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史》列傳·卷二十四

卷二十四原文

  陶安(钱用壬 詹同 朱升 崔亮)牛谅 答禄与权 张筹 朱梦炎 刘仲质 陶凯 曾鲁 任昂 李原名 乐韶凤

  陶安,字主敬,当涂人。少敏悟,博涉经史,尤长于《易》。元至正初,举江浙乡试,授明道书院山长,避乱家居。太祖取太平,安与耆儒李习率父老出迎。太祖召与语。安进曰:“海内鼎沸,豪杰并争,然其意在子女玉帛,非有拨乱、救民、安天下心。明公渡江,神武不杀,人心悦服,应天顺人。以行吊伐,天下不足平也。”太祖问曰:“吾欲取金陵,何如?”安曰:“金陵,古帝王都。取而有之,抚形胜以临四方,何向不克?”太祖曰:“善。”留参幕府,授左司员外郎,以习为太平知府。习字伯羽,年八十余矣,卒于官。

  安从克集庆,进郎中。及聘刘基、宋濂、章溢、叶琛至,太祖问安:“四人者何如?”对曰:“臣谋略不如基,学问不如濂,治民之才不如溢、琛。”太祖多其能让。黄州初下,思得重臣镇之,无逾安者,遂命知黄州。宽租省徭,民以乐业。坐事谪知桐城,移知饶州。陈友定兵攻城,安召吏民谕以顺逆,婴城固守。援兵至,败去。诸将欲尽戮民之从寇者,安不可。太祖赐诗褒美,州民建生祠事之。

  吴元年,初置翰林院,首召安为学士。时征诸儒议礼,命安为总裁官。寻与李善长、刘基、周祯、滕毅、钱用壬等删定律令。

  洪武元年,命知制诰兼修国史。帝尝御东阁,与安及章溢等论前代兴亡本末。安言丧乱之源,由于骄侈。帝曰:“居高位者易骄,处佚乐者易侈。骄则善言不入,而过不闻;侈则善道不立,而行不顾。如此者,未有不亡。卿言甚当。”又论学术。安曰:“道不明,邪说害之也。”帝曰:“邪说害道,犹美味之悦口,美色之眩目。邪说不去,则正道不兴,天下何从治?”安顿首曰:“陛下所言,可谓深探其本矣。”安事帝十余岁,视诸儒最旧。及官侍从,宠愈渥。御制门帖子赐之曰:“国朝谋略无双士,翰苑文章第一家。”时人荣之。御史或言安隐过。帝诘曰:“安宁有此,且若何从知?”曰:“闻之道路。”帝大怒,立黜之。

  洪武元年四月,江西行省参政阙,帝以命安,谕之曰:“朕渡江,卿首谒军门,敷陈王道。及参幕府,裨益良多。继入翰林,益闻谠论。江西上游地,抚绥莫如卿。”安辞。帝不许。至任,政绩益著。其年九月卒于官。疾剧,草上时务十二事。帝亲为文以祭,追封姑孰郡公。

  子晟,洪武中为浙江按察使,以贪贿诛。其兄昱亦坐死。发家属四十余人为军,后死亡且尽。所司复至晟家勾补,安继妻陈诣阙诉,帝念安功,除其籍。

  初,安之裁定诸礼也,广德钱用壬亦多所论建。

  用壬,字成夫。元南榜进士第一,授翰林编修。出使张士诚,留之,授以官。大军下淮、扬,来归。累官御史台经历,预定律令。寻与陶安等博议郊庙、社稷诸仪。其议释奠、耤田,皆援据经文及汉、魏以来故事以定其制。诏报可,语详《礼志》。洪武元年分建六部官,拜用壬礼部尚书。凡礼仪、祭祀、宴享、贡举诸政,皆专属礼官。又诏与儒臣议定乘舆以下冠服诸式。时儒生多习古义,而用壬考证尤详确,然其后诸典礼亦多有更定云。其年十二月,请告归。

  詹同,字同文,初名书,婺源人。幼颖异,学士虞集见之曰:“才子也。”以其弟槃女妻之。至正中,举茂才异等,除郴州学正。遇乱,家黄州,仕陈友谅为翰林学士承旨。太祖下武昌,召为国子博士,赐名同。时功臣子弟教习内府,诸博士治一经,不尽通贯。同学识淹博,讲《易》、《春秋》最善。应教为文,才思泉涌,一时莫与并。迁考功郎中,直起居注。会议袷禘礼,同议当,遂用之。

  洪武元年,与侍御史文原吉、起居注魏观等循行天下,访求贤才。还,进翰林直学士,迁侍读学士。帝御下峻,御史中丞刘基曰:“古者公卿有罪,盘水加剑,诣请室自裁,所以励廉耻,存国体也。”同时侍侧,遂取《戴记》及贾谊疏以进,复剀切言之。帝尝与侍臣言:声色之害甚于鸩毒,创业之君,为子孙所承式,尤不可不谨。同因举成汤不迩声色,垂裕后昆以对。其因事纳忠如此。

  四年进吏部尚书。六年兼学士承旨,与学士乐韶凤定释奠先师乐章。又以渡江以来,征讨平定之迹,礼乐治道之详,虽有纪载,尚未成书,请编《日历》。帝从之,命同与宋濂为总裁官,吴伯宗等为纂修官。七年五月书成,自起兵临濠至洪武六年,共一百卷。同等又言:《日历》秘天府,人不得见。请仿唐《贞观政要》,分辑圣政,宣示天下。帝从之。乃分四十类,凡五卷,名曰《皇明宝训》。嗣后凡有政迹,史官日记录之,随类增入焉。是年赐敕致仕,语极褒美。未行,帝复命与濂议大祀分献礼。久之,起承旨,卒。

