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武元年,中書省大臣李善長等人奉敕命撰寫進獻《郊祀議》,大概說:做帝王的侍奉上天明鑑,侍奉大地明察,因而冬至日祭天,夏至日祭地,就是順應陰陽的意思。
在南郊的圜丘祭天,在北郊的方澤祭地,就是順應陰陽的方位。
《周禮,大司樂》中說:“冬至日,禮祭天神,夏至日,祭祀地祇。”《禮》說:“茌郊外祭祀上帝,在都城祭祀社神。”又說:“郊祀是用來明示天道,社祀是用來明示地道。”《書》說:“敢請明白告示皇天后土。”考察古代有時稱為地只,有時稱為后土,有時稱為社,都是祭祀地,則都是相對於天而言。
這是三代的正禮,是解釋經典的正確說法。
從秦開始建立四時,用來祭祀白、青、黃、赤四帝。
漢高祖又增加北時,同時祭祀黑帝。
到武帝有雍地的五時,以及渭水北岸的五帝、甘泉太乙的祠廟,但對昊天上帝的祭祀還不曾舉行。
魏、晉以後,推崇鄭玄的人,主張上天有六個名稱,每年有九次祭祀。
推崇王肅的人,認為天體是一個整體,怎麼會分為六個?每年兩次祭祀,怎麼會有九次?雖然承繼變革各有不同,但大多數都是參照了這兩家的說法。
從漢武帝開始採納祠官寬舒的建議,在汾陰雎上建立后土祠廟,如同祭天一樣舉行祭禮。
後代就在北郊之外。
仍祭祀后土。
又因為鄭玄被《緯書》迷惑,說夏至日在方丘之上祭祀崑崙之只,七月在祭祀地祇的泰折祭壇祭祀神州的地只,分為兩次。
後代又沿襲為每年祭祀兩次。
元始年間,王莽奏請廢除甘泉泰時,恢復長安南北郊的祭壇。
在正月上辛日或丁日,天子親自在南郊合祭天地。
從漢到唐,千餘年間,都沿襲共同祭祀。
親祀北郊的,只有魏文帝、周武帝、隋高祖、唐玄宗四個皇帝而已。
宋朝元豐年間,議定罷除合祭的儀式。
紹聖、政和年間,有時分祭、有時合祭。
高宗南渡以後,只舉行合祭的禮儀。
元成宗開始共同祭祀天地五方之帝,不久建立南郊,專門祭祀上天。
泰定年間,又合祭。
文宗至順以後,只祭祀昊天上帝。
而今應當遵從古代禮制,在南北郊分祭天地。
冬至日則在圜丘祭祀昊天上帝,以大明、夜明、星辰、太歲陪從祭祀。
夏至日在方丘祭祀皇地只,以五嶽、五鎮、四海、四漬陪從祭祀。
太祖按照他們的提議實行。
在鐘山的南面建立圜丘,在鐘山的北面建立方丘。
三年,在圜丘增加祭祀風雲雷雨,在方丘增加祭祀天下山川的神只。
七年,在南北郊增設天下神只壇。
九年,規定郊社祭祀的禮儀,即使有三年的喪期,也不廢棄。
十年秋,太祖齋居時因陰雨天氣而有所觸動,閱讀京房災異的學說,說分別祭祀天地心中不安,命在南郊建造大祀殿。
這年冬至日,因為大殿尚未建成,就在奉天殿共同祭祀,皇帝親自撰寫祝禱文,大意說君王侍奉天地猶如侍奉自己的父母,不應當分作兩處。
於是規定每年正月共同祭祀,作為固定制度。
十二年正月,開始在大祀殿合祭,太祖親自撰寫《大祀文》和歌九章n永樂十八年,京都大祀殿建成,規模樣式如同南塞。
童京的舊郊祀壇,國家如果有大事,就派遣官員前往祭祀。
塞靖九年,世宗制定《明倫大典》以後,更深思建立禮制的事,對郊廟供奉的眾多神只,都想要斟酌古代的禮法,清理訂正從前的禮制。
於是問大學士張璁:“《尚書》中說焚燒木柴祭天,又說‘類於上帝’,《孝經》說,‘郊祀后稷以配天,在明堂宗祀文王以配上帝’,因形體主宰的不同而言。
朱子說,在祭壇祭祀稱為天,在房屋下祭祀稱為帝。
而今大祀有宮殿,是在房屋下面祭祀帝而已,沒有看見有祭天的禮儀。
況且上帝和皇地只在一起共同祭祀,也不是專門祭祀上帝。”張璁說:“開國初期遵從古禮,分祭天地,後來又共同祭祀。
