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史》志·卷四十八

卷四十八原文

  ◎职官一

  明官制,沿汉、唐之旧而损益之。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,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,以尚书任天下事,侍郎贰之。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,帝方自操威柄,学士鲜所参决。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,章奏则达之通政司,平反则参之大理寺,是亦汉九卿之遗意也。分大都督府为五,而征调隶于兵部。外设都、布、按三司,分隶兵刑钱谷,其考核则听于府部。是时吏、户、兵三部之权为重。迨仁、宣朝,大学士以太子经师恩,累加至三孤,望益尊。而宣宗内柄无大小,悉下大学士杨士奇等参可否。虽吏部蹇义、户部夏原吉时召见,得预各部事,然希阔不敌士奇等亲。自是内阁权日重,即有一二吏、兵之长与执持是非,辄以败。至世宗中叶,夏言、严嵩迭用事,遂赫然为真宰相,压制六卿矣。然内阁之拟票,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,而相权转归之寺人。于是朝廷之纪纲,贤士大夫之进退,悉颠倒于其手。伴食者承意指之不暇,间有贤辅,卒蒿目而不能救。初,领五都督府者,皆元勋宿将,军制肃然。永乐间,设内监监其事,犹不敢纵。沿习数代,勋戚纨袴司军纪,日以惰毁。既而内监添置益多,边塞皆有巡视,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,而疆事遂致大坏,明祚不可支矣。迹其兴亡治乱之由,岂不在用人之得失哉!至于设官分职,体统相维,品式具备,详列后简。览者可考而知也。

  宗人府 三公三孤 太子三师三少 内阁 吏部 户部 附总督仓场礼部

  兵部 (附协理京营戎政) 刑部 工部 (附提督易州山厂)

  宗人府。宗人令一人,左、右宗正各一人,左、右宗人各一人,(并正一品)掌皇九族之属籍,以时修其玉牒,书宗室子女適庶、名封、嗣袭、生卒、婚嫁、谥葬之事。凡宗室陈请,为闻于上,达材能,录罪过。初,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。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,并以亲王领之。(秦王樉为令,晋王、燕王棣为左、右宗正,周王隶、楚王桢为左、右宗人。)其后以勋戚大臣摄府事,不备官,而所领亦尽移之礼部。其属,经历司,经历一人,(正五品)典出纳文移。

  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,(正一品)少师、少傅、少保为三孤,(从一品)掌佐天子,理阴阳,经邦弘化,其职至重。无定员,无专授。洪武三年,授李善长太师,徐达太傅。(先是,常遇春已赠太保。)三孤无兼领者。建文、永乐间罢公、孤官,仁宗复设。(永乐二十二年八月,复置三公、三少。)宣德三年,敕太师、英国公张辅,少师、吏部尚书蹇义,少傅、兵部尚书、华盖殿大学士杨士奇,少保兼太子少傅、户部尚书夏原吉,各辍所领,侍左右,咨访政事。公孤之官,几于专授。逮义、原吉卒,士奇还领阁务。自此以后,公、孤但虚衔,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、赠官。而文臣无生加三公者,惟赠乃得之。嘉靖二年加杨廷和太傅,辞不受。其后文臣得加三公惟张居正,万历九年加太傅,十年加太师。

  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,(并从一品)掌以道德辅导太子,而谨护翼之。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,(并正二品)掌奉太子以观三公之道德而教谕焉。太子宾客,(正三品)掌侍太子赞相礼仪,规诲过失。皆东宫大臣,无定员,无专授。洪武元年,太祖有事亲征,虑太子监国,别设宫僚或生嫌隙,乃以朝臣兼宫职:李善长兼太子少师,徐达兼太子少傅,常遇春兼太子少保,治书侍御史文原吉、范显祖兼太子宾客。三年,礼部尚书陶凯请选人专任东宫官,罢兼领,庶于辅导有所责成。帝谕以江充之事可为明鉴,立法兼领,非无谓也。由是东宫师傅止为兼官、加官及赠官。惟永乐间,成祖幸北京,以姚广孝专为太子少师,留辅太子。自是以后,终明世皆为虚衔,于太子辅导之职无与也。

  中极殿大学士,(旧名华盖殿)建极殿大学士,(旧名谨身殿)文华殿大学士,武英殿大学士,文渊阁大学士,东阁大学士,(并正五品)掌献替可否,奉陈规诲,点检题奏,票拟批答,以平允庶政。凡上之达下,曰诏,曰诰,曰制,曰册文,曰谕,曰书,曰符,曰令,曰檄,皆起草进画,以下之诸司。下之达上,曰题,曰奏,曰表,曰讲章,曰书状,曰文册,曰揭帖,曰制对,曰露布,曰译,皆审署申覆而修画焉,平允乃行之。凡车驾郊祀、巡幸则扈从。御经筵,则知经筵或同知经筵事。东宫出阁讲读,则领其事,叙其官,而授之职业。冠婚,则充宾赞及纳征等使。修实录、史志诸书,则充总裁官。春秋上丁释奠先师,则摄行祭事。会试充考试官,殿试充读卷官。进士题名,则大学士一人撰文,立石于太学。大典礼、大政事,九卿、科道官会议已定,则按典制,相机宜,裁量其可否,斟酌入告。颁诏则捧授礼部。会敕则稽其由状以请。宗室请名、请封,诸臣请谥,并拟上。以其授餐大内,常侍天子殿阁之下,避宰相之名,又名内阁。

  先是,太祖承前制,设中书省,置左、右丞相,(正一品。甲辰正月,初置左、右相国,以李善长为右相国,徐达为左相国。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,改右相国为左相国,左相国为右相国。洪武元年改为左、右丞相。)平章政事,(从一品)左、右丞,(正二品)参知政事,(从二品)以统领众职。置属官,左、右司,郎中,(正五品)员外郎(正六品)都事、检校,(正七品)照磨、管勾,(从七品)参议府参议,(正三品)参军、断事官,(从三品)断事、经历,(正七品)知事,(正八品)都镇抚司都镇抚,(正五品)考功所,考功郎,(正七品。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。吴元年革参议府。洪武元年革考功所。二年革照磨、检校所、断事官。七年设直省舍人十人,寻改中书舍人。)

  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、参知政事。十三年正月,诛丞相胡惟庸,遂罢中书省。(其官属尽革,惟存中书舍人。)九月,置四辅官,以儒士王本等为之。(置四辅官,告太庙,以王本、杜佑、袭斅为春官,杜斅、赵民望、吴源为夏官,兼太子宾客。秋、冬官缺,以本等摄之。一月内分司上中下三旬。位列公、侯、都督之次。)寻亦罢。十五年,仿宋制,置华盖殿、武英殿、文渊阁、东阁诸大学士,(礼部尚书邵质为华盖,检讨吴伯宗为武英,翰林学士宋讷为文渊,典籍吴沉为东阁。)又置文华殿大学士,(征耆儒鲍恂、余诠、张长年等为之,)以辅导太子。秩皆正五品。二十八年敕谕群臣:“国家罢丞相,设府、部、院、寺以分理庶务,立法至为详善。以后嗣君,其毋得议置丞相。臣下有奏请设立者,论以极刑。”当是时,以翰林、春坊详看诸司奏启,兼司平驳。大学士特侍左右,备顾问而已。建文中,改大学士为学士。(悉罢诸大学士,各设学士一人。又改谨身殿为正心殿,设正心殿学士。)成祖即位,特简解缙、胡广、杨荣等直文渊阁,参预机务。阁臣之预务自此始。然其时,入内阁者皆编、检、讲读之官,不置官属,不得专制诸司。诸司奏事,亦不得相关白。

  仁宗以杨士奇、杨荣东宫旧臣,升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,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,(谨身殿大学士,仁宗始置,)阁职渐崇。其后士奇、荣等皆迁尚书职,虽居内阁,官必以尚书为尊。景泰中,王文始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,入内阁。自后,诰敕房、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,六部承奉意旨,靡所不领,而阁权益重。世宗时,三殿成,改华盖为中极,谨身为建极,阁衔因之。嘉靖以后,朝位班次,俱列六部之上。

  吏部。尚书一人,(正二品)左、右侍郎各一人。(正三品)其属,司务厅,司务二人,(从九品)文选、验封、稽勋、考功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(正五品)员外郎一人,(从五品)主事一人,(正六品。洪武三十一年增设文选司主事一人。正统十一年增设考功司主事一人。)

  尚书,掌天下官吏选授、封勋、考课之政令,以甄别人才,赞天子治。盖古冢宰之职,视五部为特重。侍郎为之贰。

  司务,掌催督、稽缓、勾销、簿书。(明初,设主事、司务各四人,为首领官,有主事印。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,裁司务二人。各部并同。)

  文选,掌官吏班秩迁升、改调之事,以赞尚书。凡文官之品九,品有正从,为级一十八。不及九品曰未入流。凡选,每岁有大选,有急选,有远方选,有岁贡就教选,间有拣选,有举人乞恩选。选人或登资簿,厘其流品,平其铨注,而序迁之。凡升必考满,若员缺当补,不待考满,曰推升。类推上一人,单推上二人。三品以上,九卿及佥都御史、祭酒,廷推上二人或三人。内阁,吏、兵二部尚书,廷推上二人。凡王官不外调,王姻不内除,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,僚属同族则以下避上。外官才地不相宜,则酌其繁简互换之。有传升、乞升者,并得执奏。以署职、试职、实授奠年资,以开设、裁并、兼摄适繁简,以荐举、起废、征召振幽滞,以带俸、添注寄恩冗,以降调、除名驭罪过,以官程督吏治,以宁假悉人情。

  验封,掌封爵、袭荫、褒赠、吏算之事,以赞尚书。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,封号非特旨不得与。或世或不世,皆给诰券。衍圣公及戚里恩泽封,不给券。凡券,左右各一,左藏内府,右给功臣之家。袭封则征其诰券,稽其功过,核其宗支,以第其世流降除之等。土官则勘其应袭与否,移文选司注拟。(宣慰、宣抚、安抚、长官诸司领士兵者,则隶兵部。)凡荫叙,明初,自一品至七品,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(洪武十六年,定职官子孙荫叙。正一品子,正五品用。从一品子,从五品用。正二品子,正六品用。从二品子,从六品用。正三品子,正七品用。从三品子,从七品用。正四品子,正八品用。从四品子,从八品用。正五品子,正九品用。从五品子,从九品用。正六品子,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。从六品子,于未入流中等职内叙用。正从七品子,于未入流下等职内叙用。)后乃渐为限制,京官三品以上,考满著绩,始荫一子曰官生,其出自特恩者曰恩生。凡封赠,公、侯、伯之追封,皆递进一等。三品以上政绩显异及死谏、死节、阵亡者,皆得赠官。其见任则初授散阶,京官满一考,及外官满一考而以最闻者,皆给本身诰敕。七品以上皆得推恩其先。五品以上授诰命,六品以下授敕命。(一品,三代四轴。二品、三品,二代三轴。四品、五品、六品、七品,一代二轴。八品以下流内官,本身一轴。一品轴以玉,二品轴以犀,三品、四品轴以鋈金,五品以下轴以角。)曾祖、祖、父皆如其子孙官。公、侯、伯视一品。外内命妇视夫若子之品。生曰封,死曰赠。若先有罪谴则停给。文之散阶四十有二,以历考为差。(正一品,初授特进荣禄大夫,升授特进光禄大夫。从一品,初授荣禄大夫,升授光禄大夫。正二品,初授资善大夫,升授资政大夫,加授资德大夫。从二品,初授中奉大夫,升授通奉大夫,加授正奉大夫。正三品,初授嘉议大夫,升授通议大夫,加授正议大夫。从三品,初授亚中大夫,升授中大夫,加授大中大夫。正四品,初授中顺大夫,升授中宪大夫,加授中议大夫。从四品,初授朝列大夫,升授朝议大夫,加授朝请大夫。正五品,初授奉议大夫,升授奉政大夫。从五品,初授奉训大夫,升授奉直大夫。正六品,初授承直郎,升授承德郎。从六品,初授承务郎,升授儒林郎,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。正七品,初授承事郎,升授文林郎,吏材干授宣议郎。从七品,初授从仕郎,升授征仕郎。正八品,初授迪功郎,升授修职郎。从八品,初授迪功佐郎,升授修职佐郎。正九品,初授将仕郎,升授登仕郎。从九品,初授将仕佐郎,升授登仕佐郎。)外命妇之号九。(公曰某国夫人。侯曰某侯夫人。伯曰某伯夫人。一品曰夫人,后称一品夫人。二品曰夫人。三品曰淑人。四品曰恭人。五品曰宜人。六品曰安人。七品曰孺人。)因其子孙封者,加太字,夫在则否。凡封赠之次,七品至六品一次,五品一次,(初制有四品一次,后省。)三品、二品、一品各一次。三母不并封,两封从优品。父职高于子,则进一阶。父应停给及子为人后者,皆得移封。嫡在不封生母,生母未封不先封其妻。妻之封,止于一嫡一继。其封赠后而以墨败者,则追夺。

  稽勋,掌勋级、名籍、丧养之事,以赞尚书。凡文勋十。(正一品,左、右柱国。从一品,柱国。正二品,正治上卿。从二品,正治卿。正三品,资治尹。从三品,资治少尹。正四品,赞治尹。从四品,赞治少尹。正五品,修正庶尹。从五品,协正庶尹。)自五品以上,历再考,乃授勋。凡百官迁除、降调皆开写年甲、乡贯、出身。每岁十二月贴黄,春秋清黄,皆赴内府。有故,揭而去之。凡父母年七十,无兄弟,得归养。凡三年丧,解职守制,纠擿其夺丧、匿丧、短丧者。惟钦天监官奔丧三月复任。

  考功,掌官吏考课、黜陟之事,以赞尚书。凡内外官给由,三年初考,六年再考,并引请,九年通考,奏请综其称职、平常、不称职而陟黜之。陟无过二等,降无过三等,其甚者黜之、罪之。京官六年一察,察以巳、亥年。五品下考察其不职者,降罚有差;四品上自陈,去留取旨。外官三年一朝,朝以辰、戌、丑、未年。前期移抚、按官,各综其属三年内功过状注考,汇送覆核以定黜陟。仓场库官一年考,巡检三年考,教官九年考。府州县官之考,以地之繁简为差。吏之考,三、六年满,移验封司拨用。九年满,又试授官。惟王官及钦天、御用等监官不考。凡内外官弹章,稽其功过,拟去留以请上裁。荐举、保留,则核其政绩旌异焉。

  明初,设四部于中书省,分掌钱谷礼仪、刑名、营造之务。洪武元年始置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 、工六部,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(尚书正三品,侍郎正四品,郎中正五品,员外郎正六品,主事正七品。)仍隶中书省。六年,部设尚书二人,侍郎二人。吏部设总部、司勋、考功三属部,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各二人。十三年,罢中书省,仿《周官》六卿之制,升六部秩,各设尚书、侍郎一人。(惟户部侍郎二人。)每部分四属部,吏部属部加司封。每属部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寻增侍郎一人。二十二年,改总部为选部。二十九年,定为文选、验封、稽勋、考功四司并五部属,皆称清吏司。建文中,改六部尚书为正一品,设左、右侍中,(正二品)位侍郎上,除去诸司清吏字。成祖初,悉复旧制。

  永乐元年,以北平为北京,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其属置六曹清吏司。(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工五曹,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刑曹,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四人,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司狱一人。寻户曹亦增设主事三人。)后又分置六部,各称行在某部。十八年定都北京,罢行部及六曹,以六部官属移之北,不称行在。其留南京者,加“南京”字。洪熙元年,复置各部官属于南京,去“南京”字,而以在北京者加“行在”字,仍置行部。宣德三年复罢行部。正统六年,于北京去“行在”字,于南京仍加“南京”字,遂为定制。景泰中,吏部尝设二尚书。天顺初,复罢其一。