  同以文章结主知,应制占对,靡勿敏赡。帝尝言文章宜明白显易,通道术,达时务,无取浮薄。同所为多称旨,而操行尤耿介,故至老眷注不衰。

  子徽,字资善,洪武十五年举秀才。官至太子少保兼吏部尚书。有才智,刚决不可犯。勤于治事,为帝所奖任。然性险刻。李善长之死,徽有力焉。蓝玉下狱,语连徽及子尚宝丞绂,并坐诛。

  同从孙希原,为中书舍人,善大书。宫殿城门题额,往往皆希原笔也。

  朱升,字允升,休宁人。元末举乡荐,为池州学正,讲授有法。蕲、黄盗起,弃官隐石门。数避兵逋窜,卒未尝一日废学。太祖下徽州,以邓愈荐,召问时务。对曰:“高筑墙,广积粮,缓称王。”太祖善之。吴元年,授侍讲学士,知制诰,同修国史。以年老,特免朝谒。洪武元年进翰林学士,定宗庙时享斋戒之礼。寻命与诸儒修《女诫》,采古贤后妃事可法者编上之。大封功臣,制词多升撰,时称典核。逾年,请老归,卒年七十二。

  升自幼力学,至老不倦。尤邃经学。所作诸经旁注,辞约义精。学者称枫林先生。子同官礼部侍郎,坐事死。

  崔亮,字宗明,藁城人。元浙江行省掾。明师至旧馆,亮降,授中书省礼曹主事。迁济南知府。以母忧归。洪武元年冬,礼部尚书钱用壬请告去,起亮代之。初,亮居礼曹时,即位、大祀诸礼皆其所条画,丞相善长上之朝,由是知名。及为尚书,一切礼制用壬先所议行者,亮皆援引故实,以定其议。考证详确,逾于用壬。

  二年,议上仁祖陵曰“英陵”,复请行祭告礼。太常博士孙吾与以汉、唐未有行者,驳之。亮曰:“汉光武加先陵曰‘昌’,宋太祖亦加高祖陵曰‘钦’,曾祖陵曰‘康’,祖陵曰‘定’,考陵曰‘安’,盖创业之君尊其祖考,则亦尊崇其陵。既尊其陵,自应祭告,礼固缘人情而起者也。”廷议是亮。顷之,亮言:“《礼运》曰‘礼行于郊,则百神受职。’今宜增天下神祗坛于圜丘之东,方泽之西。”又言:“《郊特牲》‘器用陶匏’,《周礼疏》‘外祀用瓦’。今祭祀用瓷,与古意合。而槃盂之属,与古尚异,宜皆易以瓷,惟笾用竹。”又请大祀前七日,陪祀官诣中书受誓戒,戒辞如唐礼。又依《周礼》定五祀及四时荐新、稞礼、圭瓒、郁鬯之制。并言旗纛月朔望致祭,烦而渎,宜止,行于当祭之月。皆允行。帝尝谓亮:“先贤有言:‘见其生不忍见其死,闻其声不忍食其肉。’今祭祀省牲于神坛甚迩,心殊未安。”亮乃奏考古省牲之仪,远神坛二百步。帝大喜。

  帝虑郊社诸祭,坛而不屋,或骤雨沾服。亮引宋祥符九年南郊遇雨,于太尉厅望祭,及元《经世大典》坛垣内外建屋避风雨故事,奏之。遂诏:建殿于坛南,遇雨则望祭。而灵星诸祠亦皆因亮言建坛屋焉。时仁祖已配南北郊,而郊祀礼成后,复诣太庙恭谢。亮言宜罢,惟先祭三日,诣太庙以配享告。诏可。帝以日中有黑子,疑祭天不顺所致,欲增郊坛从祀之神。亮执奏:汉、唐烦渎,不宜取法。乃止。帝一日问亮曰:“朕郊祀天地,拜位正中,而百官朝参则班列东西,何也?”亮对曰:“天子祭天,升自午陛,北向,答阳之义也;祭社,升自子陛,南向,答阴之义也。若群臣朝参,当避君上之尊,故升降皆由卯陛,朝班分列东西,以避驰道,其义不同。”亮仓卒占对,必傅经义,多此类。

  自郊庙祭祀外,朝贺山呼、百司笺奏、上下冠服、殿上坐墩诸仪及大射军礼,皆亮所酌定。惟言“大祀帝亲省牲,中祀、小祀之牲当遣官代”,帝命:“亲祭者皆亲省”。又请依唐制,令郡国奏祥瑞。帝以灾异所系尤重,命有司驿闻,与亮议异焉。三年九月,卒于官。其后牛谅、答禄与权、张筹、牛梦炎、刘仲质之属,亦各有所论建。

  牛谅,字士良,东平人。洪武元年,举秀才,为典簿。与张以宁使安南还,称旨,三迁至礼部尚书。更定释奠及大祀分献礼,与詹同等议省牲、冠服。御史答禄与权请祀三皇。太祖下其议礼官,并命考历代帝王有功德者庙祀之。七年正月,谅奏:三皇立庙京师,春秋致祭。汉、唐以下,就陵立庙。帝为更定行之,亦详《礼志》。是年怠职,降主事。未几,复官。后仍以不任职罢。谅著述甚多,为世传诵。

