了青草。

  到天啟時,魏忠賢以秉筆太監身份總領廠內事務,任用衛使田爾耕、鎮撫許顯純之徒,專門從事用酷虐手段鉗制朝廷內外人士,廠衛之毒達到極點。

  凡是掌管司禮監印信的宦官,僚屬稱其為宗主,而總領東廠的叫督主。

  束廠的屬官沒有專職官,掌刑由一個千戶擔任,理刑由一個百戶擔任,理刑也叫貼刑,都是錦衣衛的官員。

  他們的差役都由錦衣衛提供,衛裡最狡黠乖巧計程車卒就調撥給他們充任。

  差役長叫檔頭,其帽子的頂端尖銳,衣服是青白色的被褶褂,上面繫著小布絲,腳穿白皮靴,專管偵伺。

  其手下有番子數人為之辦事。

  京城的亡命之徒,騙財或挾仇的,梘辦事者為窟穴。

  他們打探到人家一件隱私,就透過番子密告給檔頭,檔頭根據事情大小先付給金錢。

  事情叫起敷,錢叫買起敷。

  既已得知陰事,檔頭率領番子去到犯禁的人家,門外左右坐人,叫做打椿。

  其它番子就闖入室內,抓住其人審訊,沒有左證或符牒,主人按要求給足賄賂,也就徑直離開。

  稍不如意,就嚴刑拷打,刑名叫幹醉酒,又叫搬罾兒,其痛楚比官家規定的刑蜀厲害十倍。

  還授意捱整者牽連有財力的人,有財力的賄賂他們足夠多的金錢,就沒有事。

  如果惜錢不給,或所給不足,立即報告皇帝,將其下交鎮撫司監獄,犯人立時就要喪命。

  每月初一,幾百個廠役在庭院中抽籤,然後分別監視官府。

  其中監視內府諸處會審大案和北鎮撫司審訊重罪犯的叫聽記,到其它官府和各個城門搜訪的叫坐記。

  某官做了某事,某城門發現某奸事,胥吏一條絛告訴坐記,坐記轉告廠,叫打事件。

  即使是深夜到束華門,從縫隙中進去了,也有人悄悄報告給皇帝。

  因此事情無論大小,天子都能知道。

  家人柴米油鹽瑣事,有的竟在宮中傳為笑料。

  上下惴惴不安,無不懼怕打事件的。

  錦衣衛的辦法也跟廠一樣,但是必須寫出疏條上奏,才能讓天子知道,所以它的勢力遠不如廠。

  一天晚上,有四個人在密室裹喝酒,其中一個喝得痛快了,饅罵魏忠賢,另外三人噤口不敢出聲。

  還沒罵完,番子就進來抓住四人,將他們送到魏忠賢那裡,魏忠賢立即肢解了罵他的人,而拿錢慰勞其它三人。

  三人魂飛魄喪,動也不敢動。

  莊烈帝即位,魏忠賢伏法被誅。

  而後王體幹、王永祚、鄭之惠、李承芳、曹化淳、王德化、王之心、王化民、齊本正等相繼統領廠內事務,告密之風不曾平息。

  為獎勵王之心、曹化淳緝奸的功勞,封蔭弟侄輩入錦衣衛充任百戶。

  而王德化及東廠理刑昊道正等偵伺到合臣薛國觀隱私,薛國觀因此被整死。

  當時衛使已長期懾服於廠威,大抵俯首受之驅使。

  崇楨十五年,御史楊仁願說:“高皇帝設官,沒有所謂的偵緝衙門。

  臣下有不法行為,諫官直接糾察,沒有揭發隱私的。

  後來因為肅清皇帝身邊的奸惡,才建置束廠。

  臣在南城供職,所審閱的訟詞,多是因為假番子侵害而訴冤。

  假稱東廠造成的危害尚且如此,何況真的呢?這是由於長期累積起來的威勢造成的。

  所謂累積的威勢是指,柬廠考核提拔的辦法,是比較上報案件的多少,番役每每出高價來購買事件,出賣者甚至誘人為奸盜而賣事件,番役不問訊息是從哪裡來的,賣者已經分利走了。