說禮的人認為,大祀殿下面是祭壇,上面是房屋,房屋就是明堂,祭壇就是圜丘,眾多聖賢相傳繼承,也是孔子遵從《周禮》的意思。”皇帝又訓諭張璁說:“夏至、冬至兩個至日分開祭祀,是萬代不變的禮儀。
而今大祀殿模擬周代的明堂或者還接近,認焉造就是圜丘,其實毫無道理。”張璁就詳細述說《周禮》以及宋代陳襄、蘇軾、劉安世、程頤議論的分合異同的話來回答。
並且說祖宗制度已經制定,不敢輕易議論。
皇帝執意想要復位郊祀制度,在奉先殿太祖神位前占卜,不吉利。
於是詢問大學士翟鑾,翟鑾詳備陳述了所有禮制的沿革來回答。
又問禮部尚書李時,李時請求稍稍等待,廣泛徵選儒臣,商議恢復古代禮制。
皇帝又在太祖神位前占卜,不吉利,議論將停息。
恰逢給事中夏言請求舉行皇后躬親蠶事的典禮。
皇帝因為古代天子在南郊舉行躬親耕種的典禮,皇后在北郊舉行躬親蠶事的典禮,剛好與先前所討論的郊祀禮密切相關,因此令張璁告訴夏言上奏郊祀的意見。
於是夏言上疏說:“國家共同祭祀天地,以及太祖、太宗的共同配祀,各壇的從祀,舉行典禮不是在夏至日而是在初春,都不符合古代典章。
應當令群臣廣泛考察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禮經》所記載的有關郊祀的文字,以及漢、宋諸儒士匡衡、劉安世、朱熹等人的定論,以及太祖開國初期分別祭祀的舊制,由皇上下旨裁定。
這是中興的大功業。”禮科給事中王汝梅等人譴責夏言的說法不對,皇帝狠狠地責備了他們。
於是敕命禮部令群臣各抒己見。
並且說:“王汝梅等人舉出《召誥》當中說郊祀用兩頭牛,認為已經明白顯示是共同祭祀天地。
用兩頭牛,是一個上帝,一個配位,不是天地各享一頭牛。
又有人認為天地共同祭祀是因為人子事奉父母的道理,比擬為夫婦共同享用祭牲。
這些言論,褻瀆輕慢太嚴重。
又有人說郊祀就是祭天,祭祀社稷就是祭地。
古代沒有北郊祭祀,社祭是祭祀五方土地的地只,如同說五方帝而已,不是皇地祇。
社祭的名稱不同,從天子以下,都可以在所在之地祭祀。
因此《禮》有‘親地’的說法,不是說祭社就是方澤的祭祀地祇。”張璁因此記錄呈上《郊祀考議》一冊。
當時詹事霍韜十分反對郊祀的議論,並且說分別祭祀的說法,只見於《周禮》,王莽賊子偽造經典,不足以引為根據。
於是夏言又上疏說:《周禮》一書,對祭祀記載得尤為詳細。
《大宗伯》記載祭祀天神,就有裡祀、實柴、槓燎的禮儀,祭祀地只,就有血祭、藐沈、詬辜的禮儀。
《大司樂≥記載冬至日,陸地上圜丘的制度,稱為禮祀天神;夏至日,水澤中方丘的制度,稱為禮祭地只。
對天地分開祭祀,已經有久遠的來歷了。
因此宋儒葉時說:“郊祀丘祀分合的說法,應當以《周禮》為準則。”而今眾人議論以大社為祭地,那麼南郊自然不應當祭皇地祇,為什麼又說分祭不行呢?共同祭祀的說法其實是從王莽開始的,漠以前都主張分祭,並且漢以後也間或有分祭。
宋代元豐年間第一次議論,元佑年間第二次議論,紹聖年問第三次議論,都主張共同祭祀,而最終不能再改變,是因為郊祀的開銷,每每用盡國庫的儲備,因此就節約減省一些而已,並不曾因為分祭不合乎禮儀。
而今議論的人,往往因為是太祖的制度而避嫌、懼怕。
然而他們只知道共同祭祀是太祖的定製,是不能更改的,卻不知道分祭本來就是太祖的最初禮制,是可以恢復的。
只知道《大祀文》是太祖的明訓,不能夠違背,卻不知道《存心錄》本來就是太祖的著作,是應當遵守的。
況且都是太祖定下的制度,按照禮儀中正確的遵守就是了。
敬畏上天遵從祖訓,並沒有別的道路。
《周禮》一書,朱子認為是周公輔佐盛王而作,為後代作榜樣,用意最為深刻切實,怎麼可以誣枉為是王莽的偽作呢?況且共同祭祀以後配祀地,事實是從王莽開始的。