  答禄与权,字道夫,蒙古人。仕元为河南北道廉访司佥事。入明,寓河南永宁。洪武六年,用荐授秦府纪善,改御史。请重刊律令。盱眙民进瑞麦,与权请荐宗庙。帝曰:“以瑞麦为朕德所致,朕不敢当。其必归之祖宗。御史言是也。”明年出为广西按察佥事。未行,复为御史。上书请祀三皇。下礼官议,遂并建帝王庙。且遣使者巡视历代诸陵寝。设守陵户二人,三年一祭,其制皆由此始。又请行禘礼,议格不行。改翰林修撰,坐事降典籍,寻进应奉。十一年以年老致仕。禘礼至嘉靖中始定。

  张筹,字惟中,无锡人。父翼,尝劝张士诚将莫天佑降,复请于平章胡美勿僇降人,城中人得完。以詹同荐,授翰林应奉,改礼部主事。奉诏与尚书陶凯编集汉、唐以来藩王事迹,为《归鉴录》。洪武九年,由员外郎进尚书,与学士宋濂定诸王妃丧服之制。筹记诵淹博,在礼曹久,谙于历代礼文沿革。然颇善附会。初,陶安等定圜丘、方泽、宗庙、社稷诸仪,行数年矣。洪武九年,筹为尚书,乃更议合社稷为一坛,罢勾龙、弃配位,奉仁祖配飨,以明祖社尊而亲之之道,遂以社稷与郊庙祀并列上祀。识者窃非之。已,出为湖广参政。十年坐事罚输作。十二年仍起礼部员外郎。后复官,以事免。

  朱梦炎,字仲雅,进贤人。元进士,为金谿丞。太祖召居宾馆,命与熊鼎集古事,为质直语,教公卿子弟,名曰《公子书》。洪武十一年,自礼部侍郎进尚书。帝方稽古右文,梦炎援古证今,剖析源流,如指诸掌,文章详雅有根据。帝甚重之。卒于官。

  刘仲质,字文质,分宜人。洪武初,以宜春训导荐入京,擢翰林典籍,奉命校正《春秋本末》。十五年拜礼部尚书,命与儒臣定释奠礼,颁行天下学校。每岁春秋仲月,通礼孔子如仪。时国子学新成,帝将行释菜。侍臣有言:孔子虽圣,人臣也,礼宜一奠再拜。帝曰:“昔周太祖如孔子庙,左右谓不宜拜。周太祖曰:‘孔子,百世帝王师,何敢不拜!’今朕有天下,敬礼百神,于先师礼宜加崇。”乃命仲质详议。仲质请帝服皮弁执圭,诣先师位前,再拜,献爵,又再拜,退易服。乃诣彝伦堂命讲,庶典礼隆重。诏曰“可”。又立学规十二条,合钦定九条,颁赐师生。已,复奉命颁刘向《说苑》、《新序》于学校,令生员讲读。是年冬改华盖殿大学士,帝为亲制诰文。坐事贬御史。后以老致仕。仲质为人厚重笃实,博通经史,文体典确,常当帝意焉。

  陶凯,字中立,临海人。领至正乡荐,除永丰教谕,不就。洪武初,以荐征入,同修《元史》。书成,授翰林应奉,教习大本堂,授楚王经。三年七月与崔亮并为礼部尚书,各有敷奏。军礼及品官坟茔之制,凯议也。其年,亮卒。凯独任,定科举式。明年会试,以凯充主考官,取吴伯宗等百二十人程文进御,凯序其首简,遂为定例。帝尝谕凯曰:“事死如事生,朕养已不逮,宜尽追远之道。”凯以太庙已有常祀,乃请于乾清宫左别建奉先殿,以奉神御。明奉先殿之制自此始。五年,凯言:“汉、唐、宋时皆有会要,纪载时政。今起居注虽设,其诸司所领谕旨及奏事簿籍,宜依会要,编类为书,庶可以垂法后世。下台省府者,宜各置铜柜藏之,以备稽考,俾无遗阙。”从之。明年二月,出为湖广参政。致仕。八年起为国子祭酒。明年改晋王府左相。

  凯博学,工诗文。帝尝厌前代乐章多谀辞,或未雅驯,命凯与詹同更撰,甚称旨。长至侍斋宫,言:宜有篇什以纪庆成。遂命凯首唱,诸臣俱和,而宋濂为之序。其后扈行陪祀,有所献,帝辄称善。一时诏令、封册、歌颂、碑志多出其手云。凯尝自号“耐久道人”。帝闻而恶之。坐在礼部时朝使往高丽主客曹误用符验,论死。

  曾鲁,字得之,新淦人。年七岁,能暗诵《五经》,一字不遗。稍长,博通古今。凡数千年国体、人才,制度沿革,无不能言者。以文学闻于时。元至正中,鲁帅里中豪,集少壮保乡曲。数具牛酒,为开陈顺逆。众皆遵约束,无敢为非义者。人号其里曰“君子乡”。

  洪武初,修《元史》,召鲁为总裁官。史成,赐金帛,以鲁居首。乞还山,会编类礼书,复留之。时议礼者蜂起。鲁众中扬言曰:“某礼宜据某说则是,从某说则非。”有辨诘者,必历举传记以告。寻授礼部主事。开平王常遇春薨,高丽遣使来祭。鲁索其文视之,外袭金龙黄帕,文不署洪武年号。鲁让曰:“龙帕误耳,纳贡称藩而不奉正朔,于义何居?”使者谢过,即令易去。安南陈叔明篡立,惧讨,遣使入贡以觇朝廷意。主客曹已受其表,鲁取副封视之,白尚书诘使者曰:“前王日熞,今何骤更名?”使者不敢讳,具言其实。帝曰:“岛夷乃狡犭会如此耶!”却其贡。由是器重鲁。