  心懷怨忿告發人,誣陷別人使之受嚴刑峻法的制裁,懷恨者無不心滿意足。

  希望皇上放寬封束廠事件的責求,而後東廠偵伺事件才可以寬緩一些,束廠刺探事件可以寬緩些,番役買事件和賣事件的事就可以平息,累積的威勢恐怕就能逐漸減輕。”後來楊仁願又嚴肅陳述不應派遣錦衣校尉。

  崇禎帝因此告諭柬廠,言其應緝查的祇是陰謀叛逆和敗壞倫常者,那些為非作歹、觸犯律條的,自有主管機構處理,不宜偵察緝捕,並對兇橫貪財的錦衣校尉進行訓誡。

  可是皇帝還是越來越依賴廠衛,直到明朝覆亡才停止。

  錦衣衛監獄,世稱詔獄。

  古代訴訟只由司寇掌管。

  漢武帝創設了詔獄二十六所,歷代或沿襲或更改沒有定規。

  五代唐明宗設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,這是天子自己統領之名佔到漢代有侍衛司獄,凡大案件都在那裡決斷。

  明代的錦衣衛獄近似侍衛司獄,而其拘繫殘酷,為害沒有比這更大的了。

  太祖時,解押到北京的天下重罪犯,都收系在錦衣衛獄中。

  幾次更換大監房,多派人審理,誅殺的人很多。

  後來將衛裡刑具全部焚燒,把囚徒送到刑部審理。

  二十六年,申明禁令,韶書規定京城內外案件不得上送錦衣衛,大小都經由司法機關處理。

  成祖寵幸紀綱,叫他訓練錦衣親兵,又口U他掌管詔獄。

  紀綱趁機任用自己的黨羽莊敬、袁江、王謙、李春等,找藉口作不法之事敷千百椿。

  久後,族誅紀綱,而錦衣衛仍舊掌管詔獄,洪武帝的詔令被廢除不用。

  英宗初年,主管錦衣衛的劉勉、徐恭都是謹慎之人。

  而王振任用指揮馬順,流毒天下,枷李時勉,殺劉球,都是馬順所為。

  景帝初年,有人指出武官緝查諸事的弊端,皇帝狠狠責備了其長官,下令所緝拿的人都送到法司去,誣陷人的從重治罪。

  英宗恢復君位,召來李賢,命左右侍臣離開,問他時政得失。

  李賢於是竭力論列錦衣衛官校提人審訊的危害。

  皇帝認為他說得對,背地裡察驗都是實情,因而召見它的長官,申誡了一番。

  已搜捕的弋陽王敗壞倫常的罪名經查核屬虛假的,皇帝又警戒他。

  而這時指揮門達、鎮撫逯呆恃寵橫行,李賢也幾次被他們羅織過罪名。

  門達四處派遣旗軍校官,逯杲又定下程限督促,拿獲多的就做頭目。

  幹戶黃麟到廣西,把御史昊禎抓到衛裹,要了兩百多副刑具去,天下來京朝覲的官員許多都被宣佈有罪。

  逯呆死後,門達兼管鎮撫司,羅織指揮使袁彬的罪狀,抓來審訊,刑罰五毒交下,僅免一死。

  朝廷官員楊璀、李蕃、韓祺、李觀、包瑛、張祚、程萬鍾等人銀鐺被逮捕,道路上哭訴喊冤的人不計其數。

  大約在紀綱被誅殺以後,他的徒眾才稍稍收斂。

  到正統時這類人重新張狂起來,天順末年禍害更烈,朝野人士面面相覷,不能自保。

  李賢雖然極言其弊端,也不能挽救了。

  鎮撫司的職責是審理訴訟案件,最初只設立了一個司,與外衛相等。

  洪武十五年,增設北司,而以軍匠和諸執掌劃歸南鎮撫司,於是北司專門審理欽犯。

  而大案的犯人經過審訊後,就送往法司擬定罪名,不曾備辦審判文書。

  成化元年才下令復奏案件時用參酌附言,法司更能牽制判案。

  十四年,增鑄北司的大印,皇帝命令一切案件不要報告給原衛,就是衛裡下達的案件,也徑直請示皇上可否,衛使不得參與。

  所以鎮撫職務雖低,其權力卻日漸重大。

  起初,錦衣衛監獄由衛管轄,到門達掌管刑訊時,又在城西設定獄舍,拘押犯人,混亂不堪。

  門達倒臺後,皇帝聽取了御史呂洪的意見,拆毀了這些獄舍。

  成化十年,都御史李賓說:“錦衣鎮撫司多次查獲妖書圖本,都是些荒誕不經之言。

  小民無知,總是被它們迷惑。

  請求將其書名全都記錄下來,用佈告昭示天下,使小民知道害怕和躲避,免得陷入法網,遭受刑罰。”皇帝回覆同意。

  而偵查事件者的誣告還是不停息。

  十三年,逮捕了寧晉人王鳳等,誣陷他們同瞎子一起接受妖書,充任偽職,並且誣陷其鄉官知縣薛方和通判曹鼎與他們合謀,發兵包圍了兩家,抓住二人嚴刑拷打,二人被迫自誣服罪。