  按吏部尚书,表率百僚,进退庶官,铨衡重地,其礼数殊异,无与并者。永乐初,选翰林官入直内阁。其后大学士杨士奇等加至三孤,兼尚书衔,然品叙列尚书蹇义、夏原吉下。景泰中,左都御史王文升吏部尚书,兼学士,入内阁,其班位犹以原衔为序次。自弘治六年二月,内宴,大学士丘濬遂以太子太保、礼部尚书,居太子太保、吏部尚书王恕之上。其后由侍郎、詹事入阁者,班皆列六部上矣。

  户部。尚书一人,(正二品)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(正三品)其属,司务厅,司务二人,(从九品)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陕西、广东、山东、福建、河南、山西、四川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十三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。(正五品。宣德以后增设山西司郎中三人,陕西、贵州、云南三司郎中各二人,山东司郎中一人。)员外郎一人,(从五品。宣德七年增设四川、云南二司员外郎各一人,后仍革。)主事二人,(正六品。宣德以后增设云南司主事七人,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陕西、福建、河南、山西七司主事各二人,山东、四川、贵州三司主事各一人。)照磨所,照磨一人,(正八品)检校一人,(正九品。)所辖,宝钞提举司,提举一人,(正八品),副提举一人。(正九品)典史一人,(后副提举、典史俱革。)钞纸局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(后革副使。)印钞局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(后俱革。)宝钞广惠库,大使一人,(正九品,)副使二人,(从九品,嘉靖中革。)广积库,大使一人,(正九品,)副使一人,(从九品,)典史一人,(嘉靖中,副使、典史俱革。)赃罚库,大使一人,(正九品,)副使二人,(从九品,嘉靖中革。)甲字、乙字、丙字、丁字、戊字库,大使五人,(正九品,)副使六人,(从九品,丁字库二人,嘉靖中革一人,并革乙字、戊字二库副使。)广盈库,大使一人,(从九品)副使二人。(嘉靖中革。)外承运库,大使二人,(正九品)副使二人,(从九品。后大使、副使俱革。)承运库,大使一人,(正九品)副使一人。(从九品。嘉靖中革。)行用库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(后俱革。)太仓银库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(嘉靖中,革副使。)御马仓,大使一人,(从九品)副使一人。军储仓,大使一人,(从九品)副使一人,(后大使、副使俱革。)长安、东安、西安、北安门仓,各副使一人,(东安门仓旧二人,万历八年革一人。)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(隆庆六年并革。)

  尚书,掌天下户口、田赋之政令。侍郎贰之。稽版籍、岁会、赋役实征之数,以下所司。十年攒黄册,差其户上下畸零之等,以周知其登耗。凡田土之侵占、投献、诡寄、影射有禁,人户之隐漏、逃亡、朋充、花分有禁,继嗣、婚姻不如令有禁。皆综核而纠正之。天子耕耤,则尚书进耒耜。以垦荒业贫民,以占籍附流民,以限田裁异端之民,以图帐抑兼并之民,以树艺课农官,以刍地给马牧,以召佃尽地利,以销豁清赔累,以拨给广恩泽,以给除差优复,以钞锭节赏赉,以读法训吏民,以权量和市籴,以时估平物价,以积贮之政恤民困,以山泽、陂池、关市、坑冶之政佐邦国,赡军输,以支兑、改兑之规利漕运,以蠲减、振贷、均籴、捕蝗之令悯灾荒,以输转、屯种、籴买、召纳之法实边储,以禄廪之制驭贵贱。(洪武二十五年,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俸之制。正一品,一千四十四石。从一品,八百八十八石。正二品,七百三十二石。从二品,五百七十六石。正三品,四百二十石。从三品,三百一十二石。正四品,二百八十八石。从四品,二百五十二石。正五品,一百九十二石。从五品,一百六十八石。正六品,一百二十石。从六品,九十六石。正七品 ,九十石。从七品,八十四石。正八品,七十八石。从八品,七十二石。正九品,六十六石。从九品,六十石。未入流,三十六石。俱米钞本折兼支。)

  十三司,各掌其分省之事,兼领所分两京、直隶贡赋,及诸司、卫所禄俸,边镇粮饷,并各仓场盐课、钞关。(浙江司带管在京羽林右、留守左、龙虎、应天、龙骧、义勇右、康陵七卫,神机营。 江西司带管在京旗手、金吾前、金吾后、金吾左、济阳五卫。 湖广司带管国子监、教坊司,在京羽林前、通州、和阳、豹韬、永陵、昭陵六卫,及兴都留守司。 福建司带管顺天府,在京燕山左、武骧左、武骧右、骁骑右、虎贲右、留守后、武成中、茂陵八卫,五军、巡捕、勇士、四卫各营,及北直隶永平、保定、河间、真定、顺德、广平、大名七府,延庆、保安二州,大宁都司、万全都司,并北直隶所辖各卫所,山口、永盈、通济各仓。 山东司带管在京锦衣、大宁中、大宁前三卫及辽东都司,两淮、两浙、长芦、河东、山东、福建各盐运司,四川、广东、海北、云南黑盐井、白盐井、安宁、五井各盐课提举司,陕西灵州盐课司,江西南赣盐税。 山西司带管在京燕山前、镇南、兴武、永清左、永清右五卫,及宣府、大同、山西各镇。 河南司带管在京府军前、燕山右、大兴左、裕陵四卫,牧马千户所及直隶潼关卫、蒲州千户所。 陕西司带管宗人府、五军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、詹事府、翰林院、太仆寺、鸿胪寺、尚宝司、六科、中书舍人、行人司、钦天监、太医院、五城兵马司、京卫武学、文思院、皮作局,在京留守右、长陵、献陵、景陵四卫,神枢、随侍二营,及延绥、宁夏、甘肃、固原各镇。 四川司带管在京府军后、金吾右、腾骧左、腾骧右、武德、神策、忠义后、武功中、武功左、武功右、彭城十一卫及应天府、南京四十九卫,南直隶安庆、苏州、松江、常州、镇江、徽州、宁国、池州、太平、庐州、凤阳、淮安、扬州十三府,徐、滁、和、广德四州,中都留守司并南直隶所辖各卫所。 广东司带管在京羽林左、留守中、鹰扬、神武左、义勇前、义勇后六卫,蕃牧、奠靖二千户所。 广西司带管太常寺、光禄寺、神乐观、牺牲所、司牲司、太仓银库、内府十库,在京沈阳左、沈阳右、留守前、宽河、蔚州左五卫,及二十三马房仓,各象房、牛房仓,京府各草场。 云南司带管在京府军、府军左、府军右、虎贲左、忠义右、忠义前、泰陵七卫,及大军仓、皇城四门仓、并在外临清、德州、徐州、淮安、天津各仓。贵州司带管上林苑监,宝钞提举司,都税司,正阳门、张家湾各宣课司,德胜门、安定门各税课司,崇文门分司,在京济州、会州、富峪三卫,及蓟州、永平、密云、昌平、易州各镇,临清、许墅、九江、淮安、北新、扬州、河西务各钞关。)

  条为四科:曰民科,主所属省府州县地理、人物、图志、古今沿革、山川险易、土地肥瘠宽狭、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;曰度支,主会计夏税、秋粮、存留、起运及赏赉、禄秩之经费;曰金科,主市舶、鱼盐、茶钞税课,及赃罚之收折;曰仓科,主漕运、军储出纳料粮。凡差三等,由吏部选授曰注差,疏名上请曰题差,劄委曰部差。或三年,或一年,或三月而代。

  初,洪武元年置户部。六年,设尚书二人,侍郎二人。分为五科:一科,二科,三科,四科,总科。每科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。惟总科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八年,中书省奏户、刑、工三部事繁,户部五科,每科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,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,内会总科主事六人,外牵照科主事二人,司计四人,照磨二人,管勾一人。又置在京行用库,隶户部。(设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,典史一人,都监二人。)十三年,升部秩,定设尚书一人,侍郎二人。分四属部:总部,度支部,金部,仓部。每部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。总部主事四人,度支部、金部主事各三人,仓部主事二人。寻罢在京行用库。二十二年,改总部为民部。二十三年,又分四部为河南、北平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十二部。(四川部兼领云南。)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各领一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,量其繁简,带管京畿。每一部内仍分四科管理。又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稽文书出入之数而程督之。十九年,复置宝钞提举司。(洪武七年,初置宝钞提举司,提举一人,正七品;副提举一人,从七品;吏目一人,省注。所属钞纸、印钞二局,各大使一人,正八品;副使一人,正九品;典史一人,省注。宝钞、行用二库,各大使二人,正八品;副使二人,正九品;典史一人,省注。寻升提举为正四品。十三年罢,至是年复置,秩正八品。)二十六年,令浙江、江西、苏松人毋得任户部。二十九年,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。建文中,仍为四司。(馀见吏部。)成祖复旧制。永乐元年,改北平司为北京司。十八年,革北京司,设云南、贵州、交阯三清吏司。宣德十年,革交阯司,定为十三司。其后归并职掌。凡宗室、勋戚、文武官吏之廪禄,陕西司兼领之。北直隶府州卫所,福建司兼领之。南直隶府州卫所,四川司兼领之。天下盐课,山东司兼领之。关税,贵州司兼领之。漕运及临、德诸仓,云南司兼领之。御马、象房诸仓,广西司兼领之。明初,尝置司农司,寻罢(吴元年置司农司。卿,正三品;少卿,正四品;丞,正五品;庸田署令,正五品;典簿、司计,正七品。洪武元年罢。三年复置司农司,开治所于河南,设卿一人,少卿二人,丞四人,主簿、录事各二人。四年又罢。)后置判录司,亦罢。(洪武十三年置判录司,掌在京官吏俸给、文移、勘合。设判录一人,正七品;副判二人,从七品。寻改判录为司正,副判为左,右司副。十八年罢。)皆不隶户部。

  总督仓场一人,掌督在京及通州等处仓场粮储。洪武初,置军储仓二十所,各设官司其事。永乐中,迁都北京,置京仓及通州诸仓,以户部司员经理之。宣德五年,始命李昶为户部尚书,专督其事,遂为定制。以后,或尚书,或侍郎,俱不治部事。嘉靖十五年,又命兼督西苑农事。隆庆初,罢兼理。万历二年,另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,每日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,季终更替。九年裁革,命本部侍郎分理之。十一年复设。二十五年,以右侍郎张养蒙督辽饷。四十七年,增设督饷侍郎。(崇祯间,有督辽饷、寇饷、宣大饷,增设三四人。)天启五年,又增设督理钱法侍郎。

  礼部。尚书一人,(正二品)左、右侍郎各一人(正三品)其属,司务厅,司务二人,(从九品)仪制、祠祭、主客、精膳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(正五品)员外郎一人,(从五品)主事一人,(正六品。正统六年增设仪制、祠祭二司主事各一人。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,教习驸马。弘治五年增设主客司主事一人,提督会同馆。)所辖,铸印局,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。(万历九年革一人。)

  尚书,掌天下礼仪、祭祀、宴飨、贡举之政令。侍郎佐之。

  仪制,分掌诸礼文、宗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。天子即位,天子冠、大婚,册立皇太子、妃嫔、太子妃,上慈宫徽号,朝贺、朝见,大飨、宴飨,大射、宴射,则举诸仪注条上之。若经筵、日讲、耕耤、视学、策士、传胪、巡狩、亲征、进历、进春、献俘、奏捷,若皇太子出阁、监国,亲王读书、之藩,皇子女诞生、命名,以及百官、命妇朝贺皇太子、后妃之礼,与诸王国之礼,皆颁仪式于诸司。凡传制、诰,开读诏、敕、表、笺及上下百官往来移文,皆授以程式焉。凡岁请封宗室王、郡王、将军、中尉、妃、主、君,各以其亲疏为等。百官于宗王,具官称名而不臣。王臣称臣于其王。凡宗室、驸马都尉、内命妇、蕃王之诰命,则会吏部以请。凡诸司之印信,领其制度。(内阁,银印,直纽,方一寸七分,厚六分,玉箸篆文。)征西、镇朔、平羌、平蛮等将军,银印,虎纽,方三寸三分,厚九分,柳叶篆文。宗人府、五军都督府,俱正一品,银印,三台,方三寸四分,厚一寸。六部都察院、各都司,俱正二品,银印,二台,方三寸二分,厚八分。衍圣公、张真人、中都留守司,俱正二品,各布政司,从二品,银印,二台,方三寸一分,厚七分。后赐衍圣公三台银印。顺天、应天二府,俱正三品,银印,方二寸九分,厚六分五厘。通政司、大理寺、太常寺、詹事府、京卫、各按察司、各卫,俱正三品,苑马寺、宣慰司,俱从三品,铜印,方二寸七分,厚六分。太仆寺、光禄寺、各盐运司,俱从三品,铜印,方二寸六分,厚五分五厘。鸿胪寺各府,俱正四品,国子监、宣抚司,俱从四品,铜印,方二寸五分,厚五分。翰林院、左右春坊、尚宝司、钦天监、太医院、上林苑监、六部各司、宗人府经历司、王府长史司、各卫千户所,俱正五品,司经局、五府经历司、招讨司、安抚司,俱从五品,铜印,方二寸四分,厚四分五厘。各州,从五品,铜印,方二寸三分,厚四分。都察院经历司、大理寺左右司、五城兵马司,大兴、宛平、上元、江宁四县,僧录司、道录司、中都留守司经历司、断事司,各都司经历司、断事司,各卫百户所、长官司,王府审理所,俱正六品,光禄司各署,各布政司经历司、理问所,俱从六品,铜印,方二寸二分,厚三分五厘。六科行人司、通政司经历司、工部营缮所、太常寺典簿厅、上林苑监各署、各按察司经历司、各县,俱正七品,中书舍人,顺天应天二府经历司、京卫经历司、光禄寺典簿厅、太仆寺主簿厅、詹事府主簿厅、各卫经历司、各盐运司经历司、苑马寺主簿厅、宣慰司经历司,俱从七品,铜印,方二寸一分,厚三分。户部、刑部、都察院各照磨所,兵部典牧所,国子监绳愆厅、博士厅、典簿厅,鸿胪寺主簿厅,钦天监主簿厅,各布政司照磨所,各府经历司,王府纪善、典宝、典膳、奉祀、良医、工正各所,宣抚司经历司,俱正从八品,铜印,方二寸,厚二分五厘。刑部、都察院各司狱司,顺天、应天二府照磨所、司狱司,鸿胪寺各署,国子监典籍厅,上林苑监典簿厅,内府宝钞等各库,御马仓、草仓,会同馆,织染所,文思院,皮作局,颜料局,鞍辔局,宝源局,军器局,都税司,教坊司,留守司司狱司,各都司司狱司,各按察司照磨所、司狱司,各府照磨所、司狱司,王府长史司典簿厅、教授、典义所,各府卫儒学、税课司,阴阳学、医学、僧纲司、道纪司、各巡检司,俱正从九品,铜印,方一寸九分,厚二分二厘。各州县儒学、仓库、驿递、闸坝批验所、抽分竹木局、河泊所、织染局、税课局、阴阳学、医学、僧正司、道正司、僧会司、道会司,俱未入流,铜条记,阔一寸三分,长二寸五分,厚二分一厘。已上俱直纽,九叠篆文。监察御史,铜印,直纽,有眼,方一寸五分,厚三分,八叠篆文。总制、总督、巡抚并镇守、公差等官,铜关防,直纽,阔一寸九分五厘,长二寸九分,厚三分,九叠篆文。外国王印三等:曰金,曰镀金,曰银。刓敝则换给之。凡祥瑞,辨其名物,无请封禅以荡上心。以学校之政育士类,以贡举之法罗贤才,以乡饮酒礼教齿让,以养老尊高年,以制度定等威,以恤贫广仁政,以旌表示劝励,以建言会议悉利病,以禁自宫遏奸民。