  五年二月,帝问丞相:“鲁何官?对曰:“主事耳。”即日超六阶,拜中顺大夫、礼部侍郎。鲁以“顺”字犯其父讳,辞,就朝请下阶。吏部持典制,不之许。戍将捕获倭人,帝命归之。儒臣草诏,上阅鲁稿大悦,曰:“顷陶凯文已起人意,鲁复如此,文运其昌乎!”未几,命主京畿乡试。甘露降钟山,群臣以诗赋献,帝独褒鲁。是年十二月引疾归,道卒。淳安徐尊生尝曰:“南京有博学士二人,以笔为舌者宋景濂,以舌为笔者曾得之也。”鲁属文不留藁,其徒间有所辑录,亦未成书云。

  洪武中,礼部侍郎二十余人,其知名者,自曾鲁外,有刘崧、秦约、陈思道、张衡数人。崧自有传。

  约,崇明人,字文仲。博学,工辞章。洪武初,以文学举。召试《慎独箴》,约文第一,立擢礼部侍郎。母老乞归。已,复召入陈三事,皆切直。仍乞归,卒。

  思道,山阴人,字执中。以进士授刑部主事。帝赏其执法,超拜兵部侍郎,益励风节,人莫敢干以私。改礼部,乞归。居家,不殖生产。守令造门不得见。久之,卒。

  衡事别载。

  任昂,字伯颙,河阴人。元末举进士,除知宁晋县,不赴。洪武初,荐起为襄垣训导,擢御史。十五年拜礼部尚书。帝加意太学,罢祭酒李敬、吴颙,命昂增定监规八条。遂以曹国公李文忠、大学士宋讷兼领国子监事。会司谏关贤上言:“迩来郡邑所司非人,师道不立,岁选士多缺;甚至俊秀生员,点充承差,乖朝廷育贤意。”昂乃奏定天下:岁贡士从翰林院考试,以为殿最。明年,命科举与荐举并行。昂条上科场成式,视前加详,取士制始定。广东都指挥狄崇、王臻以妾为继室,乞封。下廷议,昂持不可,从之。遂命昂及翰林院定嫡妾封赠例,因诏偕吏部定文官封赠例十一,荫叙例五,颁示中外。

  寻请更定冕服之制。及朝参坐次。又奏毁天下淫祠,正祀典称号:“蜀祀秦守李冰,附以汉守文翁、宋守张咏;密县祀太傅卓茂;钧州祀丞相黄霸;彭泽祀丞相狄仁杰,皆遗爱在民。李龙迁祀于隆州,谢夷甫祀于福州,皆为民捍患。吴丞相陆逊以劳定国,宜祀于吴,以子抗、从子凯配。元总管李黼立祀江州,元帅余阙立庙安庆,皆以死勤事。从阙守皖,全家殉义者,有万户李宗可,宜配享阙庙。”皆报可。明年命以乡饮酒礼颁天下,复令制大成乐器,分颁学宫。是时,以八事考课外吏,及次第云南功赏,事不隶礼部,帝皆令昂主其议。寻予告归。

  李原名,字资善,安州人。洪武十五年,以通经儒士举为御史。二十年使平缅归,言:“思伦发怀诈窥伺,宜严边备。靖江王以大理印行令旨,非法,为远人所轻。”称旨,擢礼部尚书。自是远方之事多咨之。高丽奏辽东文、高、和、定州皆其国旧壤,乞就铁岭屯戍。原名言:“数州皆入元版图,属于辽,高丽地以鸭绿江为界。今铁岭已置卫,不宜。”复有陈请,帝命谕其国守分土,无生衅。安南岁贡方物,帝念其劳民,原名以帝意谕之,令三年一贡,自是为定制。又以帝命行养老之政,申明府州县岁贡多寡之数,定官民巾服之式,皆著为令。

  初,以答禄与权言,建历代帝王庙。至是原名请以风后、力牧等三十六人侑享。帝去赵普、安章、阿术而增陈平、冯异、潘美、木华黎,余悉如原名奏。鲁王薨,定丧服之制。进士王希曾请丧出母,原名谓非礼,宜禁。凡郊祀、宗庙、社稷、岳渎诸制,先后儒臣论定,时有详略,帝悉令原名更正之。诸礼臣惟原名在任久。二十三年以老致仕。

  乐韶凤,字舜仪,全椒人。博学能文章。谒太祖于和阳,从渡江,参军事。洪武三年,授起居注,数迁。六年拜兵部尚书,与中书省、御史台、都督府定教练军士法。改侍讲学士,与承旨詹同正释奠先师乐章,编集《大明日历》。七年,帝以祭礼驾还,应用乐舞前导,命韶凤等撰词。因撰《神降祥》、《神贶惠》、《酣酒》、《色荒》、《禽荒》诸曲以进,凡三十九章,曰《回銮乐歌》,皆寓规谏。礼部具《乐舞图》以上,命太常肄习之。

  明年,帝以旧韵出江左,多失正,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。书成,名《洪武正韵》。又命孝陵寝朔望祭祀及登坛脱舄诸礼议,皆详稽故实。俱从之。寻病免。未几,复起为祭酒。奉诏定皇太子与诸王往复书劄礼,考据精详,屡被褒答。十三年致仕归,以寿终。弟晖、礼、毅,皆知名。