王莽既然偽造了這部書,為何不刪去圜丘、方丘的制度,天神地祇的祭祀,而自成一說呢?於是禮部總結了群臣對郊禮的議論,上奏說:“主張分祭的,是都御史汪鉉等八十二人;主張分祭而以慎重對待既成制度及時不可為言的,是大學士張璁等八十四人;主張分祭而以山川壇焉方丘的,是尚書李瓚等二十六人;主張共同祭祀而不認為分祭是錯誤的,是尚書方獻夫等二百零六人;不置可否的,是英國公張侖等一百九十八人。
臣等敬奉御旨,折衷眾人的議論。
分別祭祀約道理,合乎古代的禮儀,但祭壇的建造,工程浩大。
《禮》中說,在房屋中祭祀稱帝,既然稱為昊天上帝,就應當在屋宇中受祭。
應該仍舊在大豐塹璧專門祭祀上帝,改山川壇為地壇,用來專門祭祀皇地祇。
既沒有開工建造祭壇的勞役耗費,行禮也方便。”皇帝又諭令應當遵從皇祖的舊制,在祭壇上露天祭祀,分為南北郊,在兩個至日舉行祭祀禮。
夏言就上奏說:“南郊共同祭祀,沿襲已久,朱子所說的一千五六百年來無人整理。
而陛下獨自打破千古的謬誤,一旦舉行,真可以說得上建立了經天緯地的功業而不會違背了。”不久命戶、禮、工三部,偕同夏言等人到南郊相看風水選擇地址。
南天門外有自然的丘陵,都說舊有的丘陵位置偏束,不宜襲用。
禮部大臣想在具服殿稍微偏南的地方建造圜丘。
夏言又上奏說:“圜丘是祭祀上天的地方,應當在地勢高而寬敞的地方,以便展示對天地神靈的敬意。
大祀殿祭享上帝,應當清淨隱蔽,以便盡到祭祀的誠意。
兩次祭祀時間意義不同,那麼殿壇之間的距離,也應當有所區別。
請求在具服殿稍微偏南的地方建造大祀殿,而圜丘更移到前方,形勢高峻,可以和大祀殿等高。”制命說“可以”。
於是修築圜丘,這年十月竣工。
第二年夏天,北郊以及束、西郊,也依次完工,而分祀的制度也就確定下來了。
萬曆三年,大學士張居正等人纂集《郊祀新舊圖考》進獻。
舊禮,是太祖制定的。
新禮,是世宗制定的。
洪武元年,開始在南郊舉行祭祀儀式。
有關部門商議配祀的事情。
太祖謙讓不允許,親自寫下祭文告祭太廟說:“歷代據有天下的帝王,都以祖先配祀上天。
惟獨臣不敢,是因為功業尚未完成,朝政國事尚有闕失。
去年上天降下警戒,東南部有聲響,雷火焚燒了船隻擊毀了殿吻,我朝夕謹慎警惕,惟恐沒有什麼來接續上帝好生之德,因而不敢輕易供奉配祀。
只是祖先出神靈與上天相通,上帝如果問起,祈望把臣的所作所馬上奏上帝面前,善惡都不要隱瞞。
等到南郊竣工,臣率領百官恭敬拜謁宗廟,祭告成功的大禮,以便共享上帝的賜福。”第二年夏至日將要祭祀方丘,群臣再次請求配祀。
太祖堅決不答應。
一再請求。
才說:“等到慶陽平定,再商議。”八月,慶陽平定。
十一月冬至日,群臣又堅決請求。
於是在圜丘奉皇考仁祖淳皇帝配祀上天。
第二年,祭祀方丘,也照此辦理。
建文元年改為奉太祖配祀。
洪熙元年,救命說:“太祖受命於上天,興起建立帝業。
太宗中興宗廟社稷,再次奠定天下。
聖德神功,都可以配祀天地。
《易》說,‘殷奉享上帝,以配祀祖考’。
朕崇敬祖考,永遠一心一意。
正月十五日大祀天神地只,奉皇祖、皇考配祀。”於是在郊祀前告祭太廟及靈座,請太祖、太宗共同配祀。
嘉靖九年,給事中夏言上疏說:“太祖、太宗一併配祀,父子同列,察考經書旨意,不能說沒有疑問。
臣認為周人郊祀后稷以配祀上天,太祖足以當之。
在明堂宗祀文王以配祀上帝,太宗足以當之。”禮部大臣會集商議,認為二祖配享,已有一百多年,不宜輕易改動。
皇帝降下敕諭,希望在兩個至日奉太祖配祀南、北郊,正月初一在大祀殿奉太宗配祀上帝。
於是大學士張璁、翟鑾等人說,二祖分別配祀,在禮法上不妥當,並且抄錄了仁宗撰寫的敕諭和告廟文進獻。
皇帝又命在東閣會集商議,都認為:“太廟的祭祀,眾先聖按昭穆次序相向排列,沒有並列的嫌疑。