  後來薛方、曹鼎兩家多次宣告冤情,狀子下交法司,經查核弄清了事實,鎮撫司官員犯妄報妖言罪,判處斬刑。

  皇帝只是告誠不得傷害無辜而已,而不能治他們的罪。

  這年,命令錦衣衛副千戶昊綬參與鎮撫司的刑事審理。

  昊綬性格狡猾陰險,依附汪直爬上去。

  後來知道官場輿論不容汪直,所以對無罪下獄的文官不再加以拷打,觸怒了汪直,被解職。

  這時只有衛使朱驥掌握法律平正,處理妖人案件沒有冤枉無辜。

  皇帝要辦罪的犯人下交主管部屍弓,獨用小杖拷問,皇帝曾派內使責問,但朱驥不改。

  世人因此稱道他。

  弘治十三年,皇帝詔令法司:“凡是廠衛所送來的囚犯,依公正原則審察,有冤枉的即予以考辨重判,不要拘泥於既成判決。”正德時,衛使石文義與張彩一裡一外,作威作福,當時人們稱之為劉瑾的左右羽翼。

  不過石文義常常陪侍在劉瑾身邊,不處理實際事務,辦事的是高得林。

  劉謹伏法被誅以後,石文義也被誅殺,高得林罷官。

  此後是錢寧管事,重新大肆張狂,因叛逆罪被誅殺。

  世宗即位後,革去了十六個錦衣傳奉官的職務,淘汰了十五個旗軍校官,又告諭緝查事件的武官,只探察圖謀不軌、妖言、人命和強盜這類重要事件,其它訴訟和京城以外的州縣的事,不得參與。

  不久,事情多交給鎮撫司處理,鎮撫輿內侍勾結在一起,心計巧妙符合皇帝心意。

  遇上太監崔文不法獲利的事情敗露,皇帝將此案下達刑部審理,不久又下內旨送到鎮撫司。

  尚書林俊說:“祖宗當朝時,將案件交給法司,事情無論大小,都讓他們公平審理。

  自從劉瑾、堡奎掌握大權以後,專門信用鎮撫司,玩弄文字、編造冤獄,法紀受到極大的破壞。

  改行善政實施教化執法就從今天開始,不宜再因為小事而枉曲法律了。”皇帝不聽。

  林俊又說:“這條路一開,只怕以後有了大罪,案犯就攀附關係,設法由宮內降旨來免於問罪,這實在是一條通往混亂的路。”御史曹懷也進諫說:“朝廷只信用一個鎮撫,那麼法司的官署都可以空曹,刑官都成為冗員了。”皇帝都不聽。