  赞曰:明初之议礼也,宋濂方家居,诸仪率多陶安裁定。大祀礼专用安议,其余参汇诸说,从其所长:祫禘用詹同,时享用朱升,释奠、耕耤用钱用壬,五祀用崔亮,朝会用刘基,祝祭用魏观,军礼用陶凯。皆能援据经义,酌古准今,郁然成一代休明之治。虽折中断制,裁自上心,诸臣之功亦曷可少哉。

卷二十四譯文

  陶安,字主敬,當塗人。少年時就敏悟,廣泛涉獵經史,尤其見長於《易經》。元至正初年,江浙鄉試中舉,授予明道書院山長,躲避戰亂於家鄉。太祖佔領太平,陶安和耆儒李習率父老出城迎接。太祖召他問話。陶安進言說:“海內鼎沸,豪傑並爭,然而他們的用意在於子女玉帛,沒有撥亂反正、救民於水火、安定天下的心意。明公渡江,神武而不妄殺人,人心悅服,應天順人,以行吊伐,天下何愁不平定。”太祖問道:“我將攻取金陵,怎麼樣?”陶安說:“金陵是古帝王之都,攻而取之,撫形勝以臨四方,為何不攻打呢?”太祖說:“好。”把他留在幕府,授予左司員外郎,任命李習為太平知府。李習,字伯羽,年已八十有餘,死在官位上。

  陶安從太祖攻克集慶,晉升為郎中。太祖聘任了劉基、宋濂、章溢、葉琛以後,太祖問陶安:“他們四人怎麼樣?”回答說“:我的謀略不如劉基,學問不如宋濂,治民之才不如章溢、葉琛。”太祖對他的謙讓十分讚賞。黃州剛剛平定,考慮任用重臣鎮守,沒有比陶安更合適的,於是任命他為黃州知州。他放寬租子,節省徭役,百姓安居樂業。後因犯罪被貶至桐城,又移至饒州。陳友定的部隊攻城,陶安召集官民以順逆曉諭,因而城得以固守。援兵到來,敵人敗去。諸將準備殺盡從寇之民,陶安認為不妥,太祖賜褒獎贊揚他。饒州的百姓建生祠侍奉他。

  吳元年(1367),開始設定翰林院,首先就召陶安為學士。當時徵召諸儒商議禮儀,任命陶安為總裁官。不久,和李善長、劉基、周禎、滕毅、錢用壬等人刪定律令。洪武元年(1368),任命為知制誥兼修國史。太祖曾親臨東閣,與陶安、章溢等人討論前代興亡始末。陶安說喪亂的根源是由於驕侈。太祖說“:居高位者容易驕,處佚樂者容易侈。驕則對善言聽不進,對過錯不聞不問。侈則善道不立,而行為毫不顧忌。如此這般,哪有不滅亡的。你說得十分恰當。”又討論學術。陶安說:“道不明,是由於邪說干擾。”太祖說“:邪說干擾正道,就如美味悅口,美色眩目。邪說不排除,則正道就難以興起,天下怎麼能大治?”陶安點頭說:“陛下所說的,可以說是探討了事物的根本了。”陶安侍候太祖十多年,在諸儒中和太祖的感情最深。到了擔任官吏侍從,越發受到恩寵。賜給御製門帖子,說:“國朝謀略無雙士,翰苑文章第一家。”當時人們認為十分榮耀。御史中有人說陶安隱瞞了過錯。太祖反問道“:陶安難道有此事,你從哪裡得知的?”回答說:“外面都這樣說。”太祖大怒,立即罷黜了他。

  洪武元年(1368)四月,江西行省參政空缺,太祖任命了陶安,諭之曰“:我渡江,你首先謁見於軍門,陳述王道。到幕府參議,使我受益頗多。繼而入翰林院,越發多地聽到你正直的議論。江西上游地,沒有比你去鎮撫更合適的。”陶安推辭,太祖不許。到任後,政績卓著。當年九月死於官位上。病情加重時,還草擬了時務十二事上奏。太祖親自寫文祭奠,追封為姑孰郡公。

  兒子陶晟,洪武中為浙江按察使,因貪汙賄賂而被殺。他的哥哥陶昱也受牽連而死,發配家屬四十餘人為軍。後差不多都死亡了,有關部門又到陶晟家勾補。陶安的繼妻陳氏上宮廷上訴,太祖念及陶安的功績,只免除了他的官籍。

  最初,陶安裁定的諸禮儀中,廣德錢用壬也多有建議。

  錢用壬,字成夫,元南榜進士第一,授予翰林編修。出使張士誠,被留下,授予官職。大軍攻下淮、揚,前來歸附。累官御史臺經歷,預定律令。不久與陶安等人博議郊廟、社稷諸儀。他們議釋奠、謖田,都援引經文及漢、魏以來的典故,以制定其制,詔令報可,詳見《禮志》。洪武元年(1368)分建六部官,任命用壬為禮部尚書。凡社儀、祭祀、宴享、貢舉諸政,都專門歸屬禮官。又詔令與儒臣議定乘輿以下冠服諸式。當時儒生多使用古時的禮儀,而用壬考證尤為詳細準確,然後諸典禮多有更定。當年十二月,請求辭官歸鄉。