何況太祖、太宗,功德同等盛大,圜丘、大祀殿所祭祀的,總之都是上天,那麼配享上天的祖先,不宜闕失一個。
臣等私下認為南、北郊及大祀殿,每次祭祀都應當二祖共同配祀。”皇帝最終因為並配不符合禮法,諭令內閣大臣商討。
張璁等人說:“《禮》說:‘有就要進行,沒有人敢廢除。
’所有祭祀都是這樣,何況祖宗配祀的大典呢?而且古代郊祀與明堂不在同一個地方,因而可以分別配祀。
而今圜丘、大祀殿同在南郊,冬至日行報禮而太宗不參與,孟春行祈禮而太祖不參與,心中確實有所不安。”皇帝又回覆說:“萬物本於天,人本於祖。
天只有一個天,祖先也祇有一個祖先。
因而大報上天的祭祀,只應當以高皇帝配祀。
文皇帝的功德,難道不可以配祀上天嗎?然而開闢天下基業,本來是從高皇帝開始的。
如同周的王業,實際是由武王完成的,但配祀上天只以後稷,,配祀上帝只以文王,當時並未聽說爭辯功德。”因而下令停止議論。
不久夏言又上疏說:“虞、夏、商、周的郊祀,只配祀一個祖先。
後儒穿鑿附會,把郊、丘一分為二,又誤解《大易》配考、《孝經》嚴父的義理。
以致唐、宋變亂古法,才有二祖並享,三帝並配的事情。
祈望按皇上心意判定,依從此前的敕旨。”皇帝回覆說:“禮部大臣此前引證太廟中沒有同堂共列的嫌疑。
其實祭祀上帝和祭享祖先不同,這說法不妥當。”仍舊命進一步商議。
於是禮部大臣又上奏:“南北郊雖然是祖制,寅際是今天的新創舉。
請求依照聖上諭令,都供奉太祖單獨配祀。
至於大祀殿則是太祖建立的,而今反而不能在那裡得到配享,恐怕太宗不安,應當仍舊奉二祖共同配祀。”於是按照擬定的建議實行。
洪武元年冬至,在圜丘祭祀昊天上帝。
在這之前,皇帝實行散齋四日,致齋三日。
祭祀前兩天,皇帝戴通天冠、穿絳紗袍視察祭牲祭器。
第二天,官吏陳列擺放好。
祭祀當天,清晨車駕到達祭祀時休息的大帳篷,太常卿奏請中庭戒嚴,皇帝穿戴袞服冠冕。
奏請警衛宮禁,皇帝進入就位。
贊禮唱迎神,協律郎舉麾奏《中和之曲》。
贊禮宣唱燔柴,郊社下令點火升煙,在燎壇燔烤整頭牛犢。
贊禮宣唱請行禮,太常卿奏諳主管官吏妥善準備,奏請進行祭祀。
皇帝行再拜禮,皇太子及在位官員行再拜禮。
贊禮宣唱進獻玉帛,皇帝到盥洗位。
太常卿贊唱道:“在此之前齋戒,此時奉祭,加倍清潔,以對神明。”皇帝插上玉圭,洗手,擦手。
拿出玉圭,登壇。
太常卿贊唱道:“神明在上,儀容莊嚴肅穆。”從正南陛登壇,協律郎舉麾奏《肅和之曲》。
皇帝到昊天上帝神位前跪下,插上玉圭,三次上香,祭奠玉帛,拿出玉圭,行再拜禮回到原位。
贊禮宣唱進俎,協律郎舉麾奏《凝和之曲》。
皇帝到神位前,插上玉圭,備置祭牲,拿出玉圭,回到原位。
贊禮宣唱舉行初獻禮。
皇帝到爵洗位,插上玉圭,洗滌酒爵,擦乾,把酒爵交給執事官員,拿出玉圭。
到酒尊放置的地方,插上玉圭,拿起酒爵,接受泛齊,把酒爵交給執事人員,拿出玉圭。
協律郎舉麾奏《壽和之曲》、《武功之舞》。
皇帝到神位前下跪,插上玉圭,上香,祭酒,奠爵,拿出玉圭。
讀祝官捧祝禱文跪著朗讀完畢,皇帝伏跪在地,站起來,行再拜禮,回到原位。
亞獻,酌醴齊,音樂演奏《豫和之曲》、《文德之舞》。
終獻,酌盎齊,音樂演奏《熙和之曲》、《文德之舞》。
儀程與初獻相同,但不用讀祝文。
贊禮宣唱飲福酒受胙肉,皇帝登壇,至飲福酒位置,行再拜禮,跪下,插上玉圭。
奉爵官斟上祭神後的福酒跪著進獻,太常卿贊唱道:“只有這酒肉,是神的恩賜,賜給你福祿吉祥,天下同霑恩澤。”皇帝接受酒爵,祭酒,飲福酒,把酒爵放在土臺上。
奉胙官捧祭肉跪著進獻,皇帝接受祭肉,交給執事人員,拿出玉圭,伏跪在地,站起來,行再拜禮,回到原位。
皇太子以下在位官,都行再拜禮。