  六年,侍郎張璁等說:“祖宗設定三個法司來糾治官府的邪惡,公平地決斷訴訟。

  設定束廠、錦衣衛,是用來緝拿盜賊,糾察違法亂紀的人。

  建議從現在起,審理貪官冤案還是責成法司來辦,如果有徇情枉法的,就讓廠衛來監察。

  盜賊和違法亂紀的人,還是責成廠衛緝拿,然而也必須送到法司擬定判詞。”皇帝下詔按此建議施行。

  可是衛司武官到監獄提人仍舊肆無忌憚。

  給事中蔡經等人彈劾其弊端,希望皇帝不再派他們去提人。

  尚書胡世寧請求採納他們的意見。

  詹事霍韜也說:“訴訟案件交付給三法司就夠了,錦衣衛卻又來橫加阻撓。

  過去漢光武帝崇尚名節,宋太祖刑法不加在士大夫身上,而後忠義之士爭著為他們獻節效命。

  士大夫有罪就打入刑徒之中,這是羞辱他們。

  犯了大罪,廢黜他、誅殺他都可以,便叫武人群起逮捕,揭去帽子脫掉衣裳,套上桎梏。

  早上還在清貴之列,晚上就身陷囹圄,剛強雄壯之心,挫損幾盡。

  等到複核為無罪,就戴上官帽束好腰帶,立在朝拜的隊伍中。

  強悍武夫看著官員指指點點:‘某人,我凌辱過他。

  某人,我抓了他,捆了他。

  ’小人無所顧忌,君子卻會由此改變行為。

  這就是豪傑產生隱居山林的想法,而變故之後很少有人保持氣節的原因。

  希望從現在起束廠不再參與朝參儀式,錦衣衛不再主管訴訟審判。

  士大夫犯罪、謫貶、撤職和誅殺,不要加以笞打杖責,不上枷鎖鐮銬,以便培養廉恥之心,振作精神,激勵氣節。”皇帝認為霍韜在職權之外亂說,不釆納他的意見。

  按照祖宗制度,每當朝會的時候,廠衛長官率領下屬和校尉五百名,列隊侍立在奉天門下糾察禮儀。

  凡是不合禮儀的人,立即剝下他的衣服,取去官帽,抓起來關進鎮撫司監獄,杖責之後予以釋放,所以霍韜說到這些事。

  等到萬曆年問,朝儀有過失的官員才不關進監獄了,只罰扣他的俸祿而已。

  世宗討厭張鶴齡和張延齡,為非作歹的劉柬山等人於是誣告二人有邪毒詛咒行為。

  皇帝大怒,把二人關進欽犯監獄,劉束山趁勢株連牽引自己平素不喜歡的人。

  衛使王佐打探到實情,根據誣罔律條反坐劉束山罪。

  王佐於是枷劉束山等人於闕門之外,不到十天,這幫人全部死亡。

  人們將王佐和牟斌相比。

  牟斌是弘治年間的指揮。

  李夢陽彈劾張延齡兄弟犯法之事,關進監獄,牟斌比附輕罪處理,使其得以免死。

  世宗中期,衛使陸炳作惡,與嚴嵩朋比為奸,而傾軋夏言。

  然而皇帝多次製造大案件,陸炳又常保全了他們,所以士大夫並不怨恨陸炳。

  萬曆年問,提意見和觸忤礦稅宦官的臣子,都打入欽犯監獄。

  刑科給事中楊應文說:“被逮捕的監察主管郡守縣令和平民有一百五十多人,雖然已經拷問,還沒有送到法司定罪。

  監獄禁閉森嚴,水火不入,疫疾毒癘之氣,充斥牢房。”衛使駱思恭也說:“每年舉行熟審,時間都在個滿以前。

  現在兩年沒有舉行熱審了,鎮撫司監獄裡的犯人將近兩百個,多拋擲瓦片發洩冤氣。”鎮撫司陸逵也報告:“監獄裡的囚犯心懷怨恨,有的拿JJ剁了自己的手指頭。”皇帝一律不予回應。