  詹同,字同文,初名叫書,婺源人。幼年聰穎,學士虞集見到他說:“是個才子。”把他弟弟虞..的女兒嫁給了他。至正年間,舉薦茂才,任命為郴州學正。正遇戰亂,家居黃州,侍奉陳友諒擔任翰林學士。太祖攻下武昌,召他為國子博士,賜名叫同。當時功臣子弟在內府教習,諸博士講授一經,不能完全貫通。詹同學識淵博,《易》、《春秋》講得最好。應教為文,才思泉湧,一時無人可與他比。晉升為考功郎中,負責起居注。舉行舉..禮,詹同建議恰當,於是被採納。洪武元年(1368),與侍御史文原吉、起居注魏觀等人巡行天下,訪求賢才。回來後晉升為翰林直學士,升為侍讀學士。

  太祖親臨下峻,御史中丞劉基說:“古時公卿犯罪,盤水加劍,送往住處讓他們自殺,以此來激勵廉恥,這叫存國體。”詹同當時侍奉在太祖身旁,於是拿《戴記》和賈誼疏進獻皇上,再次切中要害。太祖曾對侍臣說“:聲色之害比鴆毒還厲害,創業之君要為子孫做出榜樣,所以尤其不能不謹慎。”詹同列舉了成湯不近聲色,所以垂留風範於後世。詹同就是如此納忠言的。

  四年(1371),晉升為吏部尚書。六年,兼任學士承旨,與學士樂韶鳳制定解釋祭奠先師的樂章。又因為渡江以來,征討平定之跡,禮樂治道之詳,雖有記載,但尚未成書,請求編寫《日曆》。太祖同意了,任命詹同和宋濂為總裁官,吳伯宗等人為纂修官。七年五月書寫成了,從起兵臨濠始,至洪武六年止,共計一百卷。詹同等人又說,《日曆》秘藏於天府,不能給人看,請求仿照唐朝《貞觀政要》,分輯聖政,宣示天下。太祖同意了。於是把書分成四十類,五卷,名為《皇明寶訓》。以後凡有政績,史官記錄,按類別增補進此書。當年賜敕退休,語言極為褒美。沒有多久,太祖又命他與宋濂議論大祀分獻禮。過了一段時間,他起任承旨。去世。

  詹同因文章得到太祖賞識,他應制佔對,靡勿敏贍。太祖曾說文章要明白易懂,要精通要領,表達時務,不要浮躁淺薄。詹同的所作所為多按照旨意而為,而操行尤為耿介,所以到老還眷注不衰。

  朱升,字允升,休寧人。元末舉鄉薦,擔任池州學正,講授有法。蘄、黃盜起,棄官隱居石門。多次逃避兵亂,四處流竄,但沒有一天荒廢學業。太祖攻下徽州,因鄧愈推薦,召他詢問時務。他回答說“:高築牆,廣積糧,緩稱王。”太祖頗為讚賞。吳元年授予侍講學士、知制誥、同修國史。因他年老,特免除朝拜之禮。洪武元年(1368)晉升為翰林學士,制定宗廟時享齋戒之禮儀。不久,命他與諸儒編修《女誡》,把古代賢良的后妃可以效法的一些事蹟編入此書。大封功臣,制詞大多是朱升撰寫,當時稱為典核。過了一年,請求告老還鄉,去世時七十二歲。

  朱升從小勤奮學習,到了老年也不厭倦。尤其精通經學。他所作的諸經旁註,言辭簡約,意義精闢。學者稱他為楓林先生。他的兒子朱同擔任禮部侍郎,犯罪而死。

  崔亮,字宗明,藁城人。元浙江行省掾。明朝軍隊到達舊館,崔亮投降,授予中書省禮曹主事。晉升為濟南知府。因母親憂慮而歸。洪武元年(1368)冬,禮部尚書錢用壬請求辭職,起用崔亮取代。最初,崔亮居禮曹時,即位、大祀諸禮都由他條劃,丞相李善長將他舉薦給朝廷,因此知名。到他擔任尚書後,錢用壬制訂實行的一切禮制,崔亮都授引了典故,以制定其議。考證詳細準確,超過了用壬。

  二年(1369),商議仁祖陵為英陵,又請求行祭告禮。太常博士孫吾與因漢、唐沒有執行此禮,而加以駁斥。崔亮說:“漢光武帝加封先陵名為昌,宋太祖也加封高祖陵名為欽,曾祖陵為康,祖陵名為定,父親的陵名為安,創業君主都尊崇他們的祖先,也尊崇他們的陵墓。既然尊崇他們的陵墓,則自然應該祭告。禮是因為人情而來的。”朝廷議論崔亮是對的。不久,崔亮說:“《禮運》上說:‘禮行於郊,則百神受職。’現應增設天下神癨壇於圜丘之東,方澤之西。”又說:“《郊特牲》上說‘器用陶匏’,《周禮疏》上說‘外祀用瓦’,現祭祀用瓷,與古代的說法相符。而..盂之屬,與古代不同,應更換為瓷器,唯獨籩使用竹器。”又請求大祀前七日,陪祭官都到中書受誓戒,戒辭依照唐代禮節。又依據《周禮》制定了五祀及四時薦新、裸禮、圭瓚、鬱鬯之制,並說旗纛每月朔望致祭,繁瑣而輕漫,應只於當祭之月舉行。都批准執行。太祖曾對崔亮說“:先賢有這種說法‘見其生不忍見其死,聞其聲不忍食其肉’。現祭祀把牲畜放在神壇附近,心裡不安。”亮於是考據省牲之禮,遠離神壇二百步。太祖大喜。