贊禮宣唱撤除俎豆,協律郎舉麾奏《雍和之曲》,執掌祭祀的官員撤除俎豆。
贊禮宣唱送神,協律郎舉麾奏《安和之曲》。
皇帝又行再拜禮,皇太子以下在位官都行再拜禮。
贊禮宣唱祝官捧祝,奉幣官捧幣,執掌祭祀官取僕食及爵酒,各自前往燎祭之所。
宣唱望祭與燎祭,皇帝到達望燎位。
燎至一半,太常卿奏請禮畢,皇帝回到休息的大篷,解除戒嚴。
洪武二年夏至日,在方丘祭祀皇地只,儀程相同。
祇是在迎神後痙埋毛血,祭祀完畢,奉祭牲祭帛祝文僕食掩埋,與祭天有所不同。
那年冬天,在南郊供奉仁祖配祀上天,儀程如同洪武元年。
奠玉帛、進奉祭牲、三獻,都是先到上帝神位前,再到仁祖神位前,衍禮也是這樣,只是不用玉。
洪武四年規定,祭祀前六天,百官沐浴後留宿官署。
第二天,穿上朝服前往奉天殿丹墀下,接受誓戒。
丞相把祭祀日期遍告百神,又前往各祠廟進香三天。
再過一天,御駕前往仁祖廟,告請配享。
行禮完畢,回到齋宮。
洪武七年,廢除中庭戒嚴、警衛宮禁及贊唱上香的繁瑣禮節,定為十二拜禮。
十年,改變為共同祭祀的制度,祭奠玉帛,進獻祭牲、三獻,都先到上帝神位前,其次到皇地只神位,再次到仁祖神位,其餘都遵照舊儀程。
嘉靖八年,廢除各廟焚香禮。
九年,恢復分別祭祀的制度,禮部進獻大祀圜丘儀程。
祭期前十天,太常寺奏請視察祭牲。
然後奏請命大臣三位看守祭牲,大臣四位分獻祭品。
祭期前五天,錦衣衛準備跟隨朝駕,皇帝前往看養犧牲的地方視察祭牲。
此前一天,穿日常衣冠在太廟告祭。
祭期前四天,駕臨奉天殿,太常寺按常規進獻銅人。
太常博士到文華殿請太祖祝版,等候皇帝親自填寫御名捧出。
祭期前三天,皇帝穿祭服,送脯醢酒果前往太廟,恭請太祖配祀。
皇帝回來換去衣冠,駕臨奉天殿,百官穿朝服接受誓戒。
祭期前兩天,太常光祿卿奏請視察祭牲,皇帝到奉天殿親自填寫祝版。
祭期前一天罷朝,錦衣衛預備法駕,在奉天門設版輿。
皇帝穿日常衣冠告祭太廟,乘車輿前往南郊,從西天門進入,到昭亨門外下車。
禮部太常官引導從左門進入,到稱作內堰的內矮牆。
太常卿引導到圜丘,恭視祭壇神位,再到神庫視察篷豆祭器,到神廚視察祭牲完畢,仍從左門出,上車到齋宮。
分獻陪祀官叩頭覲見。
禮部太常官前往皇穹宇,請求皇天上帝神版、太祖神主、從祀神牌,供奉安放在壇座上。
祭祀當天,三鼓時分,皇帝從齋宮乘車到稱作外蠟的外矮牆神路的西面,下車到神路東面臨時休息的大帳篷。
禮部、太常寺捧神位官覆命完畢,退下。
百官分列神路東西兩側等候。
皇帝穿祭服出來,導引官引導從左靈星門入內。
贊對引官引導前衍到內堪,典儀唱樂舞生就位,執事官各自辦自己職責內的事。
皇帝到御拜位,從燔柴、迎神到禮畢,儀程完全照舊。
到休息的大帳篷換下衣冠,禮部太常官捧神位安放在皇穹宇。
回到齋宮,稍作休息。
起駕回宮,前往太廟參拜完畢,回宮。
下詔如同擬定的儀程進行。
第二年,規定方澤祭祀儀程。
祭期前一天,太常卿恭請太祖配位,供奉安放在皇祇室。
到日期,禮部太常官一同請求皇地祇神版、太祖神位牌、從祀神牌,供奉安放在壇座上。
祭祀完畢,太常捧神版、神牌安放在皇只室,捧神位牌回到太廟。
其餘都如同圜丘儀程。
這年十月,皇帝將要舉行郊祀禮,諭令禮部尚書夏言想要親自舉行奉安禮。
夏言就草擬了儀程上奏。
祭期之前挑選捧神位牌的執事官十一員,分獻陪殿大臣兩員,撰寫祝文,預備脯醢、酒果、制帛、香燭。
前一天舉行告祭太廟禮,在奉天殿設神輿香案,在泰神殿設神案兩張,在東西配殿設神案兩張,在丹墀正中設香案一張,在圜丘左門外設臨時休息的大帳篷。
當天拂曉,皇帝穿日常衣冠前往奉天殿,行一拜三叩頭禮。
執事官先後捧昊天上帝、太祖高皇帝以及從祀神主,各供奉安放在車中,到圜丘泰神殿門外。