  祠祭,分掌诸祀典及天文、国恤、庙讳之事。凡祭有三,曰天神、地祇、人鬼。辨其大祀、中祀、小祀而敬供之。饬其坛壝、祠庙、陵寝而数省阅之。蠲其牢醴、玉帛、粢羹、水陆瘗燎之品,第其配侑、从食、功德之上下而秩举之。天下神祇在祀典者,则稽诸令甲,播之有司,以时谨其祀事。督日官颁历象于天下。日月交食,移内外诸司救护。有灾异即奏闻,甚者乞祭告修省。凡丧葬、祭祀,贵贱有等,皆定其程则而颁行之。凡谥,帝(十七字),后(十三字),妃、太子、太子妃(并二字),亲王(一字),郡王(二字),以字为差。勋戚、文武大臣请葬祭赠谥,必移所司,核行能,傅公论,定议以闻。其侍从勤劳、忠谏死者,官品未应谥,皆得特赐。凡帝后愍忌,祀于陵,辍朝不废务。凡天文、地理、医药、卜筮、师巫、音乐、僧道人,并籍领之,有兴造妖妄者罪无赦。

  主客,分掌诸蕃朝贡接待给赐之事。诸蕃朝贡,辨其贡道、贡使、贡物远近多寡丰约之数,以定王若使迎送、宴劳、庐帐、食料之等,赏赉之差。凡贡必省阅之,然后登内府,有附载物货,则给直。若蕃国请嗣封,则遣颁册于其国。使还,上其风土、方物之宜,赠遗礼文之节。诸蕃有保塞功,则授敕印封之。各国使人往来,有诰敕则验诰敕,有勘籍则验勘籍,毋令阑入。土官朝贡,亦验勘籍。其返,则以镂金敕谕行之,必与铜符相比。凡审言事,译文字,送迎馆伴,考稽四夷馆译字生、通事之能否,而禁饬其交通漏泄。凡朝廷赐赉之典,各省土物之贡,咸掌之。

  精膳,分掌宴飨、牲豆、酒膳之事。凡御赐百官礼食,曰宴,曰酒饭,为上中下三等,视其品秩。番使、土官有宴,有下程,(宴有一次,有二次,下程有常例,有钦赐。)皆辨其等。亲王之藩,王、公、将军来朝,及其使人,亦如之。凡膳羞、酒醴、品料,光禄是供,会其数,而程其出纳焉。凡厨役,佥诸民,以给使于太常、光禄;年深者,得选充王府典膳。凡岁藏冰、出冰,移所司谨洁之。

  初,洪武元年置礼部。六年,设尚书二人,侍郎二人。分四属部:总部,祠部,膳部,主客部。每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各三人。十三年,升部秩,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,每属部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寻复增置侍郎一人。二十二年,改总部为仪部。二十九年,改仪部、祠部、膳部为仪制、祠祭、精膳,惟主客仍旧,俱称为清吏司。

  按周宗伯之职虽掌邦礼,而司徒既掌邦教,所谓礼者,仅鬼神祠祀而已。至合典乐典教,内而宗藩,外而诸蕃,上自天官,下逮医师、膳夫、伶人之属,靡不兼综,则自明始也。成、弘以后,率以翰林儒臣为之。其由此登公孤任辅导者,盖冠于诸部焉。

  兵部。尚书一人,(正二品)左、右侍郎各一人。(正三品)其属,司务厅,司务二人,(从九品)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(正五品。正统十年,增设武选、职方二司郎中各一人。成化三年,增设车驾司郎中一人。万历九年并革。)员外郎一人,(从五品。正统十年增设武选司员外郎一人。弘治九年增设武库司员外郎一人。后俱革。嘉靖十二年,增设职方司员外郎一人。)主事二人,(正六品。洪武、宣德间,增设武选司主事三人,职方司主事四人。正统十四年,增设车驾、武库二司主事各一人。后革。万历十一年,又增设车驾司主事一人。)所辖,会同馆大使一人,(正九品)副使二人,(从九品)大通关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(俱未入流。)

  尚书,掌天下武卫官军选授、简练之政令。侍郎佐之。

  武选,掌卫所土官选授、升调、袭替、功赏之事。凡武官六品,其勋十有二。(正一品,左、右柱国。从一品,柱国。正二品,上护军。从二品,护军。正三品,上轻车都尉。从三品,轻车都尉。正四品,上骑都尉。从四品,骑都尉。正五品,骁骑尉。从五品,飞骑尉。正六品,云骑尉。从六品,武骑尉。)散阶三十。(正一品,初授特进荣禄大夫,升授特进光禄大夫。从一品,初授荣禄大夫,升授光禄大夫。正二品,初授骠骑将军,升授金吾将军,加授龙虎将军。从二品,初授镇国将军,升授定国将军,加授奉国将军。正三品,初授昭勇将军,升授昭毅将军,加授昭武将军。从三品,初授怀远将军,升授定远将军,加授安远将军。正四品,初授明威将军,升授宣威将军,加授广威将军。从四品,初授宣武将军,升授显武将军,加授信武将军。正五品,初授武德将军,升授武节将军。从五品,初授武略将军,升授武毅将军。正六品,初授昭信校尉,升授承信校尉。从六品,初授忠显校尉,升授忠武校尉。)岁凡六选。有世官,有流官。世官九等,(指挥使,指挥同知,指挥佥事,卫镇抚,正千户,副千户,百户,试百户,所镇抚。)皆有袭职,有替职。其幼也,有优给。其不得世也,有减革,有通革。流官八等,(左右都督,都督同知,都督佥事,都指挥使,都指挥同知。都指挥佥事,正留守,副留守。)以世官升授,或由武举用之,皆不得世。即有世者,出特恩。非真授者曰署职,(署职,递加本职一级作半级,不支俸,非军功,毋得实授。)曰试职,(试职作一级,支半俸,不给诰。)曰纳职,(纳职带俸,不莅事。)战功二等:奇功为上,头功次之。首功四等:迤北为大,辽东次之,西番、苗蛮又次之,内地反寇又次之。凡比试,有旧官,(洪武三十一年以前为旧。)有新官,(成祖以后为新。)军政,五年一考选,先期抚、按官上功过状,覆核而去留之。五府、锦衣卫堂上各总兵官,皆自陈,取上裁。推举上二人,都指挥以下上一人。凡土司之官九级,自从三品至从七品,皆无岁禄。其子弟、族属、妻女、若婿及甥之袭替,胥从其俗。附塞之官,自都督至镇抚,凡十四等,皆以诰敕辨其伪冒。赠官死于王事,加二等;死于战阵,加三等。凡除授出自中旨者,必覆奏然后行之。以贴黄征图状,以初绩征诰敕,以效功课将领,以比试练卒徒,以优养恩故绝,以褒恤励死战,以寄禄驭恩幸,以杀降、失陷、避敌、激叛之法肃军机,以典刑、败伦、行劫、退阵之科断世禄。

  职方,掌舆图、军制、城隍、镇戍、简练、征讨之事。凡天下地里险易远近,边腹疆界,俱有图本,三岁一报,与官军车骑之数偕上。凡军制内外相维,武官不得辄下符征发。自都督府,都指挥司,留守司,内外卫守御、屯田、群牧千户所,仪卫司,土司,诸番都司卫所,各统其官军及其部落,以听征调、守卫、朝贡、保塞之令。以时修浚其城池而阅视之。凡镇戍将校五等:曰镇守,曰协守,曰分守,曰守备,曰备倭。皆因事增置,视地险要,设兵屯戍之。凡京营操练,统以文武大臣,皆科道官巡视之。若将军营练,将军四卫营练,及勇士、幼官、舍人等营练,则讨其军实,稽其什伍,察其存逸闲否,以教其坐作、进退、疾徐、疏数之节,金鼓、麾旗之号。征讨请命将出师,悬赏罚,调兵食,纪功过,以黜陟之。以堡塞障边徼,以烽火传声息,以关津诘奸细,以缉捕弭盗贼,以快壮简乡民,以勾解、收充、抽选、并豁、疏放、存恤之法整军伍。

  车驾,掌卤簿、仪仗、禁卫、驿传、厩牧之事。凡卤簿大驾,大典礼、大朝会设之;丹陛驾,常朝设之;武陈驾,世宗南巡时设之。皆辨其物数,以授所司。慈宫、中宫之卤簿,东宫、宗藩之仪仗,亦如之。凡侍卫,御殿全直,常朝番直,守卫、亲军卫,画前、后、左、右四门为四行,而日夜巡警之。(守卫皇城,前午门为一行,后玄武门为一行,左东华门为一行,右西华门为一行。)凡邮传,在京师曰会同馆,在外曰驿,曰递运所,皆以符验关券行之。凡马政,其专理者,太仆、苑马二寺,稽其簿籍,以时程其登耗,惟内厩不会。

  武库,掌戎器、符勘、尺籍、武学、薪隶之事。凡内外官军有征行,移工部给器仗,籍纪其数,制敕下各边征发。及使人出关,必验勘合。军伍缺,下诸省府州县勾之。以跟捕、纪录、开户、给除、停勾之法,核其召募、垛集、罪谪、改调营丁尺籍之数。凡武职幼官,及子弟未嗣官者,于武学习业,以主事一人监督之。考稽学官之贤否、肄习之勤怠以闻。诸司官署供应有柴薪,直衙有皂隶,视官品为差。

  初,洪武元年置兵部。六年,增尚书一人,侍郎一人。置总部、驾部并职方三部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如吏部之数。十三年,升部秩,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,又增置库部为四属部,部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十四年,增试侍郎一人。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。二十九年,定改四部为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清吏司。(惟职方仍旧名。)景泰中,增设尚书一人,协理部事,天顺初罢。隆庆四年添注侍郎二人,寻罢。万历末年复置。

  协理京营戎政一人,(或尚书,或侍郎,或右都御史。)掌京营操练之事。永乐初,设三大营,总于武将。景泰元年始设提督团营,命兵部尚书于谦兼领之,后罢。成化三年复设,率以本部尚书或都御史兼之。嘉靖二十年,始命尚书刘天和辍部务,另给关防,专理戎政。二十九年,以“总督京营戎政”之印畀仇鸾,而改设本部侍郎协理戎政,不给关防。万历九年裁革,十一年复设。天启初,增设协理一人,寻革。崇祯二年复增一人,以庶吉士刘之纶为兵部侍郎充之。

  刑部。尚书一人,(正二品)左、右侍郎各一人。(正三品)其属,司务厅,司务二人。(从九品)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陕西、广东、山东、福建、河南、山西、四川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十三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(正五品)员外郎一人,(从五品)主事二人。(正六品。正统六年,十三司俱增设主事一人。成化元年增设四川、广西二司主事各一人,后革。万历中,又革湖广、陕西、山东、福建四司主事各一人。)照磨所,照磨,(正八品)检校,(正九品)各一人。司狱司,司狱六人,(从九品。)

  尚书,掌天下刑名及徒隶、勾覆、关禁之政令。侍郎佐之。

  十三司,各掌其分省及兼领所分京府、直隶之刑名。(浙江司带管崇府、中军都督府、刑科、内官、御用、司设等监,在京金吾前、腾骧左、沈阳右、留守中、神策、和阳、武功右、广洋八卫,蕃牧千户所,及两浙盐运司,直隶和州,涿鹿左、涿鹿中二卫。 江西司带管淮、益、弋阳、建安、乐安五府,前军都督府,御马监,火药、酒醋、面觔等局,在京府军前、燕山左、留守前、龙骧、宽河、忠义前、忠义后、永清右、龙江左、龙江右十卫,及直隶庐州府,庐州、六安、九江、武清、宣府前、龙门各卫。 湖广司带管楚、岷、吉、荣、辽五府,右军都督府,司礼、尚宾、尚膳、神宫等监,天财库,在京留守右、虎贲右、忠义右、武功左、茂陵、永陵、江淮、济川、水军右九卫,及兴都留守司,直隶宁国、池州二府,宣州、神武中、定州、茂山、保安左、保安右各卫,渤海千户所。福建司带管户部、太仆寺、户科、宝钞提举司、印绶、都知等监,甲字第十库,在京金吾后、应天、会州、武成中、武功中、孝陵、献陵、景陵、裕陵、泰陵十卫,牧马千户所,及福建盐运司,直隶常州府、广德州,中都留守左、留守中、定边、开平中屯各卫,美峪千户所。 山东司带管鲁、德、衡、泾四府,左军都督府,宗人府,兵部,尚宝司,兵科,典牧所,会同馆,供用库,戈戟司,司苑局,在京羽林右、沈阳左、长陵三卫,奠靖千户所,及山东盐运司,中都留守司,辽东都司,辽东行太仆寺,直隶凤阳府,滁州、凤阳、皇陵、长淮、泗州、寿州、滁州、沂州、德州、德州左、保定后各卫,安东中护卫,潮河、龙门、宁靖各千户所。 山西司带管晋、代、沈、怀仁、庆成五府,翰林院,钦天监,上林苑监,南、北二城兵马司,混堂司,甜食房,在京旗手、金吾右、骁骑右、龙虎、大宁中、义勇前、义勇后、英武八卫,及直隶镇江府、徐州,镇江、徐州、沈阳中屯各卫,沈阳中护卫,倒马关、平定各千户所。河南司带管周、唐、赵、郑、徽、伊、汝七府,礼部,太常寺,光禄寺,鸿胪寺,詹事府,国子监,礼科,中书舍人,神乐观,牺牲所,兵仗局,灵台、钟鼓等司,东城兵马司,教坊司,在京羽林左、府军右、武德、留守后、神武左、彭城六卫,及两淮盐运司,直隶淮安、扬州二府,淮安、大河、邳州、扬州、高邮、仪真、宿州、武平、归德、宁山、神武右各卫,海州、盐城、通州、汝宁各千户所。 陕西司带管秦、韩、庆、肃四府,后军都督府,大理寺,行人司,尚衣监,针工局,西城兵马司,在京府军后、腾骧右、豹韬、鹰扬、兴武、义勇右、康陵、昭陵、龙虎左、横海、江阴十一卫,及河东盐运司,陕西行太仆寺,甘肃行太仆寺,直隶太平府,建阳、保定左、保定右、保定中、保定前各卫,平凉中护卫。 四川司带管蜀府,工部,工科,巾帽、织染二局,僧道录司,在京府军、金吾左、济川、武骧右、大宁前、蔚州左、永清左、广武八卫,及直隶松江、大名二府,金山、怀安、怀来各卫,神木千户所。 广东司带管应天府,在京锦衣、府军左、虎贲左、济阳、留守左、水军左、飞熊七卫,及直隶延庆州,怀来千户所。 广西司带管靖江府,通政司,五军断事司,中城兵马司,宝钞、银作二局,在京羽林前、燕山右、燕山前、大兴左、通州、武骧左、镇南、富峪八卫,及直隶安庆、徽州二府,安庆、新安、通州左、通州右、延庆、延庆左、延庆右各卫。 云南司带管顺天府,太医院,仪卫、惜薪等司,承运库,及直隶永平、广平二府,镇海、真定、永平、山海、卢龙、东胜左、东胜右、抚宁、密云中、密云后、大同中屯、潼关、营州五屯、万全左、万全右各卫,宽河、武定、蒲州各千户所。 贵州司带管吏部,吏科,司菜局,及长芦盐运司,大宁都司,万全都司,直隶苏州、保定、河间、真定、顺德五府,苏州、太仓、蓟州、遵化、镇朔、兴州五屯,忠义中、涿鹿、河间、天津、天津左、天津右、德州、宣府左、宣府右、开平、保安、蔚州、永宁各卫,梁城、兴和、广昌各千户所。)