  太祖憂慮郊社諸祭,壇沒有屋簷遮蓋,有時突然下雨會淋溼衣服。崔亮引用宋祥符九年(1016)南郊遇雨,在太尉廳望祭,元《經世大典》上說壇垣內外興建房屋用以避風雨的典故,上奏。於是詔令興建殿於壇南,遇雨則望祭。而靈星諸祠也因崔亮所說而興建了壇屋。當時仁祖已配祭南北郊,而郊祀禮興起在後,又到太廟恭謝。崔亮說應予取消,惟先祭三日,到太廟以配享告。詔令認可。太祖認為太陽中有黑子,懷疑是祭天不順所導致的,想增郊壇從祀之神。崔亮上奏漢、唐代祀儀繁瑣、輕漫,不宜效法,於是停止。

  太祖有一天問崔亮說:“我郊祀天地,拜位在正中,而百官朝參則班列東西,這是為什麼?”崔亮回答說:“天子祭天,升自午陛,面向北,是答陽之義。祭社,升自子陛,面向南,是答陰之義。如群臣朝參,就應當迴避君上之尊,故升降皆由卯陛,朝班分列東西,以避開馳道,這意義就不同了。”崔亮倉促回答,也引經據典,不厭其煩。

  自郊廟祭祀外,朝賀山呼、百司箋奏、上下冠服、殿上坐墩諸儀及大射軍禮,都由崔亮酌定。唯獨大祀帝親省牲,中祀、小祀之牲當遣官代,皇上命令親祭者皆親省。又請求依照唐制,命令郡國奏祥瑞。太祖認為差異關係甚大,命令有關部門用驛站傳聞,與崔亮共同商議。三年(1370)九月死於官位上。

  陶凱,字中立,臨海人。受至正鄉薦,任命為永豐教諭,沒有上任。洪武初年,因推薦而被召入宮,參予編修《元史》。書成以後,授予翰林應奉,教習於大本堂,教授楚王經書。三年(1370)七月與崔亮同為禮部尚書,各有陳奏。軍禮及品官墳塋之制,都由陶凱制訂。當年,崔亮去世,陶凱獨任禮部尚書,制定科舉模式。第二年會試,任命陶凱為主考官,把吳伯宗等一百二十人的呈文送給皇上看,並在他們文章前作序,於是成為定例。太祖曾告訴陶凱“:事奉死者就如事奉生者,我的修養已不能到達此地步,宜盡追懷遠之道。”陶凱認為太廟已有常祀了,於是請求於乾清宮左,另建奉先殿同以供奉神御。明代的奉先殿制度從此開始。

  五年(1372),陶凱說:“漢、唐、宋時都有會要,記載時政。現雖設立了起居注,諸司所領諭旨及奏事簿籍,應依照會要,編類為書,就可以垂法後世。下臺省府者,適宜設定銅櫃收藏,以備查考,使其沒有遺漏。”依從了他。第二年二月出任湖廣參政。辭官退休。八年擔任國子祭酒。第二年改任為晉王府左相。

  陶凱博學多才,擅長詩文。太祖曾厭惡前代樂章多奉諛之辭,有的未雅馴,命令陶凱和詹同進行修改,他們奉旨而行。長時間在齋宮侍奉,說宜有篇什以紀慶成。於是命令陶凱首唱,諸臣俱和,宋濂寫序言。後扈行陪祀,有所獻,常常得到太祖稱讚。一時間,詔令、封冊、歌頌、碑誌多出於其手。陶凱曾自稱為耐久道人。太祖聽說後十分厭惡。在禮部時,朝使前往高麗,因主客曹誤用驗符而定罪,被處以死刑。

  曾魯,字得之,新淦人。年僅七歲時,就能默誦《五經》,一字不漏。稍稍長大後,博古通今。大凡數千年國體人才,制度沿革,他沒有不知道的。以文學才華聞名於當時。元至正年間,曾魯率領裡中豪傑,聚集少壯保衛鄉里。準備牛和酒,開陳順逆。眾人都遵守約束,沒人做不道義的事。人們稱他居住的鄉里為君子鄉。

  洪武初年,編修《元史》,徵召曾魯為總裁官。史書完成後,賜給金銀玉帛,曾魯居於首位。請求還山,又遇上編修禮書,再一次被留用。當時議禮者蜂擁而起。曾魯對眾人說“:某禮應根據某說則是對的,而隨從某說就不對。”如有辯論反駁的,他就一定要列舉傳記與對方講明。不久,授予禮部主事。開平王常遇春去世,高麗派使者前來祭奠。曾魯要來祭文閱看,外面包著金龍黃帕,祭文不署洪武年號。曾魯責備道“:用龍帕是錯誤的,納貢稱藩而又不尊奉正朔,於義何居?”使者謝過,即命令更換。安南陳叔明篡位,害怕明廷派兵征討,就派使者納貢來探聽朝廷的意向。主客曹已接受了其表,曾魯拿來副封看了一下,陳述於尚書,詰問使者說:“前王日火堅,現為何突然更名了呢?”使者不敢隱瞞,從實說來。太祖說“:島夷就是如此狡獪啊!”推卻了貢品。於是更加器重曾魯。