皇帝乘車到昭亨門,禮官引導至泰神殿臺階下。
執事官到神輿前捧神位牌登上石座,安放在龜中。
皇帝才到香案前,按照儀程舉行三獻禮。
禮畢,退出來到臨時休息的大帳升座,百官行一拜三叩頭禮畢,回宮。
皇帝聽從了,但命令列禮時穿祭服,導引用太常寺官一員,加上禮部堂上官四員。
十一年冬至日,尚書說,在此之前南郊舉行祭祀儀式,對風寒沒有準備。
於是採用《禮書》天子祭祀天張設大帳篷、小帳篷的說法,請求“建造黃氈御帳馴、帳篷。
每次大祭,有關人員跟隨。
遇上風雪,就張設在圜丘下,皇帝到帷幕中行祭祀禮,而上下祭奠進獻的事就由太常執事官代替”。
下令寫為定製。
明朝初年不曾舉行祈谷禮。
世宗時,重新確走二祖分別配祀的禮儀。
因為眾臣堅決請求,才允許在大祀殿行祈谷禮,供奉二祖配祀。
嘉靖十年,開始在正月上辛日,在大祀殿舉行祈谷禮。
行禮完畢,皇帝內心終究認為不妥當,諭令張璁說:“自古只以祖宗配祀上天,而今二祖共同配祀,決不能垂法後世。
以後大報與祈谷禮,只供奉太祖配祀。”不久親自撰寫祝文,重新訂立儀程,改在驚墊節,禮儀比大祀禮稍微降低,供獻的帛減少十分之一,不設從壇,不燔柴,寫為定製。
十一年驚墊節,皇帝生病,不能親自行禮,就命武定侯郭勳代替。
給事中葉洪說:“祈谷、大報,祭祀的名稱不同,但同樣都是祭祀上天。
祖宗沒有不親自行禮的。
成化、弘治年間,有別的緣故,寧可推遲到三月。
因為郊祀禮重大,不宜由臣子代行,請求等到聖上身體康復,改換占卜吉日行禮。”沒有聽從。
嘉靖十八年,改在大內的玄極寶殿行禮,不供奉配祀,於是成為定製。
隆慶元年,禮部大臣說:“先農壇親自行祭,接著耕藉田,就是祈谷禮的遣意。
而今兩次祭祀都在春季舉行,未免繁瑣。
並且玄極實殿在禁宮內,百官陪祀,出入不便。
應當罷除祈殼禮,只在先農壇舉行祭祀禮。”聽從其請。
明代初年,凡是有水旱災害以及非常變異,有時親自禱告,有時在宮中露天之地祭告,有時在奉天殿的臺階上祭告,有時派遣官員祭告郊廟、陵寢以及社稷、山川,沒有固定的禮儀。
嘉靖八年春季祈雨,冬季祈雪,都是皇上撰寫的祝文,親自在南郊及山川壇祭祀。
第二天,祭祀社稷壇。
穿戴淺色衣冠,不陳設儀仗,不肅清御道,都不設配祀,不奏樂。
嘉靖九年,皇帝想在奉天殿的臺階上舉行大雩禮。
夏言說:“按照《左傳》記載‘蒼龍出現就舉行雩祭’。
大概四月萬物開始茂盛,等到下雨而大,因而祭天為百穀祈求雨露滋潤。
《月令》上說:‘雩祭上帝用盛大的禮樂,於是命百縣舉行雩祭,祭杞對百姓有益的百王卿士,以祈禱莊稼豐收。
’《通典》上說:‘四月雩祭五方上帝,祭壇稱為雩,在南郊之旁舉行榮祭。
’先臣丘浚也說:‘天子除了郊祀上天之外,另外建築祭壇祈雨。
後世這一禮儀沒有流傳,遇上旱災,就請異端邪說的人舉行祈禱祭祀,不求用誠意去感動上天,而以法術相要挾,誣枉太厲害了。
’丘浚希望能在郊社旁擇地建造雩壇,孟夏後行禮。
臣認為孟春已行祈谷禮,如果從二月至四月,晴雨時節和順,那麼大雩的祭祀,可派遣官吏代為舉行。
如果雨期推遲,陛下就親自禱告。”於是在圜丘壇外泰元門的東方建造崇雩壇,形成制度,年成乾旱就舉行禱告,供奉太祖配祀。
嘉靖十二年,夏言等人說:“古代大雩之祭,命樂正演習盛樂、舞皇舞。
藉音樂舞蹈的和諧,激發天地陰陽之氣。
請求在三獻禮完成之後,九奏樂停止之時,演奏《雲門之舞》。
仍舊命儒臣總括《雲漢》詩詞,譜寫《雲門》一曲,派文武舞士一同舞蹈一同高歌。
《雲門》,是帝堯的樂曲,《周官》記載用來祭祀天神,取雲出天氣,雨出地氣的意思。
並且請求增添數闕鼓吹曲,教一百名舞童,穿青衣執羽毛,繞壇歌《雲門之曲》而舞蹈,樂曲共有九章。”因而奏上儀程,比照祈谷禮。