  照磨、检校,照刷文卷,计录赃赎。司狱,率狱吏,典囚徒。凡军民、官吏及宗室、勋戚丽于法者,诘其辞,察其情伪,傅律例而比议其罪之轻重以请。诏狱必据爰书,不得逢迎上意。凡有殊旨、别敕、诏例、榜例,非经请议著为令甲者,不得引比。凡死刑,即决及秋后决,并三覆奏。两京、十三布政司,死罪囚岁谳平之。五岁请敕遣官,审录冤滞。霜降录重囚,会五府、九卿、科道官共录之。矜疑者戍边,有词者调所司再问,比律者监候。夏月热审,免笞刑,减徒、流,出轻系。遇岁旱,特旨录囚亦如之。凡大祭止刑。凡赎罪,视罪轻重,斩、绞、杂犯、徒末减者,听收赎。词诉必自下而上,有事重而迫者,许击登闻鼓。四方有大狱,则受命往鞫之。四方决囚,遣司官二人往莅。凡断狱,岁疏其名数以闻,曰岁报;月上其拘释存亡之数,曰月报。狱成,移大理寺覆审,必期平允。凡提牢,月更主事一人,修葺囹圄,严固扃钥,省其酷滥,给其衣粮。囚病,许家人入视,脱械锁医药之。簿录俘囚,配没官私奴婢,咸籍知之。官吏有过,并纪录之。岁终请湔涤之。以名例摄科条,以八字括辞议,(以、准、皆、各、其、及、即、若,)以五服参情法,以墨涅识盗贼。籍产不入莹墓,籍财不入度支,宗人不即市,宫人不即狱,悼耄疲癃不即讯。(详《刑法志》。)

  洪武元年置刑部。六年,增尚书、侍郎各一人。设总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,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惟都官各一人。总部、比部主事各六人,都官、司门主事各四人。八年,以部事浩繁,增设四科,科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。十三年,升部秩,设尚书一人,侍郎一人,仍分四属部,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总部、比部主事各四人,都官、司门主事各二人,寻增侍郎一人。(始分左、右侍郎。)二十二年,改总部为宪部。二十三年,分四部为河南、北平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十二部,(浙江部兼领云南。)部各设官,如户部之制。二十九年,改为十二清吏司。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。十八年,革北京司,增置云南、贵州、交阯三司。宣德十年,革交阯司,遂定为十三清吏司。

  工部。尚书一人,(正二品)左、右侍郎各一人。(正三品)其属,司务厅,司务二人。(从九品)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(正五品,后增设都水司郎中四人。)员外郎一人,(从五品,后增设营膳司员外郎二人,虞衡司员外郎一人。)主事二人。(正六品,后增设都水司主事五人,营膳司主事三人,虞衡司主事二人,屯田司主事一人。)所辖,营缮所,所正一人,(正七品)所副二人,(正八品)所丞二人。(正九品)文思院,大使一人,(正九品)副使二人。(从九品)皮作局,大使一人,(正九品)副使二人。(从九品,后革。)鞍辔局,大使一人,(正九品)副使一人。(从九品。隆庆元年,大使、副使俱革。)宝源局,大使一人,(正九品)副使一人。(从九品,嘉靖间革。)颜料局,大使一人,(正九品,后革。)军器局,大使一人,(正九品)副使二人,(后革一人。)节慎库,大使一人,(从九品。嘉靖八年设。)织染所、杂造局,大使一人,(正九品)副使一人。(从九品)广积、通积、卢沟桥、通州、白河各抽分竹木局,大使各一人,副使各一人。大通关提举司,提举一人,(正八品,万历二年革。)副提举二人,(正九品)典史一人。(后副提举、典史俱革。)柴炭司,大使一人,(从九品)副使一人。

  尚书,掌天下百官、山泽之政令。侍郎佐之。

  营缮,典经营兴作之事。凡宫殿、陵寝、城郭、坛场、祠庙、仓库、廨宇、营房、王府邸第之役,鸠工会材,以时程督之。凡卤簿、仪仗、乐器,移内府及所司,各以其职治之,而以时省其坚洁,而董其窳滥。凡置狱具,必如律。凡工匠二等:曰轮班,三岁一役,役不过三月,皆复其家;曰住坐,月役一旬,有稍食。工役二等,以处罪人输作者,曰正工,曰杂工。杂工三日当正工一日,皆视役大小而拨节之。凡物料储偫,曰神木厂,曰大木厂,以蓄材木,曰黑窑厂,曰琉璃厂,以陶瓦器,曰台基厂,以贮薪苇,皆籍其数以供修作之用。

  虞衡,典山泽采捕、陶冶之事。凡鸟兽之肉、皮革、骨角、羽毛,可以供祭祀、宾客、膳羞之需,礼器、军实之用,岁下诸司采捕。水课禽十八、兽十二,陆课兽十八、禽十二,皆以其时。冬春之交,罝罛不施川泽;春夏之交,毒药不施原野。苗盛禁蹂躏,谷登禁焚燎。若害兽,听为陷阱获之,赏有差。凡诸陵山麓,不得入斧斤、开窑冶、置墓坟。凡帝王、圣贤、忠义、名山、岳镇、陵墓、祠庙有功德于民者,禁樵牧。凡山场、园林之利,听民取而薄征之。凡军装、兵械,下所司造,同兵部省之,必程其坚致。凡陶甄之事,有岁供,有暂供,有停减,籍其数,会其入,毋轻毁以费民。凡诸冶,饬其材,审其模范,付有司。钱必准铢两,进于内府而颁之。牌符、火器,铸于内府,禁其以法式泄于外。凡颜料,非其土产不以征。

  都水,典川泽、陂池、桥道、舟车、织造、券契、量衡之事。水利曰转漕,曰灌田。岁储其金石、竹木、卷埽,以时修其闸坝、洪浅、堰圩、堤防,谨蓄泄以备旱潦,无使坏田庐、坟隧、禾稼。舟楫、硙碾者不得与灌田争利,灌田者不得与转漕争利。凡诸水要会,遣京朝官专理,以督有司。役民必以农隙,不能至农隙,则僝功成之。凡道路、津梁,时其葺治。有巡幸及大丧、大礼,则修除而较比之。凡舟车之制,曰黄船,以供御用,曰遮洋船,以转漕于海,曰浅船,以转漕于河,曰马船、曰风快船,以供送官物,曰备倭船、曰战船,以御寇贼,曰大车,曰独辕车,曰战车,皆会其财用,酌其多寡、久近、劳逸而均剂之。凡织造冕服、诰敕、制帛、祭服、净衣诸币布,移内府、南京、浙江诸处,周知其数而慎节之。凡公、侯、伯铁券,差其高广。(制式详《礼志》。)凡祭器、册宝、乘舆、符牌、杂器皆会则于内府。凡度量、权衡,谨其校勘而颁之,悬式于市,而罪其不中度者。

  屯田,典屯种、抽分、薪炭、夫役、坟茔之事。凡军马守镇之处,其有转运不给,则设屯以益军储。其规办营造、木植、城砖、军营、官屋及战衣、器械、耕牛、农具之属。凡抽分征诸商,视其财物各有差。凡薪炭,南取洲汀,北取山麓,或征诸民,有本、折色,酌其多寡而撙节之。夫役伐薪、转薪,皆雇役。凡坟茔及堂碑、碣兽之制,第宗室、勋戚、文武官之等而定其差。(坟茔制度,详《礼志》。)

  洪武初,置工部及官属,以将作司隶焉。(吴元年置将作司,卿,正三品,少卿,正四品,丞,正五品。左、右提举司提举,正六品,同提举,从六品,司程、典簿、副提举,正七品。军需库大使,从八品,副使,正九品。洪武元年,以将作司隶工部。)六年,增尚书、侍郎各一人,设总部、虞部、水部并屯田为四属部。总部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馀各一人。总部主事八人,馀各四人。又置营造提举司。(洪武六年,改将作司为正六品,所属提举司,改正七品。寻更置营造提举司及营造提举分司,每司设正提举一人,副提举二人,隶将作司。)八年,增立四科,科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,照磨二人。十年,罢将作司。十三年定官制,设尚书一人,侍郎一人,四属部,(以屯田部为屯部,)各郎中、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十五年增侍郎一人。二十二年,改总部为营部。二十五年,置营缮所。(改将作司为营缮所,秩正七品,设所正、所副、所丞各二人,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。)二十九年,又改四属部为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。嘉靖后添设尚书一人,专督大工。

  提督易州山厂一人,掌督御用柴炭之事。明初,于沿江芦洲并龙江、瓦屑二场,取用柴炭。永乐间,迁都于北,则于白羊口、黄花镇、红螺山等处采办。宣德四年始设易州山厂,专官总理。景泰间,移于平山,又移于满城,相继以本部尚书或侍郎督厂事。天顺元年仍移于易州。嘉靖八年罢革,改设主事管理。

卷四十八譯文

  明朝官制,沿襲漠、唐的舊有制度而有所修改。

  從洪武十三年起撤銷丞相一職不再設立,分中書省的政務歸於六部,用尚書承擔國家大事,侍郎輔助他。

  而殿閣大學土只用作顧問,皇帝這才親自掌握了權柄,學士很少參與決策。

  糾察彈劾則由都察院負責,奏章則送連通政司,平反錯案則由大理寺參議,這也是漢九卿之制的遺意。

  分大都督府為五,但徵調軍隊屬於兵部。

  另外設立都、布、按三司,分別隸屬兵、刑、戶部,他們的考核則聽從府部。

  這時吏、戶、兵三部的權力最大。

  到仁、宣朝,大學士因為做太子經師獲得恩寵,屢次加授到少師、少傅、少保三孤之職,威望更加尊顯。

  而宣宗內權無論大小,都下放給大學士楊士奇等參議可否。

  即使吏部蹇義、戶部夏原吉不時被召見,得以參預各部政事,但疏遠比不上楊士奇等親近。

  從此,內閣的權力一天天加重,就算有一兩個吏部、兵部的尚書與他們爭執是非,也往往失敗。

  到世宗中葉,夏言、嚴嵩交替當權,於是儼然成為真正的宰相,壓制六卿。

  然而內閣起草檔案,不敢不取決於內監的批示,因此相槽轉而歸於太監。

  於是朝廷的綱紀,賢人士大夫的提拔斥退,都玩弄於太監的手中。

  無所作為的官員奉承他們的意旨惟恐不及,間或有賢能的宰輔,最終祇能蒿目時艱而不能匡救。

  起初,總領五個都督府的人,都是元勳宿將,軍制嚴肅整飭。

  永樂年間,設立內監督察軍隊的事務,還不敢放縱。

  沿習幾代之後,元勳外戚的魷絝子弟掌管軍紀,日漸因為怠惰而毀壞。

  隨後內監越添置越多,邊塞都有這些人巡梘,各地大的征伐都設有監軍,所以邊防的事就這樣導致嚴重敗壞,明朝的基業不能支援下去了。

  探尋明代興亡治亂的根由,難道不在於用人的得失嗎!至於官職的設立,體制的維繫,官吏的等級及其法度都齊備,詳細列於後篇。

  讀者可以查考就知曉了。

  宗人府,宗人令一人,左、右宗正各一人,左、右宗人各一人,都是正一品,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,按時撰寫帝王譜系,記錄宗室子女嫡庶、名字封號、嗣襲爵位、生死時間、婚嫁、謐號安葬的事情。

  凡是宗室陳述請求,替他們向皇上報告,引進賢才能人,記錄罪責過失。

  起初,洪武三年設定大宗正院。

  二十二年改為宗人府,並以親王掌領。

  塞至圭塑為令,受至朱櫚、夔王朱棣焉左、右宗正,凰玉塞檮、楚王朱楨為左、右宗人。

  那以後,以元勳外戚大臣兼領宗人府的事情,不專門設官,而它所管轄的事都移交給禮部。

  它的屬官,經歷司,經歷一人,正五品,掌管發收公文。

  太師、太傅、太保為三公,正一品,少師、少傅、少保為三孤,從一品,負責輔佐天子治理天下蘺事,治理國家推廣教化,他們的職責最重大。

  沒有固定人數,不專門授予。

  洪武三年,授予李善長為太師,徐達為太傅。

  在此之前,堂蕩壹已被贈太保。

  三孤沒有兼任的。

  建文、永樂年間罷除三公、三孤官職,仁宗重新設定。

  永樂二十二年八月又設定三公、三少。

  宣德三年,敕令太師、英國公張輔,少師、吏部尚書蹇義,少傅、兵部尚書、華蓋殿大學士楊士奇,少保兼太子少傅、戶部尚書夏原吉,各自停止所兼理的事務,侍奉皇帝左右,諮詢政事。

  公、孤的官職,近似於專門授任。

  等到蹇義、夏原吉去世後,楊士奇還兼管內閣事務。

  從此以後,三公、三孤只是虛銜,為勳臣外戚文武大臣加官、贈官。

  而文臣生前沒有加授三公的,只有追贈才能得到。

  嘉靖二年,加授楊廷和為太傅,辭謝不受。

  這以後文臣得以加授三公的,只有張居正,萬曆九年加授太傅,十年加授太師。

  太子太師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,都是從一品,執掌用道德輔佐指導太子,並且謹慎護衛幫助他。

  太子少師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,都是正二品,執掌侍奉太子以觀察三公的道德從而教育訓誨他。

  太子賓客,正三品,執掌侍奉太子進行贊唱導引禮儀,規勸教誨過失。

  都是束官太子的大臣,沒有固定人數,不專門授任。

  洪武元年,太祖有戰事親自出徵,顧慮太子監國,另外設定官僚可能產生予盾,就以朝中大臣兼任太予宮中職位:李善長兼任太子少師,徐達兼任太子少傅,常遇春兼任太子少保,治書侍御史文原吉、範顯祖兼任太子賓客。

  三年,禮部尚書陶凱奏請選拔人專門擔任柬宮官職,罷除兼領,希望對於輔佐教導的事有專人負責。

  皇帝告諭認為漢代江充的事情可以作為明鑑,頒立法令兼領,不是沒有道理的。

  因此,束宮的老師,僅僅焉兼官、加官和贈官。

  只有永樂年問,成祖巡幸北京,以姚廣孝專門為太子少師,,留下輔佐太子。

  從這以後,在整個明王朝都為虛銜,與太子輔佐教導的職責沒有關涉。

  中極殿大學士,舊名莖董壁,建極殿大學士,舊名謹身殿,文華殿大學士,武英殿大學士,文淵閣大學士,柬閣大學士,都是正五品,執掌諍言進諫,正言規勸,,查核清理奏章,草擬批答文書,以協調各部門政務。