  不過這時候告人隱私的風潮已經衰減,被拘捕的大臣不多。

  萬曆末年,抓捕諸臣的政策稍寬,錦衣衛監獄漸漸空虛了。

  旦爾耕、許顯純在熹宗時當魏忠賢的義子,其死黨孫雲鶴、楊寰、崔應元輔助他們,拷打楊漣、左光斗這些人。

  犯貪髒罪的立定期限按規定交款,兩天為一個期限,交款不按期限的,受全刑。

  所謂全刑即上枷械,上鐮,棍擊,拶指和上夾棍。

  五毒俱全,受刑者呼號之聲沸天,血肉潰爛,輾轉求死而不得。

  許顯純則叱吒如常,若無其事,然而必須依魏忠賢的指令行事,魏忠賢所派遣的聽記之人未到,許顯純不敢審訊。

  一天晚上,叫囚犯們分開到不同監房住宿。

  於是獄卒說:“今天晚上有人該壁挺了。”壁挺,獄中指死亡。

  第二天,楊漣被處死,左光斗等都按次序被鎖住頭顱拉死。

  每一個人死後,都停放幾天,才用葦蓆裹屍抬出牢門,蛆蟲把屍體都蛀爛了。

  獄中事件隱秘,囚徒家屬甚至連親人死亡的日子都不知道。

  莊烈帝擒拿誅殺魏忠賢逆黨時,冤死者的家屬後人望著獄門呼天搶地哀號,寫祭文來祭奠。

  皇帝聽了也哀慼。

  自從劉瑾始創戴立枷以後,錦衣衛監獄經常使用它。

  神宗時,御史朱應轂詳陳其慘狀,請求廢除,皇帝不聽從。

  到了魏忠賢手上,更製造大枷,又設了斷脊、斷指、刺心的酷刑。

  莊烈帝問左右近臣:“為什麼要創制立枷?”王體幹回答:“用來懲罪大奸大惡而已。”皇帝面有愁容地說:“雖然如此,到底還是可憐。”魏忠賢為之有所畏懼。

  柬廠的禍害,到魏忠賢時達到極點。

  然麗廠衛沒有不互相勾結的,案情的輕重,廠能從官內得到訊息。

  而外廷有牴觸不合的案子,錦衣衛就由東西兩司房搜訪緝拿,北司嚴刑拷問,罪狀羅織周密,然後才送交法司。

  即使是東廠抓捕的人,也必須移交給鎮撫司再審訊,然後刑部才擬定判決。

  因而廠的勢力強大,錦衣衛就依附於廠;廠的勢力稍弱,衛就反過來盛氣凌廠。

  陸炳緝拿司禮李彬和東廠馬廣隱秘之事,都問成死罪,因為陸炳深得內閣嚴嵩的心意。

  後來宦官的勢力越來越強盛,內閣勢力日漸削弱,閣臣反而比廠的地位低下,而衛使沒有不爭相趨附廠官,甘心為其奴僕。

  錦衣衛人員有功升遷授勳衛、任子、科目、功升,共四種。

  嘉靖以前,文臣子弟多不屑於充任錦衣衛。

  萬曆初年,劉守有以名臣子弟的身份主持錦衣衛,此後文官子弟都樂於在衛裹任職。

  士大夫與他們交往,案子緊急時,多依靠他們的力量。

  劉守有的兒子劉承禧和昊孟明就是其中最有名的。

  莊烈帝對群下多疑,王德化掌管束廠以慘毒峻刻輔佐他。

  昊孟明掌管衛印,不時有所寬縱,但是觀望東廠的臉色,不敢違抗。

  而鎮撫梁清宏和喬可用朋比為奸。

  凡是縉紳之家,總有幾個人來往,會留下把柄。

  所以通常很晚才起床,早早就關大門,不敢兩人在一起對談。

  旗軍校官臨門如同遭大盜搶劫,官員就是窩藏贓物的囊橐,錢財均分。

  京城中有奸細潛入,那些做工的人和販賣的人私下被流寇派遣,沒有一個舉發,而高門富豪侷促不安,沒有寧日。

  那些狡黠的歹徒恣意請託人辦事,稍有連逆,就捏造事實誣陷,羅織罪名,摘取片言隻字,就可以株連達十幾個人。

  姜垛、熊開元下獄後,皇帝諭令掌衛駱養性悄悄殺了他們。

  駱養性將皇帝的指令洩露了出來,並說:“這兩個臣子應當處死的話,應交付給有關部門,寫出他們的罪行,使天下人明白。

  假若秘密派臣去殺了他們,天下人和後世會說陛下是什麼樣的人主?”適逢大臣們也多替姜垛等人說好話,於是二人得以長囚獄中。

  這是駱養性值得稱道的地方,可是在其它事情上,駱養性也多有肆虐。

  錦衣衛舊例有論功行賞,只有緝拿圓謀反叛的人有賞。

  後來假冒濫賞無度,所報的功一百個沒有一個是真的。

  官吏百姓困苦重重,而廠衛上奏請求要什麼就給什麼。

  隆慶初年,給事中歐陽一敬極力陳述這種做法的弊病,說:“偵緝事件的官校,其勢力容易辦,而又各按類計算其拿獲立功的次數,作為升等授勳的根據。

  那磨憑著可以達到的權勢,邀必然獲得的功勳,屈人利己,什麼不能做出來?有的在強盜自首免罪之後,故意命令強盜多多牽連平民來充數;有的囊括人家家產說是強盜的贓物,裹挾市井豪強作為人證;有的暗地裡偽造圖書,攜帶在身上假造妖書批語,用妖言假印的律條誣陷別人;有的根據姓名相似,不清不楚地就把人抓起來;父親訴說兒子孝順,反而判其兒子忤逆之罪。