又說:“大雩是祀天禱雨的祭祀,凡是遇上乾旱,禮部在春季末期奏請舉行。”皇帝聽從了他的建議。
嘉靖十七年,親自在祭壇禱告,穿青衣,用一頭牛,熟食祭獻。
明朝初年沒有明堂制度。
嘉靖十七年六月,辭官歸居的揚州府同知豐坊上疏說:“孝敬沒有什麼比尊父更大的,尊敬父親沒有什麼比配天更大的。
懇請恢復古禮,建造明堂。
加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為宗,以配祀上帝。”下發禮部集體商議。
尚書嚴嵩等人說:從前伏羲、神農開始祭祀上帝,有時建造明堂。
繼後夏后氏在世室,殷人在重屋,周人作明堂之制,比夏、殷更加詳備。
聖王奉事上天,如同兒子事奉父親,血統尊重而感情親切。
因而規定為一年享祀的禮儀,冬至圜丘祭,孟春祈谷祭,孟夏雩壇祭,季秋明堂祭,都以此來表示尊顯。
明堂祭享上帝,又以此親近親人。
今天建立新制度,難以借鑑古法,關鍵在於效法先王之意。
明堂圜正,都是祀天的地方,而今大祀殿在圜丘的北方,禁城的東南方,正好對應古法的方位。
明堂秋季祭享,就以在大祀殿舉行更為妥當。
至於配祀的禮儀,從前周公在明堂宗祀文王,《詩》傳認為萬物成形於上帝,如同人成形於父親。
因而季秋在明堂祭享上帝,而以父親配祀,取萬物成熟季節之意。
漠孝武明堂的祭享,以景帝配祀,孝章帝以光武帝配祀,唐中宗以高宗配祀,明皇以睿宗配祀,代宗以肅宗配祀,宋真宗以太宗配祀,仁宗以真宗配祀,英宗以仁宗配祀,都是世代依次配祀,這是主要依據親緣關係。
宋錢公輔說:“郊祀之祭,由開拓封疆的祖先,有聖人功德的人配祀。
明堂之祭,由繼嗣的君王,有聖人功德的人配祀。”當時司馬光、孫忭等大臣在朝堂上辯論,程、朱大賢在下倡議,這是主要依據祖宗的功德。
而今恢復古代明堂大享的制度,那應當配祀的帝王,也就只有這兩種說法而已。
如若按功德論,則太宗重新建設國家,功德與太祖相符,應當由太宗配祀。
如果按親綠論,獻皇帝,是陛下的親生父親,陛下的功德,就是皇考的功德,應當由獻皇帝配祀。
至於稱宗的說法,臣等不敢妄加議論。
皇帝降旨:“明堂秋報大禮,在奉天殿舉行,配祀的帝王務必要有個統一的說法。
皇考稱宗,有什麼不可?再商議上奏。”於是戶部左侍郎唐冑直言上疏說:三代的禮制,沒有比周更周詳的。
《孝經》上說:“郊祀后稷以配上天,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。”又說:“尊敬父親莫大於配天,周公就是這樣做的。”論者認為周公有聖人的功德,制禮作樂,而文王恰巧是他的父親,因而引用來證明聖人的孝敬,回答曾子的提問罷了。
不是說有天下的人,都必定以父親配天,然後才稱為孝。
否則,周公輔佐成王治理夭下,其禮是為成王而設的,對於周公來說是尊父,對於成王來說就是尊祖了。
然而周公把政權歸還之後,沒聽說成三因為尊父的原因,廢去文王配天的祭祀,而換作武王。
後世祀明堂的,都以父親配祀,這是誤解了《孝經》的意義,違背了先王的禮法。
從前有人向朱熹請教:“周公之後,應當以文王配祀呢,還是以當時帝王的父親配祀?”朱熹說:“只當以文王配祀。”又問:“繼承周的天下的又怎麼樣?”朱熹說:“只以有功德的祖宗配祀,後來祇是被尊父的說法迷惑錯亂罷了。”由此看來,明堂的配祀,不專門由父親是明白的。
而今禮部大臣不能辨明尊父的錯誤,不舉證文、武、成、康的盛事,而濫引漠、唐、宋不足效法的事例為論據,說的都是什麼啊!即使這樣,豐坊明堂的提議,雖然不可聽從,但明堂的禮儀,則不應當廢除。
而今南、北兩郊都主張尊敬親尊,必定在季秋大享上帝,而親近親人的意義才具備。