  凡是皇上下達給臣下的,稱為詔、誥、制、冊文、諭、書、符、令、檄,都要起草後進呈皇帝審批,下發到各有關部門。

  臣下呈送給皇上的,稱為題、奏、表、講章、書狀、文冊、揭帖、制對、露布、譯,都要明確署名,申請稽核而在上面簽字,公正逋當才實行。

  凡是皇帝進行郊祀、外出巡幸便陪伴隨從。

  駕臨御前經史講席,則知經筵或者同知經筵的事務。

  束宮出閣講讀經史,便各司其職,按官職品級次序排列,各授予分內工作。

  冠禮和婚禮,則充任典禮司儀以及納禮徵禮等的使臣。

  撰寫實錄、史志等書,則充任總裁官。

  春、秋雨季上丁之日祭奠孔子,便代行祭祀事。

  會試充任考試官,殿試充任讀卷官。

  進士題名,則大學士一人撰文,在太學立石碑。

  大型典禮、大型政事,九卿、科道官共同商議已定,便按照典制,審察時宜,裁度是否可行,斟酌後票告皇上。

  頒詔便捧授給禮部。

  恰逢敕令便考察原由情狀請求於皇土。

  宗室請求賜名、請封,臣下請求謐號,一併草擬呈報皇上。

  因為他們在宮內授餐,常常在殿閣下隨侍天子,迴避宰相之名,又稱內閣。

  在此之前,太祖承續前朝制度,設中書省,置左、右丞相,正一品。

  甲辰年正月,開始置左、右相國,以李善長為右相國,徐達焉左相國。

  昱元年,命百官禮儀都以左為上,改右相國為左相國,左相國為右相國。

  送武元年,改為左、右丞相。

  平章政事,從一品,左、右丞,正二品,參知政事,從二品,以統管眾官。

  設定屬官,左、右司,郎中,正五品,員外郎,正六品,都事、檢校,正七品,照磨、管勾,從七品。

  參議府,參議,正三品,參軍、斷事官,從三品,斷事、經歷,正七品,知事,正八品。

  都鎮撫司,都鎮撫,正五品。

  考功所,考功郎,正七品。

  甲辰年十月,以都鎮撫司隸屬於大都督府。

  昊元年,革除參議府。

  洪垂元年,革除考功所。

  二年革除照磨、檢校所、斷事官。

  七年,設直省舍人十人,隨即改為中書舍人。

  洪武九年,廢除平章政事、參知政事。

  十三年正月,誅殺丞相胡惟庸,因而廢除中書省。

  其下屬官職全部革除,只留中書舍人。

  九月設定四輔官,用儒士王本等人擔任。

  置四輔官,告祭太廟,以至查、壟繭、龔斅為春官,杜斅、趙匿望、墨塑焉夏官,兼任太子賓客。

  秋、冬官缺,以至奎等人兼任。

  一月內分管上中下三旬,官職位列公、侯、都督之下。

  不久也廢除。

  十五年,仿照宋朝制度,設定華蓋殿、武英殿、文淵合、束閣各大學士,禮部尚書邵質任莖董颼大學士,檢討昊伯宗任武英殿大學士,翰林學士塞塑任文豳大學士,典籍昱坦任塞揚大學士。

  又設定文華殿大學士,徵耆老宿儒鮑恂、餘詮、張長年等人擔任,以輔佐引導太子。

  官階都是正五品。

  二十八年,頌敕諭告群臣:“國家廢除丞相,設府、部、院、寺來分管各種政務,立法十分詳備完善。

  以後繼位君王,不得提議設定丞相。

  臣下有上奏請求設立的,以死刑論處。”在這個時侯,以翰林、春坊詳細閱讀各部門奏章,兼及掌管評定駁正是非異議。

  大學士專門隨侍左右,備顧問罷了。

  建文年問,改大學士為學士。

  全部廢除各大學士,各設學士一人。

  又改謹身殿為正心殿,設正C,揚學士。

  成祖即位,特意選擇解縉、胡廣、楊榮等人值班文淵合,參預機要政務。

  內閣官員參預政務從那時開始。

  但那時,進入內閣的人都是編修、檢校、講讀之官,不設定下屬,不能夠獨斷專擅各部門事務。

  各部門上奏事宜,也不能夠互相通報。

  仁宗因為楊士奇、楊榮是束宮舊臣,升遷楊士奇為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,楊榮為太常卿兼謹身殿大學士,謹身殿大學士,仁宗時才設定,內閣職位日漸尊崇。

  此後楊士奇、楊榮等人都升遷為尚書之職,即使身居內閣,官位一定以尚書為尊貴。

  景泰年間,王文開始從左都御史升為吏部尚書,進入內閣。

  自那以後,誥敕房、制敕房都設定中書舍人,六部承奉意旨,無所不管,而內閣權力日漸加強。

  世宗年問,三殿建成,改華蓋殿為中極殿,謹身殿為建極殿,內閣名銜也隨之改動。

  嘉靖以後,他們在朝廷上的位置,品級排列的次序,都列在六部尚書之上。

  吏部,尚書一人,正二品,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正三品。

  它的屬官,司務廳,司務二人,從九品。

  文選、驗封、稽勳、考功四個清吏司,各有郎中一人,正五品,員外郎一人,從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

  送武三十一年增設文選司主事一人。

  互筮十一年增設考功司主事一人。

  尚書掌管天下官吏的選拔授予、封賞勳爵、考核政績的政令,以甄別人才,輔佐天子治國。

  實在是古冢宰職務,比其它五部猶為重要。

  侍郎是他的副手。

  司務掌管催促督察、稽查延誤、登出、登記官署文書。

  明初,設主事、司務各四人,為本部門的負責長官,有主事印信。

  洪莖二十九年,改主事為司官,裁減司務二人。

  各部都相同。

  文選掌管官吏位次等級的升遷、改調之事,以輔佐尚書。

  所有文官的品第有九品,每品有芷從二種,共為十八級。

  不到九品稱為未入流。

  所有的選拔,每年有大選,有急選,有遠方選,有歲貢就教選,問或還有揀選,有舉人乞恩選。

  當選人都登記在簿冊,分清他們的品級,評定他們的資歷成績按次序升遷。

  所有升遷必須任職期滿,如果有缺員需要補充,不等到考任職期滿。

  稱為推升。

  類推推上一人,單推推上二人。

  三品以上,九卿及翕都御史、祭酒,廷推推上二人或三人。

  內閣,吏、兵二部尚書,廷推推上二人。

  所有朝廷官員不從京外調入,王室姻親不授內廷職位,大臣族親不得任職科道官,僚屬中有同族便以下避上。

  外官才幹與地方不相適應,便斟酌地方的繁簡互相調換。

  有傳升、乞升的,一併上奏。

  按代理官職、試用官職、實授官職定年資,以開設、裁併、兼攝適應繁簡,以薦舉、起廢、徵召舉拔隱士遺賢,以帶俸、添注寄託恩寵和冗餘,以降調、除名控制罪過,以赴任里程督促吏治,以省親休假體貼人情。

  驗封掌管封賞爵位、世襲祖蔭、褒獎封贈、官吏數目的政務,以輔佐尚書。

  所有爵位非社稷軍功不得封贈,封號非特旨不得贈予。

  或者世襲,或者不能世襲,都要頒發誥券。

  衍聖公以及外戚承恩澤受封,不頒發誥券。

  所有誥券,左右各一份,左誥券收藏於內府,右誥券頒發給功臣之家。

  世襲封號則徵驗他的誥券,考核他的功過,核實他的宗支,以排列他的世代降除的等級。

  土官便考察其應該承襲與否,轉交文選司注、冊擬文。

  宣慰、宣撫、安撫、長官各司領土兵的,便隸屬於兵部。

  所有世蔭敘用,明朝初年,從一品到七品,都得以世蔭一子繼承其祿位。

  洪武十六年,制定職官子孫蔭敘。

  正一品之子,用為正五品。

  從一品之子,用為從五品。

  正二品之子,用為正六品。

  從二品之子,用為從六品。

  正三品之子,用為正七品。

  從三品之子,用為從七品。

  正四品之子,用為正八品。

  從四品之於,用為從八品。

  正五品之子,用為正九品。

  從五品之子,用為從九品。

  正六品之子,於未入流中之上等職內敘用。

  從六品之子,於未入流中之中等職內叔用。

  正從七品之子,於未入流中之下等職叔用。

  以後才漸漸受到限制,京官三品以上,任職期滿考核成績顯著,才蔭一子稱為官生,出自特別恩賜的稱為恩生。

  所有封贈,公、侯、伯的追封,都遞進一等。

  三品以上政績特別顯著及死諫、死節、陣亡的,都得以追贈。

  被任用便起初授以散官品銜,京官滿一任,以及外官滿一任而以政聲最好的,都授予本身誥敕。

  七品以上都可以推恩於他的祖:先。

  五品以上的授予誥命,六品以下的授予救命。

  一品,三代四軸。

  二品、三品,二代三軸。

  四品、五品、六品、七品,一代二軸。

  八品以下的流內官,本身一軸。

  一品軸用玉,二品軸用犀,三品、四品軸用鋈金,五品以下軸用角。

  曾祖、祖父、父親都和他們子孫的官位一樣。

  公、侯、伯比照一品。

  外內受封號的婦女比照她們的丈夫或兒子的官位。

  生前稱封,去世稱贈。

  如果祖先有罪遇被譴便不封贈。

  文官的散官品級有四十二級,按任職資歷為差等。

  正一品,初授特進榮祿大夫,升授特進光祿大夫。

  從一品,初授榮橡大夫,升授光祿大夫。

  正二品,初授資善大夫,升授資政大夫,加授資德大夫。

  從二品,初授中奉大夫,升授通奉大夫,加授正奉大夫。

  正三品,初授嘉議大夫,升授通議大夫,加授正議大夫。

  從三品,初授亞中大夫,升授中大夫。

  加授大中大夫。

  正四品,初授中順大夫,升授中憲大夫,加授中議大夫。

  從四品,初授朝列大夫,升授朝議大夫,加授朝請大夫。

  正五品,初授奉議大夫,升授奉政大夫。

  從五品,初授奉訓大夫,升授奉直大夫。

  正六品,初授承直郎,升授承德郎。

  從六品,初授承務郎,升授儒林郎,政耪能力突出授宣德郎。

  正七品,初授承事郎,升授文林郎,政務能力突出授宣議郎。

  從七品,初授從仕郎,升授徵仕郎。

  正八品,初授迪功郎,升授修職郎。

  從八品,初授迪功佐郎,升授修職佐郎。

  正九品,初授將仕郎,升授登仕郎。

  從九品,初授將仕佐郎,升授登仕佐郎。

  外授封號的婦女的封號有九種。

  公稱某國夫人。

  侯稱某侯夫人。

  伯稱某伯夫人。

  一品稱夫人,後稱一品夫人。

  二品稱夫人。

  三品稱淑人。

  四品稱恭人。

  五品稱宜人。

  六品稱安人。

  七品稱孺人。

  憑藉子孫受封的,加太字,丈夫在世則不加太。

  所有封贈次數,七品至六品一次,五品一次,初制有四品一次,後省去,三品、二品、一品各一次。

  三個母輩不同時受封,兩次封贈就依從高的品級。

  父親職務高於兒子,便升一級。

  父親應當停給,兒子遇繼給別人作後嗣,都可以轉封。

  嫡母在世,不封生母,生母未封,不能先封其妻。

  妻室的封贈,僅限於一個嫡妻一個繼妻。

  封贈之後因犯罪敗落的,便要追奪。

  稽勳掌管勳級、名冊、死喪生養的政務以協助尚書。

  文官勳級共有十等。

  正一品,左、右柱國。

  從一品,柱國。

  正二品,正治上卿。

  從二品,正治卿。

  正三品,資治尹。

  從三品,資治少尹。

  正四品,贊治尹。

  從四品,贊治少尹。

  正五品,修正庶尹。

  從五品,協正庶尹。

  從五品以上,經過兩次考績,才能授勳。

  所有官員的升遷除授、降職呼叫都要出具寫有登科年歲、籍貫、中選資格的文書。

  每年十二月貼黃,春秋雨季清黃,都到內府。

  有去世的,,便揭黃除名。

  凡是父母年滿七十,無兄弟,可以退休歸家供養。

  凡為父母守喪三年,解職回鄉守孝,查處那些喪期未滿而做官、隱瞞喪事、居喪不足時間的官員。

  祇有欽天監官,奔喪三個月後復任。

  考功掌管官吏考核、升遷黜退的政務,以輔佐尚書。

  所有內外官員一經任用,三年初考,六年再考,並自請九年通考,奏請綜合其稱職、平常、不稱職而決定升降。

  升職不超過二等,降職不超過三等,情節嚴重的便罷免、處罪。

  京官每六年考察一次,考察在巳、亥年。

  五品以下考察其不稱職的,降罰有等差;四品以上自行述職,去留取決於皇上的旨意。

  外官每三年朝見一次,朝見在辰、戌、醜、未年。

  事先移交撫、按官,各自綜合其屬吏三年內的功遇情況備考,匯總上報經複核後決定升降。

  倉場庫官辱年考察一次,巡檢每三年考察一次,教官每九年考察一次。

  府州縣官的考察,按轄地政務的繁簡情況有等差。

  屬吏的考核,三、六年滿,移交驗封司調撥使用。

  九年滿,又試著授官。

  只有王官及欽天、御用等內監官員不必考察。

  所有內外官員彈劾奏章,考察其功過,擬定去留意見以請示皇上裁定。

  有舉薦、留用,則核實其政績表彰突出之士。

  明朝初年,在中書省設四部,分管財政、禮儀、刑罰、建造的政務。

  洪武元年,開始設定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設尚書、侍郎、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,尚書正三品,侍郎正四品,郎中正五品,員外郎正六品,主事正七品,仍然隸屬於中書省。

  六年,各部設尚書二人,侍郎二人。

  吏部設總部、司勳、考功三個屬部,各屬部設郎中、員外良B各一人,主事各二人。

  十三年,廢中書省,仿效《周官》六卿的制度,提高六部官階,各設尚書、侍郎一人。

  只有戶部侍郎為二人。

  每部分置四個屬部,吏部的屬部增加司封。

  每個屬部設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,不久增設侍郎一人。

  二十二年,改總部為選部。

  二十九年,定為文選、驗封、稽勳、考功四司和五部屬,都稱作清吏司。

  建文年問,改六部尚書為正一品,設左、右侍中正二品,位於侍郎之上,廢除各司清吏字樣。

  成祖初年,完全恢復舊制。

  永樂元年,以北平為北京,設定北京行部尚書二人,侍郎四人,其屬吏設有六曹清吏司。

  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工五曹,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

  刑曹,郎中一人,員外郎一人,主事四人,照磨、檢校各一人,司獄一人。

  不久戶曹也增設主事三人。

  後來又分別設定六部,各稱行在某部。

  十八年,定都北京,廢除行部及六曹,把六部官屬遷移到北京,不稱行在。

  其中留在南京的,加“南京”字樣。

  洪熙元年,在南京復置各部官員,去掉“南京”字樣,而以在北京的官員加“行在”字樣,仍置行部。

  宣德三年,又廢除行部。

  正統六年,在北京上面去掉“行在”字樣,在南京上面仍加“南京”字樣,由此成為定製。

  景泰年問,吏部曹經設定兩個尚書。

  天順初年,又廢除其中一個。

  按吏部尚書,督率百官,升黜眾官,吏部是選拔官吏的重要部門,其禮數特殊,沒有與之並列的。

  永樂初年,選拔翰林官入內閣值班。

  其後大學士楊士奇等加官至三孤,兼領尚書頭銜,但品級次序位列尚書蹇義、夏原吉之下。

  景泰年問,左都御史王文升任吏部尚書,兼領學士,入內閣,他的朝見班位還是以原先官銜為序次。

  自弘治六年二月,內廷宴請,大學士丘浚就以太子太保、禮部尚書,位於太子太保、吏部尚書王恕之上。

  其後由侍郎、詹事進入內閣的,班位都列於六部之上了。

  戶部,尚書一人,正二品,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正三品。

  其下屬,司務廳,司務二人,從九品。

  浙江、江西、湖廣、陝西、廣東、山東、福建、河南、山西、四川、廣西、貴州、雲南十三清吏司,各有郎中一人,正五品。

  童德以後增設山西司郎中三人,墮亟、貴州、臺直三司郎中各二人,山束司郎中一人。

  員外郎一人,從五品。

  宣德七年增設四地、霎南二司員外郎各一人,後來有時沿用,有時革除。

  主事二人,正六品。

  宣德以後增設雲南司主事七人,浙婆、壟酉、塑廣、墮酉、塑婆、河南一山酉七司主事各二人,山束、旦川、貴州三司主事各一人。

  照磨所,照磨一人,正八品,檢校一人,正九品。

  所管轄,寶鈔提舉司,提舉一人,正八品,副提舉一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。

  後來副提舉、典史都被革除。

  鈔紙局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後來革除副使。

  印鈔局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後來都被革除。

  寶鈔廣惠庫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從九品,嘉靖年間革除。

  廣積庫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人,從九品,典史一人,嘉靖年間,副使、典史都被革除。