  五年(1372)二月,太祖問丞相:“曾魯擔任什麼官職?”回答說“:主事。”即日破格提升六個官階,任命為中順大夫、禮部侍郎。曾魯因順字犯了他父親的諱而推辭,到朝廷請求降低官階。吏部持典制,不允許。戍將捕獲倭人,太祖命令遣送。儒臣草擬詔書,太祖看到曾魯的詔書十分高興地說“:不久前陶凱的文章已符合我的心意了,曾魯又如此,文運將昌盛了!”不久,命他主持京畿鄉試。甘露降臨鐘山,群臣用詩賦敬獻,太祖唯獨褒獎曾魯。當年十二月因病回鄉,中途去世。淳安徐尊生曾說“:南京有博學之士二人,以筆為舌者是宋景濂,以舌為筆的是曾得之。”曾魯寫文章不留底稿,他的學生有時有所輯錄,但也沒有編輯成書。

  任昂,字伯..,河陰人。元末中進士,任命為寧晉知縣,沒有到任。洪武初年,舉薦為襄垣訓導,擔任御史。十五年(1382)任命為禮部尚書。太祖注重太學,罷免了祭酒李敬、吳..,命令任昂增定監規八條。於是,任命曹國公李文忠、大學士宋訥兼領國子監事。會司諫關賢上言“:近來郡邑所司非人,師道沒有建立,每年選拔的文士大多缺乏,甚至連俊秀生員,也點充承差,違背了朝廷育賢的本意。”任昂上奏決定了天下歲貢士從翰林院考試,作為殿最。第二年,命科舉和薦舉並行。任昂制定了科場程式,比以前更加詳細,取士制度從此制定。廣東都指揮狄崇、王臻以妾為繼室,請求冊封。朝廷商議此事,任昂認為不可。得到贊同。於是命任昂及翰林院制定嫡妾封贈的慣例,依照詔令偕同吏部制定文官封贈慣例十一個,蔭敘慣例五個,頒佈於中外。

  不久請求更改制定冕服之制,以及朝參坐次。又奏請摧毀天下淫祠,正祀命名典雅的名號。上奏說“:蜀人祭祀秦太守李冰,附以漢守文翁、宋守張詠,密縣祭祀太傅卓茂,鈞州祭祀丞相黃霸,彭澤祭祀丞相狄仁傑,都遺愛在民間。李龍遷祭祀於隆州,謝夷甫祭祀於福州,都因為他們為民抵禦外患。吳丞相陸遜以戰功定國,應祭祀於吳,兒子陸抗、從子陸凱也一併配祭。元總管李黼立祀於江州,元帥餘闕立廟於安慶,都因死勤事。跟從餘闕鎮守皖,全家殉義者,有萬戶李宗可,應配享餘闕的廟。”這些奏請都得到批准。第二年命令制定鄉飲酒令,並頒行天下,又令制定大成樂器,分別頒行於學宮。當時,以八事考核外吏,並排列平定雲南之功行賞,事情不歸屬禮部的,太祖都令任昂主持其議。不久,請求還鄉。

  李原名,字資善,安州人。洪武十五年(1382),以通經儒士身份舉薦為御史。二十年出使平緬歸,說:“思倫發狡詐,窺伺我國,應加強邊防。靖江王用大理印行令旨,這是非法的,被遠人所輕視。”受命擔任禮部尚書。從此,遠方之事大多諮詢他。高麗奏請,說遼東的文、高、和、定州都是他國原有的領土,請求屯戍鐵嶺。李原名說“:這幾州都劃歸元朝的版圖,屬於遼,高麗是以鴨綠江為界,不宜再有陳請。”太祖命令曉諭他國安守國土,不要生事。安南每年進貢方物,太祖念此有所勞民,李原名把太祖的意思轉達他們,命令三年進貢一次,從此成為定製。又因太祖施行養老之政,申明府州縣每年進貢多少的數量,制定官民巾服之式樣,都寫入詔令中。

  最初,因答祿與權陳上言,建立了歷代帝王廟,至此,李原名請求以風后、力牧等三十六人侑享。太祖撤消了趙普、安童、阿述,增加了陳平、馮異、潘美、木華黎,其餘的就全部採納了李原名的奏請。魯王去世,制定喪服之制。進士王希曾請求喪禮規格高於他母親,李原名說這是非禮,應禁止。凡郊祀、宗廟、社稷、嶽瀆諸制,先由儒臣論定,時有詳略,太祖命李原名全部予以更正。諸禮臣唯獨李原名在任最久。二十三年(1390),因年老辭去官職。

  樂韶鳳,字舜儀,全椒人。博學擅長文章。於和陽謁見太祖,從太祖渡江,參與軍事。洪武三年(1370),授予起居注,多次得以晉升。六年任命為兵部尚書,與中書省、御史臺、都督府制定教練軍士的法則。改任侍講學士。與承旨詹同修正解釋祭奠先師的樂章,編整合《大明日曆》。七年太祖因祭祀駕還,應用樂舞開道,命韶鳳等人撰寫樂詞,因此撰寫了《神降祥》、《神貺惠》、《酣酒》、《色荒》、《禽荒》等曲目進獻,大凡三十九章,名為《迴鑾樂歌》,皆寓規諫。禮部在樂歌上繪上《樂舞圖》,命太常練習。

  第二年,太祖因舊韻出自江左,大多已失真,命他與廷臣參考中原雅意予以修正。書寫成後,命名為《洪武正韻》。又命考據陵寢朔望祭祀及登壇脫舄諸禮儀,都考據得十分詳實,也全部被採納。不久免職,後又起用為祭酒。奉詔制定皇太子與諸王往復書信的禮節,考據得十分精確詳細,多次得到褒獎。十三年(1380)辭官歸鄉,壽終正寢。

補充糾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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