  所以誰家被緝訪,俗言叫剗,毒害之烈由此可知。

  請求從今以後定下制度,機密和重要的事情,關係到憲令大典,廠衛依慣例上奏請求。

  那些案情不明,尚未審議的,一定要等法司詳擬出判狀以後,方給記功。

  仍救命兵部和刑部查問明白,再請求皇上下旨予以升賞。

  緝拿了人來而未能立案的,不準假冒破案以求升賞。

  至於其它訴訟案件,一概不得插手,以免侵犯司法部門的事務。

  若案子不能成立,而錦衣衛官校和鎮撫司將人拷打成重傷,乃至死亡,允許司法機關查治。

  法司若縱容隱瞞附和,則聽憑科道官參與查驗。

  像這樣則功勞一定會核實,緝訪的材料一定會合乎事實,而冤枉無辜和濫施刑法就可以杜絕了。”當時皇帝不能採用他的建議。

  宦官同法司一起審錄罪囚,始於正統六年,皇帝命令何文淵、王文審理行在所的疑案,叫他們與宦官興安一同進行。

  周忱、郭瑾到南京去審案,皇帝敕命也這樣做。

  當時雖然還沒有定出五年一次大審的制度,而南北兩京的宦官得以參與三法司的審判案件。

  景泰六年,皇帝命令太監王誠會同三法司複審北京的罪案,未審南京罪案的原因,是發生了天災而創例。

  成化八年,皇帝命令司禮太監王高、少監宋文毅到兩京參加會審,而各省派遣恤刑使的任務,也在這年定下來。

  十七年辛卯,命令太監懷恩同法司一起審錄罪囚。

  此後審錄一定耍在丙年和辛年進行。

  弘治九年,不派宦官參與審案。

  十三年,因為給事中丘俊進言,又命令太監參加會審。

  凡是會審之時,太監帶著皇帝的敕令在大理寺張開黃蓋,搭一個三尺高的臺子,自己坐在中間,三法司的官員們坐在左右兩邊,御史、郎中以下的官員捧著案牘站在那裡,唯唯諾諾,小心謹慎地奔走效勞。

  三法司檢查已定的案子,如果有量刑出入輕重不當,一律看宦官的旨意行事,不敢違抗。

  成化時,會審有一案,弟弟幫助其兄鬥毆,殺死了人,太監黃賜想減刑處理。

  尚書陸瑜等人堅持不同意見,黃賜說:“同室的人相鬥,尚且披著頭髮戴上帽子去解救,何況兄弟呢?”陸瑜等人不敢駁難,終於枉法判決。

  萬曆三十四年大審,御史曹學程因為向皇帝進言而久久拘押在獄中,群臣請求寬赦他,皇帝統統不允許。

  刑部侍郎沈應文代理尚書之職,聯合都察院和大理寺的長官,寫書面意見送到太監陳矩手上,請求他饒恕曹學程的罪過。

  然後會審,案子判定後,署名同奏。

  陳矩又私下啟稟皇上,說曹學程的母親年老值得關懷。

  皇上終於鬆動,釋放了曹學程。

  這件事情很好,而可見太監的權力達到如此地步。

  錦衣衛的衛使也能參加法司在午門外進行的審訊,以及秋後承天門外的會審,但是不參加大審。

  每年處決犯人後,用圖文將每個囚犯的罪狀張布在錦衣衛的外牆上,叫人們觀看反省。

  奉詔命複審過犯人的宦官,死了以後其墓殿上要畫上壁畫,圖中太監坐北朝南,旁邊是司法機關的堂上官員,以及御史和刑部郎領著囚犯鞠躺聽命的情況,以為榮耀昭示後世。

  成化二年,命令宦官監斬強盜宋全。

  嘉靖年間,宦官犯法,詔令免於逮捕審訊,只下交給司禮監處理。

  刑部尚書林俊說:“宮府是一體的,宮中宦官犯法,應下交司法機關審判,驗明其罪並公正處理,不應當廢棄了祖宗的制度。”皇帝不聽。

  按照太祖的制度,宦官不得識字、干預政務,祇不過充任宮中掃除之役而已。

  洪武末年焚燒了錦衣衛的刑具,大概是表示永不再用。

  而成祖違反了這個規定,終於給子孫留下大禍患,君子為此而痛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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