  贓罰庫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從九品,嘉靖年間革除。

  甲字、乙字、丙字、丁字、戊字型檔,大使五人,正九品,副使六人,從九品。

  丁字型檔二人,嘉靖年間革除一人,並革除乙字、戊字二庫副使。

  廣盈庫,大使一人,從九品,副使二人,嘉靖年間革除。

  外承運庫,大使二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從九品。

  後來大使、副使都被革除。

  承運庫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從九品,嘉靖年間革除。

  行用庫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後來都被革除。

  太倉銀庫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嘉靖年間,革除副使。

  御馬倉,大使一人,從九品,副使一人。

  軍儲倉,大使一人,從九品,副使一人,後來大使、副使都被革除。

  長安、束安、西安、北安門倉,各有副使一人,束安門倉從前有二人,萬曆八年革除一人。

  張家灣鹽倉檢校批驗所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隆慶六年都革除。

  尚書掌管天下戶籍人口、土地賦稅的政令。

  侍郎輔佐他。

  核察戶口冊、一年收支的總核、賦稅勞役實際徵收的數目,下達到所屬部門。

  每十年收聚戶口冊簿,區別戶口上下零餘之數的等級,以便全面瞭解增減情況。

  所有田土的侵佔、贈送、把自己的土地寄託在他人身上以逃稅、矇混差役都禁止,人口的隱瞞漏報、逃亡、合夥矇混冒充、參雜分立戶口都禁止,繼嗣、婚姻不按法令的禁止。

  都要綜合覆查糾正。

  天子行耕藉之禮,尚書則進奉耒耜。

  以墾荒使貧民有產業,以入籍定居使流民歸附,以限制田產製裁異端的人民,以圖籍賬簿抑制兼併之民,以種植考查農官,以草原供給放牧牲畜,以招募租賃充分使用田地,以豁免清除賠錢虧損,以調撥供給廣佈恩澤,以給予區別免除徭役,以貨幣節制賞賜,以宣讀政令訓告官民,以計量標準協調糧食買賣,以合時的物價平抑市場價格,以國家儲備的政策撫卹民困,以山林川澤、丘陵湖泊、關隘市鎮、採礦冶煉的政策輔助國家,供足軍餉,以支兌、改兌的規定有利於漕運,以減免、振貸、調整糧價、捕殺蝗蟲的政令體恤災荒,以轉運、屯田、羅買、召納的辦法充實邊境儲糧,以官俸糧餉的制度駕馭糧債貴賤。

  送亟二十五年,重新制定內外文武官員每年俸祿的制度。

  正一品,一千零四十四石。

  從一品,八百八+八石。

  正二品,七百三十二石。

  從二品,五百七十六石。

  正三品,四百二十石。

  從三品,三百一十二石。

  正四品,二百八十八石。

  從四品,二百五十二石。

  正五品,一百九十二石。

  從五品,一百六十八石。

  正六品,一百二十石。

  從六品,九十六石。

  正七品,九十石。

  從七品,八十四石。

  正八品,七十八石。

  從八品,七十二石。

  正九品,六十六石。

  從九品,六十石。

  沒有入流,三十六石。

  都是按米糧錢鈔本色、折色兼支取。

  十三司各自掌管其分管省的事務,兼管所分管的兩京、直隸的貢賦,以及各司、衛所的俸祿,邊疆軍鎮糧餉,還有各倉場鹽稅、關稅。

  浙江司帶管在京羽林右、留守左、龍虎、應天、龍驢、義勇右、康陵七衛,神機營。

  江西司帶管在京旗手、金吾前、金吾後、金吾左、濟陽五衛。

  湖廣司帶管國子監、教坊司,在京羽林前、通州、和陽、豹韜、永陵、昭陵六衛,以及興都留守司。

  福建司帶管順天府,在京燕山左、武駭左、武壤右、驍騎右、虎賁右、留守後、武成中、茂陵八衛,五軍、巡捕、勇士、四衛各營,以及北直隸永平、保定、河間、真定、順德、廣平、大名七府,延慶、保安二州,大寧都司、萬全都司,並北直隸所轄各衛所,山口、永盈、通濟各糧倉。

  山東司帶管在京錦衣、左室皇、大寧前三衛及遼東都司,雨淮、兩浙、長蘆、河東、山東、福建各鹽運司,四川、廣東、海北、雲南黑盥井、白鹽井、安寧、五井各鹽課提舉司,陝西靈州鹽課司,江西南贛鹽稅。

  出西司帶管在京燕山前、鎮南、興武、永清左、永清右五衛,及宣府、大同、山西各鎮。

  河南司帶管在京府軍前、燕山右、大興左、裕陵四衛,牧馬千盧所以及直隸潼關衛、蒲州千戶所。

  陝西司帶管宗人府、五軍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、詹事府、翰林院、太僕寺、鴻臚寺、尚寅司、六科、中害舍人、行人司、欽天監、太醫院、五城兵馬司、京衛武學、文思院、皮作局,在京留守右、長陵、獻陵、景陵四衛,神樞、隨侍二營,以及璽綏、寧夏、甘肅、固原各鎮。

  四川司帶管在京府軍後、金吾右、騰驥左、騰釀右、武德、神策、忠義後、武功中、武功左、武功右,彭城十一衛以及應天府、南京四十九衛,南直隸安慶、蘇州、松江、常州、鎮江、徽州、寧圃、池州、太平、廬州、鳳陽、淮安、揚州十三府,徐、滁、和、廣德四州,中都留守司和南直隸所轄各衛所。

  廣東司帶管在京羽林左、留守中、鷹揚、神武左、義勇前、義勇後六衛,蕃牧、奠靖二千戶所。

  廣西司帶管太常寺,光祿寺、神樂觀、犧牲所、司牲司、,太倉銀庫、內府十庫,在京瀋陽左、瀋陽右、留守前、寬河、蔚州左五衛,及二十三馬房倉,各象房、牛房倉,京府各草場。

  雲南司帶管在京府軍、府軍左、府軍右、虎賁左、忠義右、忠議前、泰陵七衛,及大軍倉、皇城四門倉並在外臨清、德州、徐州、淮安、天津各倉。

  貴州司帶管上林苑監,寶鈔提舉司,都稅司,正陽門、張家灣各宣課司,德勝門、安定門各稅課司,崇文門分司,在京濟州、會州、富峪三衛,及薊州、永平、密雲、昌平、易州各鎮,臨清、許墅、九江、淮安、北新、揚州、河西務各鈔關。

  條分為四科:一是民科,負責所屬省府州縣地理、人物、圖志、古今沿革、山川險峻平易、土地肥瘠寬窄、戶口物產多少及增加損耗的數目;一是度交,負責總計夏稅、秋糧、存留、起運及賞賜、俸祿的經費;一是金科,負責海外貿易、魚鹽、茶鈔的稅收,以及收贓處罰的收折;一是倉科,負責漕運、軍隊儲備出納草料糧食。

  所有差吏有三等,由吏部選授稱注差,上疏題名請準稱題差,奏札委任稱部差。

  有的三年,有的一年,有的三個月就替換。

  起初,洪武元年設定戶部。

  六年,設尚書二人,侍郎二人。

  分為五科:一科,二科,三科,四科,總科。

  每科設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。

  只有總科郎中、員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

  八年,中書省上奏戶、刑、工三部事務繁多,戶部五科,每科設尚書、侍郎各一人,郎中、員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,內會總科主事六人,外牽照科主事二人,司計四人,照磨二人,管勾一人。

  又設在京行用庫,隸屬戶部。

  設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,典史一人,都監二人。

  十三年,升遷各部官位品級,定下來設尚書一人,侍郎二人。

  分為四個屬部:總部,度支部,金部,倉部。

  每部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。

  總部主事四人,度支部、金部主事各三人,倉部主事二人。

  隨即廢置在京行用庫。

  二十二年,改總部為民部。

  二十三年,又分四部為河南、北平、山東、山西、陝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廣、廣東、廣西、四川、福建十二部。

  四川部兼管晝直。

  各部設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各掌管一個布政司的戶口、錢糧等事,度量政務的繁簡,帶管京畿。

  每一部內仍分四科管理。

  又設照磨、檢校各一人,核察文書出入的數目,並考核督察。

  十九年,重新設定寶鈔提舉司。

  洪武七年,開始設定寶鈔提舉司,提舉一人,正七品;副提舉一人,從七品;吏目一人,布政司按資歷授予。

  所屬鈔紙、印鈔二局,各有大使一人,正八品;副使一人,正九品;典史一人,布政司按資歷授予。

  寶鈔、行用=庫,各有大使二人,正八品;副使二人,正九品;典史一人,布政司按資歷授予。

  隨即升提舉為正四品。

  十三年廢置,到逭一年重新設定,品級焉正八品。

  二十六年,下令浙江、江西、蘇松人不得任職戶部。

  二十九年,改十二部為十二清吏司。

  建文年間,仍為四司。

  其餘參見吏部。

  成祖恢復舊制。

  丞樂元年,改北平司馬北京司。

  十八年,革除北京司,設雲南、貴州、交阢三清吏司。

  宣德十年,革除交阢司,定為十三司。

  其後歸併許可權職掌。

  所有宗室、功勳大臣和外戚、文武官吏的俸梂,由陝西司兼管。

  北直隸府州衛所,由福建司兼管。

  直童盞府州衛所,由四川司兼管。

  全國鹽稅,由山東司兼管。

  關稅,由貴州司兼管。

  漕運及臨、德各糧倉,由雲南司兼管。

  御馬、象房各倉,由盧璽司兼管。

  明朝初年,曾經設定司農司,隨即廢除。

  昊元年,設定司農司。

  卿,正三品;少卿,正四品;丞,正五品;庸田署令,正五品;典簿、司計,正七品。

  洪武元年廢除。

  三年,重新設定司農司,開設治所於河南,設卿一人,少卿二人,丞四人,主簿、錄事各二人。

  四年又廢除。

  後來設判錄司,也廢除。

  洪武十三年,置判錄司,掌管在京官吏俸祿、公文、印信。

  設判錄一人,正七品;副判二人,從七品。

  隨即改判錄焉司正,副判為左、右司副,十八年廢除。

  都不隸屬於戶部。

  總督倉場一人,掌管督察在京及通州等處的倉場糧食儲備。

  洪武初年,設定軍儲倉二十所,各設官吏主管其事。

  永樂年問,遷都北京,設定京倉及通州各倉,由戶部官員經營管理。

  宣德五年,開始任命李昶為戶部尚書,專門督察這件事,然後成為固定制度。

  以後,或是尚書,或是侍郎,都不管理本部事務。

  嘉靖十五年,又命兼管西蔸農事。

  隆慶初年,廢除兼領。

  萬曆二年,另外撥派戶部主事一人陪庫,每天偕同管庫主事收放銀兩,一季終結更替。

  九年,廢除,命令本部侍郎分別擔任。

  十一年,又設定。

  二十五年,由右侍郎張養蒙督察遼餉。

  四十七年,增設督餉侍良拉。

  豈塑年間,有督渣餉、寇餉、塞主餉,增設了三四人。

  天啟五年,又增設督理錢法侍郎。

  禮部,尚書一人,正二品,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正三品。

  其下屬,司務廳,司務二人,從九品。

  儀制、祠祭、主客、精膳四清吏司,各有郎中一人,正五品,員外郎一人,從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

  巫筮六年,增設儀制、祠祭二司主事各一人。

  又增設儀制司主事一人,教習駙馬。

  弘治五年,增設主客司主事一人,提督會同館。

  所管轄,鑄印局,大使一人,副使二人。

  萬曆九年革除一人。

  尚書掌管天下禮儀、祭祀、宴饗、貢選拔舉的政令。

  侍郎輔佐他。

  儀制司分別掌管各種禮文、宗親封賞、選貢拔舉、學校的事務。

  天子即位,天子舉行冠禮、大婚禮,冊立皇太子、妃嬪、太子妃,獻上皇帝母親的徽號,,朝賀、朝見,大饗、宴饗,大射、宴射,便列舉各種儀節詳細進呈。

  或者御前經傳講席、每日講習、行親耕禮、到國學考核學子考察學政、策問進士、殿試揭曉唱名、巡行****、御駕親自出徵、進獻律歷、進春、獻俘、奏捷,或者皇太子出宮合、代理國事,親王讀書、出京去藩王府,皇帝子女誕生、命名,以及百官、受封號的婦女朝賀皇太子、后妃的禮儀,與各諸侯王國的禮儀,都要頒佈禮儀程式於各部門。

  所有傳達制令、誥令,開讀詔書、敕書、表、箋以及上下百官往來公文,都要授以儀程形式。

  所有歲請冊封宗室王、郡王、將軍、中尉、妃、主、君,各自按其親疏焉等級。

  百官對於宗室藩王,署官稱名而不稱臣。

  藩壬之臣對他的王稱臣。

  所有宗室、駙馬都尉、內受封號的婦女、藩王的誥命,便會同吏部一起上奏請示。

  所有各部門的印信,統一管理其制度。

  內閣,銀印,直紐,一寸七分見方,厚六分,秦李斯所割之玉箸篆文。

  徵西、鎮朔、平羌、平蠻等將軍,銀印,虎形組,三寸三分見方,厚九分,柳葉形篆文。

  宗人府、五軍都督府,都是正一品,銀印,三臺,三寸四分見方,厚一寸。

  六部都察院、各都司,都是正二品,銀印,二臺,三寸二分見方,厚八分。

  衍聖公、張真人、中都留守司,都是正二品,各布政司,從二品,銀印,二臺,三寸一分見方,厚七分。

  後來賜衍聖公三臺銀印。

  順天、應天二府,都是正三品,銀印,二寸九分見方,厚六分五厘。

  通政司、大理寺、太常寺、詹事府、京衛、各按察司、各衛,都是正三品,苑馬寺、宣慰司,都是從三品,鋼印,二寸七分見方,厚六分。

  太僕寺、光棣寺、各鹽運司,都是從三品,銅印,二寸六分見方,厚五分五厘。

  鴻臚寺,各府,都是正四品,國子監、宣撫司,都是從四品,銅印,二寸五分見方,厚五分。

  翰林院、左右春坊、尚竇司、欽天監、太醫院、上林苑監、六部各司、宗人府經歷司、王府長史司、各衛幹戶所,都是正五品,司經局、五府經歷司、招討司、安撫司,都是從五品,鋼印,二寸四分見方,厚四分五厘。

  各州,從五品,銅印,二寸三分見方,厚四分。

  都察院經歷司、大理寺左右司、五城兵馬司,大興、宛平、上元、江寧四縣,僧錄司、道錄司、中都留守司經歷司、斷事司,各都司經歷司、斷事司,各衛百盧所、長官司,王府審理所,都是正六品,光祿司各署,各布政司經歷司、理問所,都是從六品,鋼印,二寸二分見方,厚三分五厘。

  六科行人司、通政司經歷司、工部營繕所、太常寺典簿廳、上林苑監各署、各按察司經歷司、各縣,都是正七品,中書舍人,順i天應天二府經歷司、京衛經歷司、光橡寺典簿廳、太僕寺主簿廳、詹事府主簿廊、各衛經歷司、各鹽運司經歷司、苑馬寺主簿廳、宣慰司經歷司,都是從七品,鋼印,二寸一分見方,厚三分。

  戶部、刑部、都察院各照磨所,兵部典牧所,園子監繩愆廳、博士廳、典簿廳,鴻臚寺主簿廳,欽天監主簿廳,各布政司照磨所、各府經歷司,王府紀善、典寅、典膳、奉祀、良醫、工正各所,宣撫司經歷司,都是正從八品,銅印,二寸見方,厚二分五厘。

  刑部、都察院各司獄司,順天應天二府照磨所、司獄司,鴻臚寺各署,國子監典籍廳,上林苑監典簿廳,內府寶鈔等各庫,御馬倉、草倉,會同館,織染所,文,思院,皮作局,顏料局,鞍轡局,寶源局,軍器局,都稅司,教坊司,留守司司獄司,各都司司獄司,各按察司照磨所、司獄司,各府照磨所、司獄司,王府長史司典簿廳、教授、典儀所,各府衛儒學、稅課司,,陰陽學、醫學、僧綱司、道紀司、各巡檢司,都是正從九品,鋼印,一寸九分見方,厚二分二厘。