自三岱以來,郊天與明堂各立所陪祀之帝。
太祖、太宗功德同等盛大,與周相比,太祖就配后稷,太宗就配文王。
而今兩次郊祀及祈谷,都供奉太祖配祀,而太宗獨獨沒有配祀,遭是儀制典禮的欠缺。
因此今日奉天殿大享之祭,一定要供奉太宗配祀,然後我朝的典禮才完備。
皇帝發怒,逮捕唐胄關進欽犯獄。
嚴嵩這才又召集朝臣,先商議配帝的禮法,說:“考證季秋萬物成熟的意義,尊父配天的論說,應當供奉獻皇帝配享上帝。”因而請求供奉文皇帝在孟春祈谷時配祀。
皇帝聽從了獻皇配祀上帝的請求,但拒絕了文皇配享的提議而不施行。
不久又因為稱宗的禮儀,召集文武大臣在東合商議,說:“《禮》稱:‘祖有功,宗有德。
’解釋的人說:‘祖,是始祖。
宗,是尊。
,《漢書》注焉:‘祖被稱為始,開始接受天命。
宗被稱為尊,是有德可尊。
’《孝經》上說:‘在明堂宗祀文王,以配上帝。
’王肅注為:‘周公對於文王,尊親而祭祀他。
’這是宗尊的說法。
古代,天子有七廟。
劉歆說:‘七,是常規法則,如果有功德就宗奉,不可預先定下數目。
宗不在七數之中,是有變化。
’朱熹也認為劉歆的說法對。
陳氏《禮書》說:‘父焉昭,子為穆,而有一定的數目,是禮法。
祖有功宗有德,而沒有一定的成法,是道義。
,這是宗沒有定數的說法,禮法是因道義才興起的。
而今援引古義,推及人情,皇考有至高的德行和昭顯的名聲,在天上秘密佑護,按其德行宗奉是可以的。
聖子神孫,傳授不絕,都是皇考一人繁衍廣佈,按其世次宗奉也可以。
應當加宗皇考,在明堂配帝,建造有德而永世不遷的宗廟。”皇帝因為奏疏中不言及拊太廟,留在宮內不下發。
於是假設臣下奏對的口氣,作《明堂或問》,拿給宰輔大臣看。
大概說:“文皇是遠祖,不符合尊父的意思,應當由父親配祀。
稱宗雖然沒有定說,尊敬親人崇奉上天,按道義應當進行。
既然稱宗,就應當柑太廟,難道有太廟中沒有四親的道理?”皇帝既已排斥正當的言論,尊崇私親,心中想到太宗永遠沒有配享,不能杜絕朝廷大臣,於是定獻皇配帝稱宗,而改稱太宗的廟號為成祖。
當時沒有建造明堂,迫近季秋,於是在玄極寶殿大享上帝,供奉睿宗獻皇帝配祀。
殿在宮中右面西北方位一角,舊名欽安殿。
行禮完畢,禮部請皇帝升殿,百官上表朝賀,如同郊祀慶賀禮成的儀式。
皇帝因為大享初次舉行,命令在謹身殿賜宴群臣。
隨後因為腳病沒有駕臨,命群臣不要賀禮。
禮官上表奏聞,撤銷宴請,令光祿寺分別發給宴品。
嘉靖二十一年,敕諭禮部:“季秋大享明堂,是成周出禮儀典章,與郊祀同時進行。
以前因為享地沒有確定,特地在玄極賓殿行祭,朕誠意未盡。
南郊舊殿,原為大祀的處所,去年已令有關官員撤除。
朕自己製作了圖樣,建造為殿,恭奉進名稱泰享,用以昭示敬奉上帝的意思。”於是規定每年在秋季大享上帝,供奉皇考睿宗配享。
行禮如同南郊,陳設如同祈谷。
第二年,禮部尚書費案因為大享殿將要竣工,奏請皇帝定殿門名稱,門為大享,殿為皇幹。
等到大殿落成,而大享禮儀仍在玄極寶殿舉行,派遣官吏行禮成為常規。
隆慶元年,禮部大臣說:“我朝大享之禮,從皇考舉行,追尊睿宗,以昭示尊父配天之孝。
從皇上看來,則睿宗為皇祖,不合於周人宗祀文王於明堂之義。”於是皇帝聽從他們的請求,罷除大享禮,命玄極寶殿仍改為欽安殿。
嘉靖初年,沿襲先朝舊儀,每天宮中舉行拜天禮。
後來認為太氾濫,罷除了。
遇上元旦、冬至、聖上生日,在奉天殿丹陛上行禮。
既已確定了郊天祭祀,就罷除了冬至的祭禮。
只有元旦、聖上生日在玄捶童揚行禮。
隆慶元年元旦,命令宮中拜天,不用在外舉行祭祀,祭品也不從太常寺取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