  各州縣儒學、倉庫、驛遞、閘壩批驗所、抽分竹木局、河泊所、織染局、稅課局、陰陽學、醫學、僧正司、道正司、僧會司、道會司,都沒有入流,銅條記,寬一寸三分,長二寸五分,厚二分一厘。

  以上都是直紐,九迭篆文。

  監察御史,鋼印,直紐,有眼,一寸五分見方,厚三分,八迭篆文。

  總制、總督、巡撫和鎮守、公差等官,銅關防,直紐,寬一寸九分五厘,長二寸九分,厚三分,九迭篆文。

  外國王印三等:金,鍍金,銀。

  磨損便替換供給。

  所有吉祥符瑞,辨明名物,不要奏請封禪以致動盪皇上心意。

  用學校制度培養文入學士,用貢舉的辦法收羅人才,用鄉飲酒禮教導按年齡大小相禮讓,用養老尊敬老人,用制度規定等級威嚴,用體恤貧困推廣仁政,用表彰昭示勉勵,以出謀獻策集眾議事知曉利弊,用宮廷發出的禁令遏制奸滑之民。

  祠祭司分管各種祭祀典禮以及天文、帝后的喪葬、宗廟謐諱的事務。

  所有祭祀有三種,即天神、地神、人鬼。

  辨明其大祀、中祀、小祀而恭敬供奉。

  謹慎其祭壇、祠廟、陵墓而多次察看。

  清潔犧牲和美酒、瑞玉和縑帛、穀物粢盛和肉羹、水陸痙埋焚燒的物品,次第其拊祭配享、陪祭、功德的高低而按順序進行。

  天下神只在祀典中的,便察考於法令,傳達給有關部門,按時恭敬地從事那些祭祀之事。

  督促天文曆法官向全國頒市曆法天象。

  出現日食月食,發文告知內外有關部門救護。

  有災異之象立即上奏,嚴重的奏請祭祀告神修身反省。

  所有喪葬、祭祀,貴賤有等級差別,都要規定其儀程準則頒佈實行。

  所有謐號,皇帝十七宇,皇后十三字,妃、太子、太子妃都是二字,親王一字,郡王二字,以字為差等。

  功勳外戚、文武大臣奏請葬祭封贈謐號,必須發文給有關部門,考察品行才能,附以公論,擬定意見上奏。

  那些侍從勤勞,死於忠諫的,官位品級沒有達到應該贈謐的標準,都可以特別封賜。

  所有先帝先後的誕辰,祭祀於陵墓,停止上朝處理事務但不停止辦公。

  所有天文、地理、醫藥、卜筮、巫師、音樂、僧道之人,都登記管理他們,有發起編造妖妄的人懲罪不可赦免。

  主客司分管各番國朝見進貢接待賞賜之事。

  各番國朝見進貢,辨明其進貢道路、進貢使節、進貢物品的遠近多少豐厚簡約的數目,來決定番王或番王使者的迎來送往、宴會犒勞、住宿、糧食草料的不同等級的禮節,賞賜的差別。

  所有貢品必須查點,然後送到內府,有附載的貨物,便給付所值。

  如果番國請求承繼封號,便派遣使者頒佈冊命於他的國內。

  使節還朝,上奏番國的風土人情、地理特產的事宜,贈送禮節儀式的禮數。

  所有番國有保衛邊塞的功勞,便頒發敕印封賞他。

  各番國派遣使者往來,有誥敕便檢驗誥敕,有勘籍便檢驗勘籍,不許擅自混入。

  土官朝見進貢,也檢驗勘籍。

  他們返回,便用鏤金敕諭送行,必須和銅符相當。

  所有分辨言語,翻譯文字,送迎館伴,考核四夷館譯字生、翻譯人員是否勝任,而嚴禁他們勾結外邦洩露機密。

  所有朝廷賞賜的典制,各省土特物產的進貢,都要掌管。

  精膳司分管宴饗、食品餐具、美酒膳食之事。

  所有皇上賜予百官禮食,稱為宴,稱為酒飯,分成上中下三等,看其品位祿秩而定。

  番使、土官右賜宴,有下程,宴有一次,有二次,下程有常規,有欽賜,都要辨明其等級。

  親王到藩封國,王、公、將軍來朝見,及其使者,也照此辦理。

  所有食品、美酒、各種材料,由光祿供給,會計其數目,而衡量其出入。

  所有廚師雜役,從平民中呼叫,供給太常、光祿分配;資歷深的,得以選拔充任王府典膳。

  凡是每年藏冰、出冰,移交所屬部門謹慎保持清潔。

  起初,洪武元年,設定禮部。

  六年,設尚書二人,侍郎二人。

  分為四個屬部:總部、祠部、膳部、主客部。

  每部設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主事各三人。

  十三年,提高禮部品級,設尚書、侍郎各一人,每個屬部設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

  不久又增設侍郎一人。

  二十二年,改總部為儀部。

  二十九年,改儀部、祠部、膳部焉儀制、祠祭、精膳,只有主客這個屬部照舊,都稱為清吏司。

  按周宗伯的職責雖然是掌管國家禮儀,但司徒既然掌管國家政教,所謂禮,僅僅是鬼神祭祀罷了。

  至於把主管禮樂、主管政教合在一起,內涉及宗藩,外涉及各番國,上白天官,下至醫師、廚師、伶人之類,無不都綜括在內,便是從明朝開始的。

  成化、弘治以後,大都以翰林儒臣擔任。

  由此而登上公孤之位擔任輔臣的,人數位於各部之冠。

  兵部,尚書一人,正二品,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正三品。

  它的下屬,司務廳,司務二人,從九品。

  武選、職方、車駕、武庫四個清吏司,各有良6中一人,正五品。

  r筮十年,增設武選、職方二司郎中各一人。

  成化三年,增設車駕司郎中一人。

  萬曆九年,一併革除。

  員外郎一人,從五品。

  正統十年,增設武選司員外郎一人。

  弘治九年,增設武庫司員外郎一人。

  後來都革除()嘉靖十二二年,增設職方司員外郎一人/)主事二人,正六品。

  洪武、宣德年間,增設武選司主事三人,職方詞主事四人。

  正統十四年,增設車駕、武庫二司主事各一人。

  後來革除。

  萬曆十一年,又增設車駕司主事一人。

  所轄屬,會同館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從九品。

  大通關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都沒有入流。

  尚書掌管天下武衛官軍選拔任命、精選訓練的政令。

  侍郎輔助他。

  武選司負責衛所土官選拔任命、升遷調配、世襲替換、論功行賞的政事。

  所有武官有六品,它的勳爵有十二等。

  正一品,左、右柱國。

  從一品,柱國。

  正二品,上二護軍。

  從二品,護軍。

  正二品,—卜輕車都尉。

  從三品,輕車都尉。

  iF四品,上騎都尉。

  從四品,騎都尉。

  正五品,驍騎尉。

  從五品,飛騎尉。

  正六品,雲騎尉。

  從六品,武騎尉。

  散階三十級。

  正一品,初授特進榮祿大夫,升授特進光祿大夫。

  從一品,初授榮碌大夫,升授光祿大夫()詎—二品,初授驃騎將軍,升授金吾將軍,加授龍虎將難。

  從:品,初授鎮國將軍,升授定國將軍,加授奉國將軍。

  正三品,初授昭勇將軍,升授昭毅將軍,加授昭武將軍。

  從三品,初授懷速將軍,升授定速將軍,加授安逮將軍。

  正四品,初授明威將軍,升授宣威將軍,加授廣威將軍。

  從四品,初授宣武將軍,升授顯武將軍,加授信武將軍。

  正五品,初授武德將軍,升授武節將軍。

  從五品,初授武略將軍,升授武毅將軍。

  正六品,初授昭信校尉,升授承信校尉。

  從六品,初授忠顥校尉,升授忠武校尉。

  每年總共六次選拔。

  有世代承襲的世官,有非世襲、非土著的流官。

  世官有九等,指揮使,指揮同知,指揮愈事,衛鎮撫,正千戶,副千戶,百戶,試百盧,所鎮撫,都有世襲職位,有輪替職位。

  年幼時,有優厚供給。

  不得世襲的,有降職革用,有全部革除。

  流官八等,左右都督,都督同知,都督愈事,都指揮使,都指揮同知,都指揮翕事,正留守,副智守,以世官升授,或由武舉任用,都不能世襲。

  即便有世襲的,是出於特別恩賜。

  不是實際授予的稱為署職,署職,累加本職一級當半級,不支取俸祿,沒有軍功,不得寅授。

  稱為試職,試職作一級,支取一半俸祿,不給誥命。

  稱為納職,納職帶俸橡,不辦理事務。

  戰功二等:奇功為上,頭功其次。

  斬首之功四等:北方為最大,遼東次一等,西番、苗蠻又次一等,內地平定寇賊又次一等。

  所有比試,有舊官,洪武三十一年以前焉舊,有新官,成祖以後為新。

  軍政,每五年考選一次,此前撫、按官上報功遇狀,複核決定去留。

  五府、錦衣衛堂上各總兵官,都要自我陳述,取決於皇上裁定。

  推舉提拔二人,都指揮以下提拔一人。

  所有土司之官九級,自從三品至從七品,都沒有每年的俸祿。

  土司的子弟、族屬、妻女、或女婿及外甥世襲替代,都遵從其風俗。

  邊塞的官,自都督至鎮撫,共十四等,都依據誥敕辨別真假。

  贈官為王事而死,加封二等;死於戰場,加封三等。

  所有任免直接出自皇帝御旨的,必須回覆上奏然後實行。

  以貼黃提要驗證圖狀,以初績驗證誥敕,以功勞考核將領,以比試訓練士卒,以優厚的供養施恩於亡故的人,以褒獎撫卹激勵將士死戰,以寄祿官職驅策寵臣,以殺降、失陷、避敵、激叛的法律整肅軍紀,以典刑、敗倫、行劫、退陣的科條斷絕世祿。

  職方司掌管地圖、軍隊制度、城池、鎮守、簡選訓練、征討的事。

  所有天下地理險峻平易遠近,邊防內地疆域地界,都有地圖集,每三年上報一次,與官軍車馬的數目一併上報。

  所有軍制內外互相維繫,武官不得動輒下符令徵發。

  自都督府,都指揮司,留守司,內外衛守禦、屯田、群牧千戶所,儀衛司,土司,諸番都司衛所,各自統領自己的官軍及其部落,以聽候徵調、守衛、朝貢、保塞的命令。

  按時修固疏浚城牆護城河並檢視巡視。

  所有鎮戍將校有五等:稱焉鎮守,協守,分守,守備,備倭。

  都是因戰事增設,根撩地勢險要,設兵駐紮守衛。

  所有京營操練,以文武大臣統領,都是科道官巡梘。

  如果是將軍營練,將軍四衛營練,以及勇士、幼官、舍人等營練,便整治軍事物資,查核士卒編制,察看是否閒逸,以教導其起坐行止、進退、緩急、疏密的節制,金鼓、旗幟的訊號。

  征討奏請命令將士出師,懸賞示罰,調配軍糧,記錄功遇,以此升官降職。

  以城堡邊塞障護邊疆,以烽火傳遞資訊,以關卡盤查奸細,以緝捕消除盜賊,以敏捷強壯簡選鄉民,以逮捕解押、拘捕充軍、提拔選舉、豁免罪罰、放鬆約束、慰問撫卹的方法整治軍隊。

  車駕司掌管扈從儀衛、儀仗、禁衛、驛站傳遞、馬匹放牧的事務。

  凡是皇帝的扈從儀衛,在大典禮、大朝會時陳設;官廷車駕的儀仗,在平常上朝時陳設;武陣車駕的儀仗,世宗南巡時陳設。

  都要分辨物事數目,以交付給有關部門。

  太后、皇后的扈從儀衛,太子、宗室藩王的儀仗,也如此。

  所有侍衛,御殿全部當值,平常上朝輪班當值,守衛、親軍衛,畫前、後、左、右四門為四行,而日夜巡邏警衛。

  守衛皇城,前生盟為一行,後玄武門為一行,左束華門為一行,右墮華門為一行。

  所有郵傳,在京城稱為會同館,在外地稱為驛,稱為遞運所,都憑符驗關券通行。

  所有馬政,其專門負責的,是太僕、苑馬二寺,核查其文書簿冊,按時計算其增加或損耗,只有內廷馬廄不須納入總計。

  武庫司掌管兵器、符契、軍隊籍冊、武學、供應薪柴和隸僕的事務。

  所有內外官軍要出征,就發公函給兵部給予兵器,造冊記錄數目,制定敕令下發各邊鎮徵調。

  及派人出關,必須驗證符契。

  軍隊缺編,下令各省府州縣微調。

  以提調本軍、文書記載、家奴以戰功單獨立戶、免除服役、停止微調的辦法,核實其招募兵、用垛兵法徵兵、罪謫為兵、改變營兵軍籍的數目。

  所有武職年少為官,及子弟沒有繼承官位的,在武學練習學業,以主事一名監督他們。

  考查學官的賢能與否、學習者的勤觸怠惰上報。

  各司官署供應有柴薪,值守衙門有隸僕,根據官階品位有差等。

  起初,洪武元年設定兵部。

  六年增設尚書一人,侍郎一人。

  設定總部、駕部和職方三部,設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,如同吏部的數目。

  十三年,提升兵部的品級,設尚書、侍郎各一人,又增加設定庫部為四個屬部,各部設郎中、員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

  十四年,增設試用侍郎一人。

  二十二年,改總部為司馬部。

  二十九年,定下來改四部為武選、職方、車駕、武庫四個清吏司。

  只有職方因襲舊名。

  景泰年間,增設尚書一人,協助處理部事,天順初年罷除。

  隆慶四年,添設侍郎二人,不久罷除。

  萬曆末年又添置。

  協助管理京營軍政一人,或尚書,或侍郎,或右都御史,掌管京營操練的事務。

  水樂初年,設三大營,總攬於武將。

  景泰元年,開始設提督團營,命兵部尚書于謙兼管,後來罷除。

  成化三年,又設定,大多以本部尚書或都御史兼任。

  嘉靖二十年,才命尚書劉天和停止部務,另外頒發關防,專門管理軍隊政務。

  二十九年以“總督京營戎政”的印信給予仇鸞,而改設本部侍郎協助處理軍政,不給予關防。

  萬曆九年裁除,十一年又設定。

  天啟初年,增設協助處理一人,不久革除。

  崇禎二年又增加一人,以庶吉士劉之綸為兵部侍郎充任。

  刑部,尚書一人,正二品,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正三品。

  其下屬有司務廳,司務二人,從九品。

  浙江、江西、湖廣、陝西、廣東、山東、福建、河南、山西、四川、廣西、貴州、雲南十三清吏司,各有郎中一人,正五品,員外郎一人,從五品,主事二人,正六品。

  巫筮六年,十三司都增設主事一人。

  成化元年,增設旦叢、廑璽二司主事各一人,後來革除。

  萬曆年問,又革除塑廑、墮墮、山東、福建四司主事各一人。

  照磨所,照磨正八品,檢校正九品,各一人。

  司獄司,司獄六人,從丸品。

  尚書掌管天下刑法及服役罪犯、勾決複核、關卡禁止的政令。

  侍郎輔助他。

  十三司各自掌管他們負責的省份及兼管所分京府、直隸的刑法。

  浙塑司帶管祟府、中軍都督府、刑科、內官、御用、司設等監,在京金吾前、騰壤左、瀋陽右、留守中、神策、和陽、武功右、廣洋八衛,番牧千戶所,以及兩浙鹽運司、直隸和州,逐鹿左、涿鹿中二衛。

  江西司帶管淮、益、弋陽、建安、樂安五府,前軍都督府,御馬監,火藥、酒醋、麵筋等局,在京府軍前、燕山左、留守前、龍壤、寬河、忠義前、忠義後、永清右、龍江左、龍江右十衛,以及直隸廬州府,廬州、六安、九江、武清、宣府前、龍門各衛。

  湖廣司帶管楚、岷、吉、榮、遼五府,右軍都督府,司禮、尚寶、尚膳、神官等監,天財庫,在京留守右、虎賁右、忠義右、武功左、茂陵、永陵、江淮、濟川、水軍右九衛,以及興都留守司,直隸寧國、池州二府,宣州、神武中、定州、茂山、保安左、保安右各衛,渤海千戶所。

  福建司帶管戶部、太僕寺、戶科、寶鈔提舉司、印綬、都知等監,甲字第十庫,在京金吾後、應天、會州、武成中、武功中、孝陵、獻陵、景陵、裕陵、泰陵十衛,牧馬千戶所,及福建鹽運司,直隸常州府、廣德州,申都留守左、留守巾、定邊、開平中屯各衛,美峪千盧甄。

  山東司帶管魯、德、衡、涇四府,左軍都督府,宗人府,兵部,尚寶司,兵科,典牧所,會同館,供用庫,戈戟司,司苑局,在京羽林右、瀋陽左、長陵三衛,奠靖千戶所,以及山東鹽運司,中都留守司,遼東都司,遼東行太僕寺,直隸鳳陽府,滁州、鳳陽、皇陵、長淮、泗州、壽州、滁州、沂州、德州、德州左、保定後各衛,安東中護衛,潮河、龍門、寧靖各千戶所。

  山亟司帶管晉、代、瀋、懷仁、慶成五府,翰林院,欽天監,上林苑監,南、北二城兵馬司,混堂司,甜食房,在京旗手、金吾右、驍騎右、龍虎、大寧中、義勇前、義勇後、英武八衛,以及直隸鎮江府、徐州,鎮江、徐州、涪陽中屯各衛,涪陽中護衛,倒馬關、平定各千戶所。

  河南司帶管周、唐、趙、鄞、徽、伊、汝七府,禮部,太常寺,光橡寺,鴻臚寺,詹事府,園子監,禮科,中書舍人,神樂觀,犧牲所,兵仗局,靈臺、鐘鼓等司,束城兵馬司,教坊司,在京羽林左、府軍右、武德、留守後、神武左、彭城六衛,以及兩淮鹽運司,直隸淮安、揚州二府,淮安、大河、邳州、揚州、高郵、儀真、宿州、武平、歸德、寧山、神武右各衛,海州、鹽城、通州、汝寧各幹戶所。

  陝西司帶管秦、韓、度、肅四府,後軍都督府,大理寺,行人司,尚衣監,針工局,西城兵馬司,在京府軍後、騰壤右、豹韜、鷹揚、興武、義勇右、康陵、昭陵、龍虎左、橫海、江陰十一衛,以及河東鹽運司,陝西行太僕寺,甘肅行太僕寺,直隸太平府,建陽、保定左、保室查、堡定中、保定前各衛,平涼空謹堡。

  四川司帶管蜀府,工部,工科,巾帽、織染二局,僧道錄司,在京府軍、金吾左、濟川、武駿右、左空前、蔚州左、永清左、廣武八衛,以及直隸松江、大名二府,金山、懷安、懷來各衛,神木幹戶所。

  廣東司帶管應天府,在京錦衣、府軍左、虎賁左、遮陽、留守左、水軍左、飛熊七衛,以及直隸延產叢,懷來千戶所。

  廣西司帶管靖江府,通政司,五軍斷事司,中城兵馬司,寶鈔、銀作二局,在京羽林前、燕山右、燕山前、大興左、通州、武膿左、鎮南、富峪八衛,以及直隸安慶,徽州二府,安慶、新安、通州左、通州右、延慶、延慶左、延慶右各衛。

  雲南司帶管順天府,太醫院,儀衛、惜薪等司,承逗庫,以及直隸永平、廣平二府,鎮海、真定、永平、山海、盧龍、束勝左、束勝右、撫寧、密雲中、密雲後、大同中屯、潼關、營州五屯、萬全左、萬全右各衛,寬河、武定、蒲州各千盧所。

  貴州司帶管吏部,吏科,司菜局,以及長蘆鹽運司,大窒都司,萬全都司,直隸蘇州、保定、河間、真定、順德五府,蘇州、太倉、薊州、遵化、鎮朔、興州五屯,忠義中、涿鹿、河間、天津、天津左、天津右、德州、宣府左、宣府右、開平、保安、蔚州、永寧各衛,梁城、興和、廣昌各千戶所。

  照磨、檢校,照對印刷文卷,計錄賊髒贖金。

  司獄,大多為獄吏,掌管囚徒。

  所有軍隊平民、官吏及宗室、勳臣外戚觸犯法律的,詰問其言辭,審察其情由真偽,依據法律條文並比照議定他的罪行的輕重請示皇帝。

  欽犯監獄案件必須依據囚犯口供來定罪,不得逢迎皇上的旨意。

  凡是有特殊旨意、專門敕命、詔例、榜例,沒有經奏請朝議寫為法令的,不得援引比照。

  凡是死刑,立即處決以及秋後處決,一併三次覆奏。

  兩京、十三布政司,死罪囚犯每年審察評議。

  每五年奏請欽派官員,審錄甄別冤案積案。

  霜降審察甄別重囚,會同五府、九卿、科道官一起審錄甄別。

  罪犯可憐憫、案情有疑問的發配戍邊,有申訴詞的調所屬部門再審問,適用法律的收監候審。

  夏月按例減等處理,免除笞刑,減輕徒刑、流刑,釋放小罪囚犯。

  遇上年成乾旱,特旨審錄甄別囚犯也如此。

  所有大祭停止行刑。

  凡贖罪,比照罪行輕重,斬、絞、雜犯、徒末減的,聽取收贖。

  訴訟必須自下級而上,有事情重大而急迫的,允許擊打登聞鼓。

  四方有大案,便受命前往審訊。

  四方處決囚犯,派遣司官二人前往親臨監刑。

  所有審訊案例,每年上疏將其名數上報:,稱為歲報;每月上報其拘捕釋放存亡的數目,稱為月報。

  審判完後,移交大理寺覆審,一定要平等公允。

  凡獄官,每月更換提牢主事一人,修葺監獄,加固門鎖,鹼省其酷烈濫施,供給其衣糧。

  囚犯生病,准許家人入監探視,解除枷鎖診斷醫治。

  造冊記錄俘囚,配役官私奴婢,都要登入知遒。

  官吏有遇錯,一併記錄。

  年終請求洗刷汙穢。

  以法律總則中的刑名體例統攝法律條文,以八個字概括言辭議論,以、準、皆、各、其、及、即、若,以五服參考情理的法律,以刺墨標識盜賊。

  籍役產業不包括墓地,籍役財物不包括生活日用,宗室不到市場處死,官人不下獄,憐憫老年殘疾不傳訊。

  詳見《刑法志》。

  洪武元年,設定刑部。

  六年,增設尚書、侍郎各一人。

  設總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門部,各部設郎中、員外郎各二人,只有都官部各一人。

  總部、比部主事各六人,都官、司門主事各四人。

  八年,因為部事繁多,增設四科,各科設尚書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員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。

  十三年提升各部品級,設尚書一人,侍郎一人,仍分四屬部,各部設郎中、員外郎各一人,總部、比部主事各四人,都官、司門主事各二人,不久增設侍郎一人。

  開始分設左、右侍瘦Bo二十二年,改總部為憲部。

  二十三年,分四部為河南、北平、山東、山西、陝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廣、廣東、廣西、四川、福建十二部,逝些部兼管雲南,每部各設官,全如戶部的制度。

  二十九年,改為十二清吏司。

  永樂元年,以北平為北京。

  十八年,革除北京司,增置雲南、貴州、交趾三司。

  宣德十年,革除交趾司,然後定為十三清吏司。

  工部,尚書一人,正二品,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正三品。

  它的下屬,司務廳,司務二人,從九品。

  營繕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,各有郎中一人,正五品,後增設都水司郎中四人。

  員外郎一人,從五品,後增設營膳司員外郎二人,虞衡司員外郎一人。

  主事二人,正六品,後增設都水司主事五人,營膳司主事三人,虞衡司主事二人,屯田司主事一人。

  所轄,營繕所,所正一人,正七品,所副二人,正八品,所丞二人,正九品。

  文思院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從九品。

  皮作局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從九品,後來革除。

  鞍轡局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從九品。

  墜鏖元年,大陡、副使都革除。

  寶源局,大使一人,正九晶,副使一人,從九品,嘉靖年問革除。

  顏料局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後來革除。

  軍器局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二人,後來革除一人。

  節慎庫,大使一人,從九品。

  壺墮八年設。

  織染所、雜造局,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從九品。

  廣積、通積、盧溝橋、通州、白河各抽分竹木局,大使各一人,副使各一人。

  大通關提舉司,提舉一人,正八品,萬曆二年革除。

  副提舉二人,正九品,典史一人。

  後來副提舉、典史都革除。

  柴炭司,大使一人,從九品。

  副使一人。

  尚書掌管天下百官、山澤的政令。

  侍郎輔助它。

  營繕司掌管建築興建的事務。

  所有宮殿、陵寢、城郭、壇場、祠廟、倉庫、官舍、營房、王府邸第的工程,聚集工匠會聚材料,按時監督工程。

  所有鹵簿、儀仗、樂器,移交內府及有關部門,各依自己的職責管理它們,而按時檢查其牢固潔淨,並督察其粗製濫造的情況。

  凡是置辦獄具,必須按照律令辦。

  所有工匠分二等:一是輪班,每三年服役一次,每次不超過三個月,都免除他家的賦稅;一是住坐,每月服役十天,按月發給祿銀。

  工役分二等,用處罪之人充當的,一稱為正工,一稱為雜工。

  雜工三天當正工一天,都根據勞役大小而分配。

  所有材料儲備,稱為神木廠、大木廠,以蓄積木材;稱為黑窖廠、琉璃廠,以儲存燒製瓦器;稱為臺基廠,以存貯柴薪,都登記其數目以供修建時使用。

  虞衡司掌管山澤採集捕獵、製陶冶煉的事務。

  所有烏獸的肉、皮革、骨角、羽毛,可以供祭祀、宴客、膳食的需要,禮器、軍事物資的使用,每年下令各司採集捕獵0水生禽類徵收十八種,獸類徵收十二種,陸生獸類徵收十八種,禽類徵收十二種,都遵照時令辦治。

  冬春之交,羅網不設於川澤;春夏之交,毒藥不投放於原野。

  禾苗生長茂盛時禁止踐踏,穀物結實時禁止焚燎。

  如果是有害的野獸,聽憑設陷阱捕獲,賞賜有差等。

  所有各皇家陵寢所在山麓,不準進山砍伐、開設窖廠冶礦、安置墳墓。

  凡是帝王、聖賢、忠義、名山、嶽鎮、陵墓、祠廟有功德於人民的,禁止砍伐放牧。

  所有山場、園林的利益,聽憑百姓獲取而稍許徵收稅利。

  所有軍隊服裝、兵器,下令所屬部門製造,會同兵部檢查,必須監督其牢固細密。

  所有陶器製作的事,有歲供,有暫供,有停減,登記其數目,總計獻入,不得隨意毀壞而浪費民力。

  所有各冶礦,整飭其材料,審查其模型鑄範,交付有關部門。

  錢幣重量必須有標準,進奉內府然後頒行。

  牌符、火器,在內府鑄造,禁止把方法洩露於外。

  所有顏料,非其當地盛產不予徵收。

  都水司掌管川澤、陂池、橋樑道路、車船、織造、券契、量器衡器的事務。

  水利一是轉漕,一是灌田。

  每年儲備銅鐵石料、竹木、埽料,按時維修閘壩、洪流淺灘、堰圩、堤防,謹慎蓄水排水以防備水旱災害,不使毀壞田園房舍,墳墓隧道、禾苗莊稼。

  航運、碾房不得與灌田的爭搶水源,灌田的不得與轉漕爭搶水源。

  所有各河流匯合要津,派京朝官專門管理,以督察有關部門。

  役使百姓必須是農閒,不能等到農閒,便籌集工料逐步建成工程。

  所有道路、渡口橋樑,隨時修整。

  有巡幸以及大喪、大禮,便比照規定修治。

  所有車船的形制,有黃船,以供皇帝使用,有遮洋船,以轉漕運到海運,有淺船,以轉漕運到河運,有馬船、有風快船,以供運送官物,有備倭船、戰船,以防禦敵寇,有大車、獨轅車、戰車,都計算其費用,斟酌其多少、遠近、勞逸而均勻調劑。

  凡是織造冕服、誥敕、制帛、祭服、淨衣等各種布匹,移交內府、南京、浙江各處,詳細瞭解其數目而謹慎節用。

  所有公、侯、伯鐵券.區別其大小。

  制式詳見《禮志》。

  所有祭器、冊寶、乘輿、符牌、雜器都統一規定於內府。

  所有度量、度量器具,謹慎審訂然後頒佈,在市場上懸掛樣式,並且懲處不符合法度的人。

  屯田司掌管屯墾、抽取賦稅、薪炭、伕役、墳塋的事務。

  所有軍隊戍守之處,如有轉運供應不上,便設屯以充實軍隊儲備。

  規劃辦治建造、木材、城磚、軍營、官家房屋以及軍衣、器械、耕牛、農具之類事務。

  所有稅收向商人徵收,根據財物各有差等。

  所有薪炭,南方取於沙洲水汀,北方取于山林,或向百姓徵收,有收實物、有收摺合成錢鈔,酌情多少而控制施行。

  民工砍柴、運柴,都是僱傭。

  所有墳墓及堂碑、碣獸的制度,按照宗室、功勳外戚、文武官員的等級來決定其區別。

  墳墓制度,詳見《禮志》。

  洪武初年,設定工部及其官屬,以將作司隸屬於它。

  昱元年,設定將作司,卿,正三品,少卿,正四品,丞,正五品。

  左、右提舉司提舉,正六品,同提舉,從六品,司程、典簿、副提舉,正七品。

  軍需庫大使,從八品,副使,正九品。

  迭武元年,以將作司隸屬於工部。

  六年增設尚書、侍郎各一人,設總部、虞部、水部及屯田為四個屬部。

  總部設郎中、員外郎各二人,餘部各一人。

  總部主事八人,餘部各四人。

  又設定營造提舉司。

  送亟六年,改將作司為正六品,所屬提舉司,改為正七品。

  不久又設定營造提舉司及營造提舉分司,每司設正提舉一人,副提舉二人,隸屬將作司。

  八年,增立四科,各科設尚書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員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,照磨二人。

  十年,罷除將作司。

  十三年,制定官制,設尚書一人,侍郎一人,四個屬部以屯田部為屯部,各有郎中、員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

  十五年,增設侍郎一人。

  二十二年,改總部為營部。

  二十五年,設定營繕所。

  改將作司為營繕所,官秩正七品,設所正、所副、所丞各二人,以各工匠中技藝精湛者擔任。

  =十九年,又改四屬部為營繕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個清吏司。

  嘉靖後,添設尚書一人,專門督管大工程。

  提督易州山廠一人,掌管督察御用柴炭的事務。

  明代初年,於沿長江蘆洲及龍江、瓦屑二場,取用柴炭。

  永樂年間,遷都到北方,便從白羊口、黃花鎮、紅螺山等處採辦。

  宣德四年,開始設立易州山廠,專門設官總管。

  景泰年問,移到平山,又移到滿城,相繼以本部尚書或侍郎督辦山廠事務。

  天順元年,仍舊移到易州。

  嘉靖八年革除,改設主事管理。

補充糾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